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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0月5日夜,鄭州郊區分局接到棉紡廠女工李芬報案。
26歲的李芬謊稱十月三日晚攜丈夫、幼女外出看夜景,丈夫帶女兒去往奶奶家后離奇失蹤。
警方次日便接到通報,引水渠發現繡有“麗”字的女童尸體。
尸檢顯示女童無受侵痕跡,系遭人謀害沉尸。
警方很快查實李芬全程居家、當晚并無夜景可看,口供漏洞百出。
她報案時神色故作慌張,卻無半分喪親悲痛,疑點重重。
警方安排李芬小叔認尸,確認死者正是其五歲侄女王麗麗,隨即將李芬列為重大嫌疑人審訊。
經兩日審查,李芬如實供述了與奸夫莫雪松聯手弒親的殘忍罪行。
1980年底,李芬與本廠22歲工人莫雪松發展婚外情,二人密謀殺害李芬丈夫王某及女兒,掃清障礙、長期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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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0月2日,李芬假借感冒,在父女二人的藥劑中摻入大量安眠藥速可眠。
待二人昏睡后,她持斧頭殺害丈夫,又狠心用棉絲悶死親生女兒。
莫雪松隨后肢解王某尸體,剔碎肌肉沖入下水道,二人分頭掩埋尸骨頭顱。
他們將幼女綁石沉渠,由李芬編造失蹤假象報案脫罪。
因沉尸紙繩遇水斷裂,女童尸體浮出水面,這場精心策劃的兇案徹底敗露。
一名普通女工淪為弒親惡魔,根源是極致的虛榮與扭曲的價值觀。
1970年,農村出身的李芬招工進城成為工人,徹底擺脫農村身份后心態失衡。
她因自身鄉土氣質倍感自卑,刻意模仿城市青年,沉迷外界追捧、極度愛慕虛榮。
十八歲時,她不顧家人反對,與一名城市青工倉促相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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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戀一年,懷有身孕的李芬慘遭對方拋棄,落得失業受處分、眾叛親離的下場。
接連的打擊并未讓她自省,反而滋生怨念,痛恨男性與周遭生活,性格愈發偏激。
1973年,李芬結識忠厚包容的王某,對方包容她的過往,給予她溫暖安穩。
二人成婚生子,初期家庭和睦安穩,日子平淡幸福。
隨著社會風氣開放,癡迷外國浪漫影片的李芬心態再度蛻變。
她嫌棄丈夫木訥無趣、不懂浪漫,厭倦平淡的家庭生活,滋生及時行樂的扭曲心態。
此后她疏于家庭、夜夜外出玩樂,夫妻矛盾持續激化。
賭氣分居工廠期間,李芬再度陷入短暫婚外情,被疏忽后便刻意報復、拋棄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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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被調解歸家,她的心早已游離家庭之外,愈發自負放縱。
1980年工廠舞會,沉迷跳舞的李芬徹底放飛自我,終日流連各類舞場。
她在舞場結識品行不端的莫雪松,被對方的活絡圓滑、趣味相投深深吸引。
她無視莫雪松搶劫、傷人、調戲女性的劣跡,將其頑劣視作能干,對其盲目盲從、唯命是從。
深陷婚外情的李芬極度厭惡家庭,多次提出離婚,均被丈夫隱忍拒絕。
1981年5月,莫雪松面臨家中催婚,李芬極度焦慮,懼怕被拋棄。
在莫雪松的蠱惑慫恿下,二人定下殺夫害女的惡毒計劃。
數月間,他們先后策劃半路伏擊、煤氣爆炸、電擊行兇,均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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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前夕,二人狗急跳墻,決心借機斬草除根、徹底滅口。
10月1日,李芬下藥欲行兇,被丈夫的寬容打動短暫心軟。
為保全自己與莫雪松的私情,她最終摒棄良知,執意行兇。
10月2日,李芬成功下藥,殘忍殺害熟睡的丈夫與幼女。
二人殘忍處理尸體、偽造現場,妄圖瞞天過海,最終因細微破綻敗露罪行。
虛榮縱欲、三觀扭曲、執迷私情,最終讓李芬親手摧毀美滿家庭,釀成滔天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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