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真宗年間,在順昌府有戶姓林的人家,這林家的當家人叫做林秀銘,是個賣貨郎,平日里都是在外面做生意。
林秀銘今年也不過二十有四,他還有一個比他小八歲的妹妹,名叫林秀敏,兄妹倆年幼便失了父母,是林秀銘一手將妹妹帶大的。
所以兄妹倆感情非常好,不過他們一開始的日子并不好過,家中貧窮,林秀銘便不斷地在外面找活干。
當時的林秀敏也心疼哥哥那般辛苦,所以把家中的事務都操持好了,閑暇時也會接一些繡活,或者在家編制些竹制品拿去換錢。
兄妹倆的日子雖然不算是富貴,但也溫馨自在,林秀銘比妹妹大了八歲,平日里也是非常照顧這個妹妹。
甚至到了年齡相看的時候,他對對方姑娘的要求就是性子和善,愿意善待他妹妹的。
一開始也有人覺得林秀銘傻,覺得不過是一個妹妹,何必要這樣,所以開始相看了兩個姑娘也是無疾而終。
不過他也沒有氣餒,因為妹妹是他的底線,好在他的緣分很快就到來了,對方是住在她家后面兩條街外的賣豆腐家的大女兒,名叫施月月。
這施月月是家中的長姐,底下還有4個弟妹,她的父母更看重弟弟,所以對于幾個女兒并不是很在乎,只是讓她們在家中做事罷了。
現在施月月年紀到了,也有人上門給她說親,說得正好就是那林秀銘,施家父母對于女兒嫁什么樣的人并不在乎,只要對方能夠出得起聘禮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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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銘跟施月月相看了一次,林秀銘對于施月月溫柔的性子很看好,但他也明說了希望娶的姑娘可以對自己的妹妹好。
對此施月月并沒有什么意見,因為她本就是家中長姐,兩人本就對彼此有好感,眼下他最在乎的事也說開了,此事就這樣定了下來。
成親后施月月跟林秀敏相處的非常好,兩人都是好性子的人,而且林秀敏雖然年紀小,但很是懂事,施月月把她當作親妹妹一般對待。
林秀銘看著妻子跟妹妹相處融洽,也沒有了后顧之憂,專心地做生意,想要給家里人一個更好的以后。
就這樣過了兩年,這天施月月因為身子不舒服就來到了林秀敏的房中跟她一起睡,前兩日林秀銘跑到了外地去做生意,要五天后才會回來。
林秀敏也擔心嫂子一個人會有事發生,就要求兩人一起睡,施月月在吃了藥以后就沉沉地睡去了。
但是等她第二天醒來時,卻發現林秀敏不在房間里了,一開始她也沒有多想,以為妹妹是去干活了。
可是過了許久都沒有動靜,她覺得有點奇怪,好在身體好了不少,便起來去尋找林秀敏。
但是她找了好幾個地方都沒有找到,照理來說這時候她應該會在廚房,直到在后院那邊發現了一點血跡,這讓施月月有點心慌。
最后她在后院那邊的井里發現了林秀敏的蹤影,可惜的是林秀敏已經沒了,脖子那邊有一道刀傷,應該就是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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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月月怎么也不能接受昨天還笑著跟自己說話的妹妹就這樣沒了,隨即便是一股憤怒,妹妹這樣明顯是有人故意殺害的。
施月月強忍著悲痛,跑到了縣衙去報案,路上還托人給丈夫林秀銘傳了信,縣令在接到報案后也是非常的重視。
當地的縣令是個好官,他非常在意自己的百姓是否過得好,所以在知道這么年輕的姑娘被人殺害后也是很在意。
于是立刻讓施月月說明了情況,只是在聽完事情的經過后,縣令卻皺起了眉頭,說道:
“你的意思是,昨晚你因為吃了藥誰的沉,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明明是睡在你邊上的林秀敏怎么會到了后院,還沒了性命?”
施月月一問三不知,最后縣令卻問了一個不相干的問題:“你家中養狗了嗎?”
