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子小劉參加堂哥劉某的生日聚餐,席間9人共飲七八箱啤酒,另有1人未飲酒。劉某的兩名友人發生爭吵,醉酒的小劉上前勸架被劉某阻攔,二人隨即起了爭執。經民警和父母勸解后,小劉仍情緒失控,不顧勸阻跳河溺水身亡。
事后,小劉家屬將劉某等9人起訴至法院,索賠35萬余元。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5月22日,山東成武縣人民法院公布一審判決書。法院認為,劉某作為聚餐組織者存在一定的過錯,酌定劉某賠償10萬元,扣除已支付的5萬元,還需賠償5萬元。
男子醉酒后與堂哥起爭執
不顧父母勸阻跳河身亡
小劉出生于2005年10月,劉某是小劉的堂哥。2025年7月16日晚8時,劉某組織生日宴會,邀請小劉、張某、謝某、曹某等9人參加,連同劉某本人共10人在某燒烤店聚餐。聚餐期間,除謝某沒有飲酒外,其他9人共飲了七八箱啤酒。當晚12時左右,聚餐臨散場時,劉某的兩名朋友發生爭吵,小劉欲上前勸架,被劉某阻止。在阻止過程中,小劉與劉某發生爭執,小劉開始辱罵劉某,后小劉報警。
民警出警到某燒烤店后,小劉要求劉某道歉,劉某便給小劉道了歉,但小劉并未明確表示諒解,警察要求雙方第二天一早到派出所說明情況后離開。劉某通過其堂大爺打電話,通知小劉父母到場。小劉父親、繼母趕到現場后,對小劉進行勸解,但小劉依然對劉某不依不饒,揚言要殺其全家。
隨后,劉某將小劉交由其父母看管,與其余部分聚餐人員離開現場……劉某離開后,小劉情緒非常激動,吵著要到劉某家找劉某打架,父親強力阻攔不讓其前往,小劉揚言不讓找劉某打架就跳河。隨后,小劉就往河邊跑,曹某阻攔沒有拉住,小劉跳入旁邊的河中。父親下河施救沒有成功,小劉由消防人員打撈上岸,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死亡。
一審判堂哥存在過錯賠10萬
其余8名聚餐者不擔責
法院認為,劉某作為聚餐組織者,對其他聚餐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劉某應當及時勸阻聚餐者的過度飲酒行為,但劉某沒有進行勸阻,致使小劉飲酒過量,情緒亢奮,影響了小劉的判斷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為其后續的極端行為埋下隱患。
另外,聚餐過程中劉某未能控制好聚餐氛圍,發生兩名朋友爭吵的情況,在劉某阻止小劉拉架過程中,未能有效穩定小劉的情緒,而是采取了與小劉爭吵的不當方式,對小劉的情緒失控存在一定的影響,雖然先后經過了警察的調解、劉某的道歉和小劉父母的勸解,但小劉激動的情緒始終沒有平復。劉某雖然有通知小劉家屬到場并將小劉交給其父母管理的行為,但當時小劉情緒很激動,其父母根本勸阻不了,這種情況下,劉某將小劉交給其父母并不能完全排除劉某的安全保障義務。
綜上,法院認為,劉某作為聚餐組織者在本案事故中存在一定的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小劉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過量飲酒的危害及酒后情緒失控的風險有充分認知。在聚餐過程中,小劉未能理性控制酒量,是導致其情緒激動的生理誘因。在警察和其父母到達現場后,小劉本應平復情緒配合回家,卻因情緒失控跳河自殺。小劉作為自身安危的第一責任人,對自身極端行為導致的死亡后果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曹某等8人不是聚餐的組織者,除謝某外其他人雖然都參與了飲酒,但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他們在聚餐時存在強迫勸酒、灌酒或惡意激怒小劉的行為,他們在本案事故中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綜上,法院酌定劉某共計賠償10萬元,扣除已支付的5萬元,還需賠償5萬元。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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