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不是寫了一篇這個話題嘛,有上千條評論,有人現身說法,有人說自己親戚的事,我都看了,非常受震撼,所以準備再寫一篇,補充下這個話題。
我有個感覺,早些年那些失信人員,主要是參與賭博什么的,這些年的,絕大部分都是創業或者經營失敗。很多人第一反應想到的那種故意欠錢不還的,也有,但絕不是主流。
而且很多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種,擼網貸去創業,一把賠光,從此人生掉進了坑里。
更多的是這樣的:攤子本身經營挺順利,并且也賺到了一些,然后碰上了一些事,以為是短期困難,于是想辦法渡過難關,先把積蓄花完,然后找銀行貸款,但銀行是需要抵押的,好在利息低,等銀行貸不出來,以為自己再堅持堅持就可以闖過難關,于是就去擼信用卡,最后一步是擼網貸。
你說為啥就這么想不開,難道看不出來生意要完了?
很多人其實是看出來的,他們事后回憶,其實很早就意識到了,但一直在自己騙自己,有點類似有些股民被套牢之后,第一反應是借錢補倉一樣。如果直接拋掉,那就徹底成了損失,再也回不來了。只要不放棄,就有種“還有機會回本”的錯覺。
“沉沒成本不參與決策”這句話,可能是世界上最難執行的一句話了,現實里幾乎每個人都在這種問題上栽過。
而且還有個問題很多人沒意識到,如果一個人覺得自己這攤子生意就是自己最后一根稻草,那他會近乎絕望地抓住這根草,直到徹底薅禿了。這一點年輕小登理解起來比較困難,等到了四十來歲是很清晰的。因為中登和老登自己知道自己沒機會了,容易做出來“絕望式補倉”。
尤其一些人在周圍人眼里是“有身份的”,被仰望慣了,他們可能最接受不了的就是回去做普通人,一頓折騰,沒想到最終連普通人也做不了。
很多人欠了很多錢之后 ,才徹底放下生意好起來的執念,然后開始擔心征信了。為了防止征信變黑,就得到處騰挪,確保每張卡每月都有最低還款,只要有最低還款,征信就能保住。但在保征信過程中,又欠了不少,并且手續費和利息還在不斷攀升。
網貸和信用卡的利息到底有多少,對于99%人來說都是未解之謎,哪怕你經常欠網貸,你也不一定知道網貸利率到底是多少。
尤其是加入“分期”和“每月只還最低額”,那個利息會變得非常高,有時候破18%也很正常。網貸更夸張了,壓根就沒上限,按理說國家有規定的合法上限,但實際操作中有的是辦法折騰你,各種手續費、服務費、保險費,你不服,你有錢和時間去法院告他們?關鍵是他們早就讓法務團隊仔細研究過了,可能確實不違法。
說到這里,很多年輕人就會大驚小怪,其實民間借貸20%很正常,有時候你借一個月,就敢要你5%-10%,折算下來,年化利率60%-120%去了。
你說這不合法啊,是不是可以不還?
理論上是這樣,但現實里,你不還一個試試。不過這些年這個行業整體好很多了,早期也是絕對的道德洼地,這些年暴力催收的事確實少了很多。
一般為了保征信以貸養貸折騰很長時間后,發現無論如何也保不住了,但這個過程中,已經欠了更多錢,利息也花出去不少。最后沒辦法,只好停止還款。
當然了,停止還款之后征信并不會立刻黑掉,還有一段時間緩沖,等到小貸公司和信用卡中心意識到你確實不準備還了,才會上征信,只是那個時候你也沒辦法了。
停貸之后的這段時間是極其痛苦的,因為你不敢關機,關機就意味著“沒有主觀還款意愿”,或者“惡意拖欠”,可能會被起訴,然后就真變老賴了。天天沒完沒了被騷擾,你還得忍著,這種痛苦估計咱們沒經歷過的都沒法想象。一些網貸平臺還會去騷擾家人,痛苦加倍了。
接下來就是當老賴了。很多人不知道的事,“征信黑”和“當老賴”不是一碼事。
你欠信用卡不還,那征信上會體現,這時候征信就黑了。但如果金融機構一直不起訴你,你可能一直不用當老賴。
如果只是征信有問題,其實日子還可以繼續,甚至跟沒事人似的,事實上征信咱們身邊征信花了的人大有人在。我到現在也不知道,我不知道啥時候刷了一次信用卡,三個月沒還,也沒有任何動靜,就上征信了,后來換了之后過段時間再去查就沒了。
但如果你被金融機構認定是“惡意不還款”,那他們就會去法院告你,開庭的時候不管你去不去,結局都是一樣的,那就是敗訴。法院要求你趕緊還錢,但你能還上就怪了,于是法院一盤踞,銀行卡被凍結,微信支付寶都沒法用了,房產和車輛也被查封了,并且還要全網公開信息。
所以很多人的做法就是態度良好,問就是要還,再問就是沒錢,那些平臺能聯系到你,而且你的態度也不錯,就可以盡量推遲起訴的事,不過該來的遲早要來。
最后法院一判決,就變老賴了。這時候最大的問題,可能是下邊這兩個。
一是社會關系徹底崩塌了,因為這事幾乎藏不住,周圍的親戚朋友很快就知道了。尤其如果你以前闊過,這時候落魄了,你們猜猜笑話你最兇的是誰?
而且為了防止把全家拉下水,絕大部分人在成老賴之前都離婚了,進一步有種事業崩塌,妻離子散的感覺,這對人的打擊是極大的,在所有人面前都抬不起頭。
這時候你也不想跟別人有任何關系,總覺得別人會笑話自己,生活會越來越孤僻。
二是銀行卡和微信支付寶都被凍結了,別人想給你發個紅包都發不了。不過也有辦法,那就是用別人的信息注冊一個。但平日里現金消費這事基本上免不了。
更關鍵的是,一旦被法院執行,任何到了你賬戶的錢,立刻被轉走還債,所以很多老賴只能去找發現金的工作。工地、餐飲后廚、搬運、快遞(掛別人賬號)、夜班保安……基本上都是體力活,收入肯定也不會太高。這種情況下,就別想著還債了,連利息都還不上。
反正先想辦法活著,等時間差不多了,就可以跟債主聊。因為債主其實也知道你沒錢,很多金融機構的壞賬最后是打折處理的。你欠了五十萬,可能最后談到十五萬或者二十萬就能結清,或者只還本金不還利息。
但談判也是個技術活,而且心理上非常屈辱。你要反復跟對方證明"我是真沒錢",你要拿出你的收入證明、你的生活開支明細,你要讓對方相信,"你要的這個數我這輩子都還不起,你不如少要一點,至少能拿到一些"。對方絕望之后,確實會同意少要一些,畢竟少也比沒強。
我了解了一下,絕大部分人最后連打折之后的債務都還不上,也沒啥特別好的辦法,只能是活一天算一天。畢竟大部分人是否賺到錢,跟能力關系不大,本質都是膽子加運氣加時機,過了那個村,就沒有那個店,風口已過,又帶著鐐銬,不可能再起飛了。
所以我有個感受,也不用為自己沒趕上風口惋惜,大家往往能看到那些成功上位者的風光,卻看不到被碾為齏粉的那些人的落魄,其實這兩種人很多時候是一體兩面,甚至是同一個人的不同階段。總之,如果混好了,那自然值得慶祝,如果啥也沒干成,也沒啥,無聊是福,無債一身輕可能也是最好的結局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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