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來,中紀委對公職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盯得越來越緊,成為嚴查重點。
別抱僥幸心理,現在是大數據時代,所有信息聯網,一查一個準。
下面這6種情形,公職人員千萬別碰。
1. 掛證取酬
手里有工程師證、會計證、建造師證等職稱證書,掛靠在企業拿掛靠費,屬于違規。一旦企業出事(比如工程垮塌、財務造假),持證人也要擔責,嚴重的還可能涉嫌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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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投資理財名義圈錢
炒股、買基金本身沒問題,但如果利用職權或內幕信息(如項目審批、企業重組)買賣股票,或者通過信托、基金非正常獲利,就是以身試法。大數據監察系統會盯上異常資金流轉。
3. 違規有償牽線搭橋
沒直接辦企業,但靠人脈當中間人,在工程方和招投標方之間牽線,收感謝費、中介費,這屬于有償中介。很容易演變成權錢交易,必須警惕。
4. 未經批準在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兼職
沒經單位審批就去企業或社團當顧問、名譽會長,還拿報酬,絕對違規。就算批準了,只要領薪酬也不行。這類案例在中紀委通報中占比很高。
5. 私下干私活
自己當老板做生意,比如獨資經商、合股開公司、以承包名義攬活,都是踩紅線。更危險的是利用職務便利拉關系攬活,或者搞“影子公司”讓親友代持,大數據比對下什么都遮不住。
6. 其他違規營利行為
只要利用職權或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經濟利益,都在嚴查之列。
法律怎么規定的?
別以為“不利用職權就沒事”。《紀律處分條例》第103條明確,自己辦企業、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境外投資、搞有償中介等,都算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輕則警告,重則開除黨籍。《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36條規定,違規參與營利活動或兼職取酬,可給予警告、記過,情節嚴重者開除。就算退休也不行:《公務員法》規定,領導職務離職3年內、其他公務員2年內,不得去原業務相關的企業任職或營利。
公職人員注意三點
· 別僥幸:各地已用大數據自動比對工商注冊、社保、證書、親屬資產等信息,你以為隱蔽,后臺早就標紅了。
· 管好家人:《黨內監督條例》要求,領導干部家屬同樣不能違規經商,別讓家人把你拖下水。
· 想搞副業先報批:比如跑滴滴、寫小說、開公眾號,必須在業余時間、不影響本職,事先向單位書面報備并獲批,收入如實申報。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既然走了公職這條路,就老老實實干好本職,比什么外快都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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