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案:被錯判后十年現(xiàn)真兇,母親堅持申訴二十一載,兒子的清白終于還回來了
2003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重新統(tǒng)一行使死刑復(fù)核權(quán),這條在官方公報上只占幾行的小字,卻暗暗改變了不少案件的走向。往前推九年,石家莊西郊那塊玉米地里發(fā)生的血案,還靜靜躺在卷宗里,結(jié)案速度快得驚人:半年之內(nèi),嫌疑人被捕、審訊、判決、執(zhí)行,一氣呵成。倘若沒有制度的細微轉(zhuǎn)折,沒有隨后的意外線索,這份卷宗本可能永遠封存。
1994年8月5日傍晚,液壓件廠的繪圖員康菊花失聯(lián)。同事們循著她每天騎車回家的路線尋找,三天后,在孔寨村南側(cè)的玉米地邊,她的遺體被發(fā)現(xiàn)。那年夏天雨水少,泥土硬得像磚,警方沿著被壓倒的莊稼追蹤,沒多久就在公路口攔下一名徘徊的小伙子——20歲的聶樹斌。有人記得他那輛紅色山地車,也有人記得他開口第一句話:“抓到兇手了嗎?”在當(dāng)時,口供幾乎就是“破案萬能鑰匙”,深夜的訊問室里,他交代了全部過程,十幾頁文字成為核心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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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15日,一審判決書定性強奸殺人;40天后,二審維持原判;再過兩天,子彈劃破空氣,聶樹斌停留在人世的時間定格在20歲零5個月。文件歸檔,家屬的申訴在長長的信訪隊伍里像一粒細沙,很少人注意到。一位辦案民警事后感嘆:“那時候講究的是破案率,證據(jù)規(guī)不規(guī)范,沒人細摳。”
快鏡頭轉(zhuǎn)到2005年春天,河南滎陽。廣平縣警方押解涉嫌多起命案的王書金返回途中,他突然提到石家莊西郊的一樁舊事。“我還記得那塊玉米地的位置。”隨行的鄭成月把這句話默默記下。1月22日,指認(rèn)現(xiàn)場時,王書金準(zhǔn)確說出地形、進出通道乃至莊稼高度,與舊案卷宗驚人吻合。那一刻,“一案兩供”的尷尬擺在桌面。
鄭成月連夜寫報告,先送邯鄲,后報石家莊,再上河北省公安廳。不同于十年前的風(fēng)風(fēng)火火,這一次層層核對、先后會商,足足拖了數(shù)月。背景也變了:最高法已收回死刑復(fù)核權(quán),各地法院遇到存疑卷宗,不敢再輕易拍板。一位參與復(fù)核的法官私下說:“刀落下去容易,卷宗翻回來難。”
與此同時,張煥枝背著破舊帆布包奔波的腳步?jīng)]停。信訪大廳、大巴車站、律師事務(wù)所,她幾乎都熟門熟路。有人勸她認(rèn)命,她擺擺手:“只要我還走得動,案子就不能算完。”這種近乎倔強的堅持,后來成了不少法學(xué)院課堂里的案例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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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聶案異地復(fù)查。卷宗厚如磚,證人因時間流逝記憶模糊,勘驗筆錄缺少照片,審訊錄音無從查找——種種問題逐一暴露。2016年11月,再審法庭開庭,兩份自相矛盾的供述擺在面前,檢辯雙方圍繞物證、時間軸激烈交鋒。留給合議庭的,是“疑罪從無”還是“維持原判”的抉擇。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判:聶樹斌無罪。宣判書用了近一萬字解釋證據(jù)缺失,強調(diào)“口供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jù)”。倒在玉米地里的康菊花終究沒有開口,案件的真兇尚待終審確認(rèn),但另一條性命得以在法律層面“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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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這場糾錯并非一蹴而就。王書金的偶然自供、鄭成月的職業(yè)敏感、張煥枝的漫長申訴,加上制度的漸進調(diào)整,多股力量彼此咬合,才撬開了那本塵封的卷宗。對辦案者來說,速度不再是唯一指標(biāo);對死刑案件而言,每一環(huán)節(jié)都需要更嚴(yán)密的證據(jù)支撐。
鄭成月在病榻上回顧自己那年寫的報告,聲音嘶啞卻清晰:“案子不是我一個人翻過來的,是程序把門,我只是推門的人。”他走后,張煥枝帶著一束野菊花去墓前停留幾分鐘,然后轉(zhuǎn)身離開。有人問她以后的打算,她只是輕聲應(yīng)了一句:“日子還得過,但卷子不能白翻。”這句樸實的話,道出了案件留給世人的最大提醒——程序公正,才能盡量避免下一份遲來的“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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