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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思考過——國家為何將彩禮上限明確設定為6萬元?答案直擊現實痛點:一旦突破這一紅線,超九成案例背后,都潛藏著以婚為名的蓄意欺詐!
就在近期,海南瓊海再度曝出一宗極具警示意義、情節令人瞠目的婚姻詐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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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荒誕操作
近日,瓊海市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婚姻詐騙案件,其手段之狡詐、節奏之迅疾、邏輯之扭曲,迅速沖上各大平臺熱搜榜單,引發全國適婚青年及家庭的深度警醒與廣泛共鳴。
一名女子以“誠心覓偶、組建家庭”為幌子,刻意隱瞞自身正與他人穩定戀愛的事實,通過正規婚介渠道結識受害人,迅速確立婚約關系,并完成法定結婚登記手續,最終騙得22萬元彩禮款項。
資金到賬當日,她即刻切斷與男方一切聯絡方式,微信拉黑、電話拒接、住址失聯,全程未履行任何配偶責任,更無絲毫共同生活意愿;而與此同時,她仍與原男友同居共處、親密如初。
尤為惡劣的是,面對警方調查,她竟當眾撕毀結婚證書,揚言“領證不等于過日子”,試圖以歪曲法律常識的方式消解自身行為的違法本質,徹底踐踏婚姻制度的莊嚴性與公信力。
據瓊海警方通報,該案從接觸、交往、登記到收款、失聯,每個環節均經過周密策劃與精準執行,毫無情感成分,純粹是一場披著婚姻外衣的財產掠奪。
受害人經由本地婚介機構牽線相識,在短暫相處后便傾注全部信任,雙方如期赴民政局領取結婚證,步入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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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當地婚俗慣例,男方滿懷憧憬籌備婚禮,分三次向女方賬戶轉入共計22萬元彩禮,每一筆轉賬都承載著對未來的鄭重托付。
此外,為促成這段“姻緣”,男方還額外支付婚介服務費六萬余元,前后總投入逼近30萬元——這筆巨款,幾乎掏空其多年積蓄,甚至動用父母養老錢,只為兌現成家立業的人生承諾。
誰料,這場被寄予厚望的婚姻儀式,自始至終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情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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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確認22萬元全額到賬后,立即翻臉變卦,單方面終止所有往來,拒絕溝通、拒絕見面、拒絕履行夫妻義務,將婚姻契約視若廢紙。
更令人憤慨的是,在二人法律婚姻關系持續存續期間,她始終與前男友保持事實同居狀態,所謂“結婚”,不過是她套取錢財的標準化流程之一。
當辦案民警出示完整證據鏈(含聊天記錄、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監控視頻等)時,該女子仍未表現出基本悔意,反而拋出荒謬辯解:“沒一起住過,不算真正結婚”,妄圖用偷換概念的方式規避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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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訊中她供述,所騙22萬元已被揮霍殆盡,案發時僅余2.3萬元,其中大部分用于個人奢侈消費及資助原男友日常開銷,受害人的血汗積蓄在其手中淪為流水賬目。
直至面臨刑事起訴與司法審判壓力,她才作出表面懺悔,承認侵害了男方的人格尊嚴、情感權益與財產權益,并口頭承諾退還剩余資金。
然而,這份遲來的表態并未贏得公眾諒解。評論區一邊倒呼吁依法頂格懲處,不少網友直言:“這不是感情失敗,是赤裸裸的犯罪!”“把婚姻當提款機,早已喪失做人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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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場瞬間沸騰,有網民犀利指出:“結婚證是國家頒發的法律文書,豈容一句‘沒同居’就抹殺效力?”也有大量未婚群體坦言心聲:如今相親市場魚龍混雜,生怕全心交付,最后落得債臺高筑、身心俱疲。
更多聲音聚焦于法律責任落實:涉案金額遠超20萬元標準線,已達到刑法認定的“數額特別巨大”起點,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強烈要求徹查涉事婚介機構,深挖利益鏈條,斬斷騙婚灰色產業鏈。
值得注意的是,此類案件絕非孤例。近年來,打著“婚戀”旗號實施詐騙的行為呈高發態勢,不法分子專盯30歲以上、家庭催婚迫切、經濟條件尚可的單身男性,利用其對婚姻的珍視與焦慮心理,層層設局、步步誘導,致使多個家庭陷入債務危機,精神重創甚至誘發抑郁、自殺等極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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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頻發亂象
瓊海案件曝光后,公眾紛紛回溯各地同類案件,發現作案模式驚人一致,已形成高度產業化、流程化的黑色操作范式:
借婚介平臺引流→虛構單身身份→短期建立親密關系→索要高額彩禮→完成登記即失聯→假借感情破裂拒退財物,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一個家庭被掏空的現實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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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2025年初,河南商丘警方搗毀一個橫跨三省的婚姻詐騙犯罪集團。該團伙招募十余名女性成員,統一培訓話術、偽造戶籍資料、虛構職業背景,偽裝成溫柔賢淑、家境清白的待嫁女性。
她們通過合作中介,在河南、山東、安徽等地密集開展“速配相親”,平均每人每月對接3至5名目標對象,以“盡快完婚”為由索要18萬至25萬元不等彩禮。
男方付款并完成結婚登記后,女子即以“回鄉探親”“處理家事”等借口離家,實則返回團伙據點,等待下一輪行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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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組織分工嚴密:有人專職物色中介、有人扮演女方親屬、有人負責偽造證件、有人統籌資金流轉,半年內連續作案12起,非法獲利逾130萬元。
