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6〕14號
一、征收土地目的及用途: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運輸用地建設需要,用作南大干線(番禺大道至省婦幼醫(yī)院)。
二、征收土地范圍:南村鎮(zhèn)官堂村、塘步東村、員崗村地段(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征收土地情況:征收廣州市番禺區(qū)南村鎮(zhèn)官堂村、塘步東村、員崗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屬于下集體土地面積共4.3358公頃。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25日。
五、行政復議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番禺區(qū)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242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六、其他事項:按規(guī)定在本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足額支付征收土地補償費用,并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
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6〕15號
一、征收土地目的及用途: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運輸用地建設需要,用作國際創(chuàng)新城新造路(濱河路-興業(yè)大道)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圍:新造鎮(zhèn)北約村、崇德村、秀發(fā)村地段(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征收土地情況:征收廣州市番禺區(qū)新造鎮(zhèn)北約村、崇德村、秀發(fā)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屬于下集體土地面積共4.3303公頃。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6日。
五、行政復議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番禺區(qū)2025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301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六、其他事項:按規(guī)定在本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足額支付征收土地補償費用,并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
詳情附件及細則,可登陸區(qū)政府網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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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源于番禺區(qū)政府網,如有變動請以官方通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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