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建希在德意志汽車股價操縱案和統一教受賄案中的上訴審理合議庭已經確定,金建希——前總統尹錫悅的配偶——將進入最高法院審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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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最高法院26日將這起涉及違反《資本市場法》、違反《政治資金法》以及依據《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所涉斡旋受財罪的案件,分配給第二庭審理。第二庭由吳京美、權永俊、嚴相弼、樸永載4名大法官組成,由樸永載院長大法官主持審理。樸永載為司法研修院第22期。
金建希面臨的指控包括:參與德意志汽車股價操縱案,涉嫌違反《資本市場法》;在前總統尹錫悅還是當選總統期間,收受統一教方面提供的香奈兒包,涉嫌斡旋受財;在從政治掮客明泰均處獲得免費民調結果后,介入國民力量黨提名,涉嫌違反《政治資金法》。
首爾高等法院刑事15-2部于上月28日在二審中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4年。這一刑期超過一審有期徒刑1年8個月的兩倍,但與閔重基特別檢察組提出的15年量刑請求相比仍有明顯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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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推翻了一審對違反《資本市場法》和斡旋受財兩項指控作出的無罪判決,改判有罪。不過,違反《政治資金法》這一指控與一審相同,仍被判無罪。
二審宣判后,金建希律師團隊和閔重基特別檢察組均提出上訴。金建希方面表示:“我們尊重法院的判決,但法律必須平等適用于掌權者和失去權力者。”其后于上月30日提交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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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檢察組也于4日提出上訴。其主張稱:“二審關于違反《資本市場法》所得非法收益無法計算的判斷,以及對明泰均提供民調一事的事實認定和法律判斷,存在法律理解錯誤,也違反證據規則和常識,并對判決結果產生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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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案方面,前統一教全球本部長尹永浩因被控為謀取關照,向金建希和國民力量黨議員權性東行賄,其案件被分配至最高法院第三庭,由吳碩俊大法官主持審理。
此舉意味著案件已進入終審階段,社會各界對此高度關注。檢方指控稱,尹永浩為在相關事務中獲得便利和支持而實施行賄行為,案件涉及政治人物,因此備受輿論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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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該案二審于上月27日判處尹永浩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刑期重于一審判決的有期徒刑1年2個月。
二審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對事實認定和量刑理由作出調整,認為其行為性質和社會影響較為嚴重,因此加重處罰。隨著案件提交最高法院審理,最終判決結果將對類似案件產生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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