多位受害人被迫借貸湊齊彩禮,有的抵押房產,有的賣地籌資,結果人去樓空、婚約成灰,更有甚者因無力償還債務導致夫妻反目、老人病倒、子女輟學。
最終該團伙15名骨干成員悉數落網,全部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涉案贓款正在全力追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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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江蘇泰州,一名女子兩年內三次實施婚騙,每次均通過熟人介紹或地方紅娘牽線,刻意隱瞞自己兩年內兩婚兩離的真實履歷,每次收取近20萬元彩禮后迅速失聯。
當男方提起離婚訴訟并主張返還彩禮時,她竟以“已完成法定登記”為由拒不配合,致使維權周期拉長、成本激增。
其中一位受害者為籌措20萬元彩禮,忍痛轉讓祖傳耕地,滿心期待新生活的開啟,卻在婚后第三天發現妻子已杳無音信。他耗時11個月走完訴訟程序,法院雖判決全額返還,但女方名下早已無任何可供執行資產,追償之路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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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騙局之所以屢禁不止,關鍵在于騙子精準拿捏部分男性法律認知盲區:誤以為“領證即合法占有彩禮”,從而放松警惕、降低防范。
類似邏輯亦蔓延至涉外婚介領域。
云南大理曾破獲一起跨境婚姻騙局:多名來自東南亞某國的女子,在境內中介包裝下,化身“渴望落戶中國、向往穩定家庭”的理想伴侶,面向云南、廣西等地大齡單身男性展開定向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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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需一次性支付20萬元以上彩禮,并承擔數萬元中介傭金;雙方完成結婚登記后,女子僅與男方共同生活2至4天,隨即伙同境外同伙悄然離境,返回原籍,徹底失聯。
此類案件因涉及跨國司法協作,取證難、抓捕難、引渡難、執行難,多數受害人報案后石沉大海,經濟損失難以挽回,成為終身心理陰影。
縱觀全國已公開判例可見,騙婚犯罪已形成清晰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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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身份→快速建聯→抬高彩禮預期→制造緊迫感促成登記→收錢即斷聯→抗拒退還→鉆營法律縫隙逃避制裁,全程依托婚介網絡擴散,深度綁定社會婚戀焦慮情緒,嚴重侵蝕公眾對婚姻制度的基本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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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守住財產安全?
結合瓊海個案與全國多起判例,公眾普遍關切兩大核心問題:僅登記未同居即失聯,是否構成詐騙?彩禮能否依法追回?
答案明確:完全構成!且具備充分法律支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明確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即構成詐騙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二十萬元以上,屬于“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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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該女子主觀上明知無締結婚姻真實意圖,客觀上系統性隱瞞戀愛關系、虛構婚戀意愿、誘使對方支付巨額財物,完全滿足詐騙罪四要件(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必將面臨刑事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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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這意味著:哪怕已領取紅本,只要沒有實質性共同生活,男方即可通過民事訴訟主張全額返還,這是受法律明文保障的正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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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鄭重提醒廣大民眾:遭遇疑似婚戀詐騙,請務必果斷行動,切勿沉默隱忍:
第一步,立即撥打110報警,同步提交微信聊天截圖、銀行轉賬憑證、結婚證復印件、中介合同等全部原始證據;
第二步,及時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列明被告信息與訴求,申請財產保全;
第三步,如發現婚介機構存在教唆、協助、分贓等行為,一并作為共同被告舉報,依法追究其連帶責任。
結語:
婚姻的本質是兩個靈魂的彼此選擇與鄭重承諾,而非一場明碼標價的交易。當你遇到有人將彩禮金額作為擇偶唯一門檻,或將結婚登記當作提款通關密鑰時,請務必提高警覺——那不是奔赴幸福的起點,極有可能是落入陷阱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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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
沈陽晚報-女子收22萬彩禮領證后拉黑丈夫,繼續跟原男友交往,扔掉結婚證稱等于沒結婚,更惡劣的是……被警方抓捕后懺悔:我傷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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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報:女子收22萬元彩禮領證后拉黑丈夫,繼續跟原男友交往,扔掉結婚證稱“沒有實質結婚”……警方上門抓捕視頻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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