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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5日,天剛蒙蒙亮。
寶雞渭河灘的蘆葦蕩里,一個釣魚的老漢踩到一團軟綿綿的東西。
低頭一看,編織袋破口處露出一截泛青的人手。
他連滾帶爬上了岸,魚竿都沒撿。
警察到的時候法醫蹲在袋子旁邊,只說了四個字——分尸,手法狠。
死者叫張紅權,42歲,北京來的建材商,身家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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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后出現的地方是金臺區一個出租屋,同居的女人叫朱娟,23歲,湖南漣源人,在夜店坐臺。
警方順著這條線往下摸,很快鎖定了另一個男人——段迎春,25歲,咸陽人,在汽修店打工。
他是朱娟的男朋友。
兩個人已經在案發后逃往重慶,警方在渝中區一家小旅館里把他們按住的時候,朱娟蜷縮在床角,一句話不說;段迎春喃喃自語——我沒想殺他,是他逼我的。
朱娟16歲就從老家出來了。
她是家里老大,下面兩個弟弟,父母把所有的希望都壓在男孩身上,她念完初中就被送上了去廣州的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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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子廠站過流水線,在服裝廠加過夜班,手指被機器磨得通紅,一個月掙一千八。
后來她到了寶雞,經人介紹進了夜店當坐臺小姐。
第一次拿到小費的時候她坐在出租屋里數了很久。
她跟朋友說過一句話——工廠一年都攢不下這些。
段迎春是她在寶雞認識的。
話少,對她好,半夜她發燒,他背著她跑了兩公里去診所。
但他好的方式讓人喘不上氣,翻她手機,盯她行蹤,她跟男客人多說幾句話他就紅著眼睛跟她吵。
她提過一次分手,他跪在地上說你要是走了我就死給你看。
她心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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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心里也清楚,這個男人窮,給不了她想要的生活。
張紅權是來寶雞談生意的時候認識朱娟的。
出手大方,一條項鏈,一套兩居室,每月零花錢。
他大概沒想過太多,對他來說這就是一段出差路上的露水關系。
但朱娟把這當成了一條往上游的繩索,她瞞著段迎春,在兩個男人之間來回拉扯。
一邊舍不得段迎春的真心,一邊放不下張紅權的鈔票。
段迎春不是不知道,他只是壓著。
6月2號那天張紅權又來寶雞了,住在朱娟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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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迎春翻窗進了陽臺,站在窗簾后面,從頭聽到尾。
客廳里的動靜一點一點把他的理智碾碎了。
他沖出來的時候手里攥著一把水果刀。
張紅權倒在血泊里以后,段迎春蹲在尸體旁邊愣了很久,然后跟朱娟說——我們把他分了,跟他家里要錢,拿了錢逃到重慶去。
他們翻出了編織袋、塑料袋、粗繩索、兩把菜刀。
朱娟全程閉著眼睛遞工具。
菜刀砍在骨頭上的悶響,是那天夜里最恐怖的聲音。
凌晨四點,兩個人騎著電動車把三個編織袋扔進了蘆葦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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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回到出租屋,用張紅權的手機給他的妻子發了一條短信——你老公在我手上,準備200萬,不準報警。
發完以后,他們買了去重慶的火車票。
警方破案只用了八天。
法醫從尸塊的穿著和名片碎片確認了死者身份,刑警從朱娟的社會關系順藤摸瓜找到了段迎春,通過車票和手機定位在重慶鎖定了他們的落腳點。
被抓時任雪一句話沒說,段迎春還在重復——是他逼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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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所有的物證已經焊死了——血跡、指紋、DNA、作案刀具、勒索短信、逃亡記錄。
2012年12月,寶雞中院一審判處兩人死刑。
省高院二審維持。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兩人被執行死刑。
朱娟不是沒有過機會。
她離正常的城市生活其實很近——如果她不貪那兩根繩索,不一邊抓著段迎春的體溫,一邊攥著張紅權的鈔票。
但貪心的人往往什么都想要,最后什么都失去了。
段迎春的死,說白了是被自己的偏執活活勒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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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為愛是占有,是控制,是把對方死死攥在手里,但真正把人攥碎的,從來不是愛,是恐懼。
張紅權大概是三個人里最冤的一個,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原因。
他大概到死都沒想明白,一個晚上、一段露水情,怎么會把自己推進絞肉機里。
成年人最大的錯覺之一,就是覺得錢能擺平一切。
他用錢買陪伴,買乖巧,買不吵鬧,卻買不來一個被嫉妒燒紅了眼的男人的理智。
他到死都不知道,那個蜷縮在陽臺窗簾后面的年輕人,已經把命豁出去了。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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