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華人在線布宜諾斯艾利斯5月22日訊 2022年7月19日下午約2時45分,一對母女在布宜諾斯艾利斯(Buenos Aires)唐人街(Barrio Chino)逛街時,駐足欣賞一家商鋪櫥窗,卻遭到商鋪外墻上一塊突然脫落的遮陽棚(toldo)砸中頭部,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
![]()
事發時,母親年齡為80歲,女兒為49歲,兩人均是無辜的路過消費者。店家方面曾辯稱,是受害者自己撥弄了綁在遮陽棚上的物品,才導致其脫落,另一被告則聲稱僅有一人受到輕微碰撞、并無受傷。
![]()
一審法院依據阿根廷《民法與商法典》(Código Civil y Comercial de la Nación)第1757、1758條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Ley de Defensa del Consumidor,第24.240號法律),認定商鋪產權人與經營證書持有人對公共通道上的行人及消費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
法院認為,被告未能舉證證明存在不可抗力或受害者過失等免責事由,判令賠償受害者共計290萬比索(pesos)。
![]()
雙方均提出上訴,商家方認為受害者本身存在既往病癥,且事后檢查未發現建筑結構存在缺陷;受害者方則要求提高賠償金額并增加額外醫療費用賠付項目。
![]()
民事上訴法院(Cámara Nacional de Apelaciones en lo Civil)第C庭(Sala C)對此進行了審查,最終確認消費關系中安全保障義務的效力,并指出此類責任屬于客觀責任,僅在損害完全源于經營者控制范圍之外時方可免責。
法院同時指出,政府出具的建筑外立面無違規技術報告,不足以作為免責依據;證人證詞中亦無人能證實受害者曾導致遮陽棚脫落,"受害者自身過失"這一抗辯理由因缺乏證據支撐而被駁回。
在賠償額度方面,上訴法院經審查認定,兩名受害者的身體損傷屬于暫時性而非永久性,因此撤銷了一審判決中有關永久性身體損傷的賠償部分。但法院考慮到確實存在傷情及未來治療需求,為每位受害者各判定25萬比索的未來醫療費用補償。
在心理損害(da?o psíquico)認定上,心理鑒定報告確認了兩名受害者存在明顯的情緒創傷,法院在綜合考量既往病史后,對其中一人的心理殘疾比例進行了適當下調。
對于精神損害賠償(da?o moral)及交通醫療費用部分,法院予以維持,駁回了進一步提高該部分賠償的請求。
值得關注的是,判決書特別強調,個人的身心健全不僅關乎勞動能力,還涉及日常生活質量、個人自主權以及社會交往能力,均應獲得充分賠償;對于其中一名高齡受害者,法院亦明確認定其享有獲得完整賠償的權利。
最終,上訴法院在維持一審大部分判決內容的基礎上,就費用承擔問題裁定由雙方各自負擔。
來源: 阿根廷《信息報》(Infobae)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