施月月連忙回答:“養了的,我家中有一條大狗,是兩年前我丈夫特地帶回來看家護院的。”
施月月雖然奇怪縣令為何會問起狗的事,但還是照實回答,但是卻說此事他自有分寸,讓她先行回家處理后事,明日就會有個交代。
施月月因此也是非常感激,隨后就回到了家中處理妹妹的后事,只是到了第二天,她并沒有等到升堂的消息,而是一張告示貼在了縣衙外邊。
告示上寫著明日午時,縣令將在公堂上審問一條大狗看家不利,造成了人命。
一時間周遭的人都很驚訝,想不到這是怎么一回事,也引得許多人議論紛紛。
甚至有些人還覺得縣令此舉很不靠譜,畢竟是一條人命,審問狗有什么用,有這個時間去審問狗,說不定兇手早已跑了。
但是到了第二天,縣衙還是被許多看熱鬧的人給圍滿了,而施月月也將家中大狗牽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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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縣令立刻升堂,讓一旁的衙役把那大狗牽了上來,他看著這大狗,隨后便喝道:
“此狗大膽,你家發生了命案,你作為看家護院犬,卻擅離職守,對于惡人不管不顧,你該當何罪?”
那狗怎么可能聽得到人話,但它卻被公堂這陌生又嚴肅的一幕搞得有點害怕,就這也趴在那邊一動不動。
隨后縣令又問了幾個問題,但那大狗還是趴著不動,偶爾嗚咽兩下,最后縣令發了怒,讓衙役把這大狗壓入大牢,說是明日再審。
周遭看熱鬧的百姓也是一頭霧水,根本不知道縣令這樣做是為了什么,有些人甚至還搖搖頭嘆氣,覺得縣令在胡鬧,然而當天夜里,縣令就派了幾個人去一個地方。
第二天一大早,縣令就讓施月月過來,說林家的案子已經破了,殺害林秀敏的兇手抓到了。
施月月立刻來到公堂,發現跪在地上之人竟是她們的鄰居馬成。
但是百姓們也很奇怪這案到底是怎么破的,難道審問一條狗真的有效果,還是說狗成了精會說話,自己告訴縣令的?
這時候,縣令才娓娓道來,原來他昨天是故意審問一條狗的,為的就是讓真正的兇手自己暴露。
因為那天他詢問施月月是否聽到狗叫,施月月雖然沉睡,但是卻沒有驚動。
要知道狗叫可不是一聲就完了,所以他確定這是熟人作案,而且還是這狗熟悉的人。
為了確定自己所想,他派人在林家幾個鄰居那邊守著,果然昨晚就見到這馬成帶著包袱翻墻而出。
衙役就把人給帶了回來,一開始馬成還不愿意認罪,但是縣令卻說自己是故意審問狗的,為的就是讓兇手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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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兇手就是利用狗作案,但他后面又將狗關進了大牢,這也讓兇手越發的焦慮,隨即就會跑路,剩下的只要守株待兔即可。
不過馬成還在狡辯,縣令直接就讓人將大狗牽了上來,那大狗看到馬成就上去搖尾巴,很是親近的樣子,而且縣令還將一套染了血的衣物丟在了馬成面前。
馬成這才認了罪,原來他一直都會給林家的大狗喂肉食,所以大狗才會對他親近,而這一切都是為了得到林秀敏。
馬成看上林秀敏很久了,只是馬成年過三十,還是個吊兒郎當的混子,前頭娶的妻子也因為他不爭氣跑了。
這樣的人自然不符合林秀銘給妹妹選夫婿的人選,馬成曾經開玩笑地試探過林秀銘的意思,但是林秀銘卻發了火。
他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娶到林秀敏,所以想趁這次林秀銘去外地做生意,跟林秀敏生米煮成熟飯。
原本他只是想趁林秀敏熟睡將人帶回自己家中,誰知道中途她醒了過來開始掙扎,還想叫人,馬成一時著急之下就動了刀,人就這樣沒了。
最后他只好將人丟到了井里,清理了一下自己的痕跡,沒想到此事竟然被發現了。
縣令最后判了他死刑,而回來后林秀銘得知此事也是悲傷得不得了,自己唯一的妹妹就這樣沒了,但幸好施月月給妹妹伸張了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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