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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質量報全媒體評論員 郭劍夫
近日,有多起網購事件經媒體報道后迅速登上熱搜:
安徽合肥一男子花719元網購白色女款睡衣作為520禮物,收貨后竟謊稱收到的是黑色男款睡衣,并將男款睡衣退回,成功完成“0元購”并拿回貨款。直到浙江商家深夜驅車4小時赴合肥報警,該男子才因詐騙被依法行政拘留9日。
江蘇蘇州某小學網購45把一次性紅傘使用后,全部寫有學生姓名且存在明顯破損的雨傘被全損退回,商家損失達數百元,經輿論發酵后校方家委會才致歉補款。
河南一榴蓮商家則遭山東買家惡意“僅退款”,買家收到190元冷凍榴蓮果肉后,以“發霉”為由騙取平臺退款,實則已將榴蓮食用。商家兩次驅車往返1600公里、自費數千元赴當地取證,最終警方查實買家造假,對其予以行政拘留。
上述多起網購事件,共同折射出當前部分消費者正在利用無理由退貨中的規則漏洞“薅羊毛”。
今年1月,消費質量報刊發評論文章,文中指出:“薅羊毛”本是精打細算的生活智慧,如今卻異化成一些人“能薅盡薅”的畸形心態。
“七天無理由退貨”本是為解決網絡購物信息不對稱、保障消費者“后悔權”的善意制度設計,如今為何淪為“薅羊毛”工具?
必須厘清的是,“無理由”絕不等于“無條件”,更不代表可以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無理由退貨的前提是“商品完好”且不影響二次銷售。像調包欺詐、歸還已使用且污損的商品,顯然超出了“查驗”或“試穿”的合理范疇,是對規則漏洞的惡意鉆營。
當個別消費者把平臺規則當成了占便宜的手段,最終埋單的往往是誠信交易的參與者。為了防范風險,商家不得不提高售價、設置“巨無霸吊牌”或加裝防調包扣,這些防御性成本最終會轉嫁給普通消費者,導致購物體驗下降、商品價格隱形上漲。長此以往,信任基石一旦松動,電商生態將陷入“多輸”困局。
堵住漏洞,不能僅靠商家“千里追兇”式的無奈自救,更需要平臺與監管的協同發力。電商平臺應利用大數據優勢,建立消費者信用檔案與異常退貨識別模型,對高頻、明顯的惡意退貨賬號進行梯度管理乃至黑名單處理,當好買賣雙方公平的“裁判員”。監管部門則需進一步細化“商品完好”與“惡意退貨”的界定標準,對涉嫌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亮劍。
權利與義務應當對等。保護消費者權益絕不意味著縱容投機取巧,只有讓誠信回歸,讓濫用規則者付出代價,才能讓“無理由退貨”真正行穩致遠。
來源 | 消費質量報
編輯 | 陳蕊妮
責編 | 羅安舒
審核 | 李曉龍
版權聲明 | 本文僅作分享之用。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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