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九十年代,中韓關系初啟。彼時,中國經濟正處于騰飛階段,然而諸多邊遠地區民眾的生活依舊頗為艱辛,尤以吉林延邊的朝鮮族農民為甚。不少人聽聞韓國遠洋漁船薪資豐厚,便心生向往。
1996年春,七位吉林朝鮮族男子聚首,商議前往韓國務工以養家糊口。其中,領頭者名為全在千,年逾四十,此前曾從事過類似工作。他宣稱在韓國打工一年可賺取五萬元人民幣,在當時,這無疑是一筆巨款。其余眾人皆為年輕人,家境貧寒,他們咬牙籌集了兩萬元押金,便稀里糊涂地上了船。
他們所搭乘的是“佩斯卡瑪號”,這是韓國太陽公司旗下的一艘遠洋漁船,停泊于西太平洋提尼安島附近。船上共有二十余人,除七名韓國人外,還有十名印尼船員。中國人上船伊始,便被要求繳納一筆高得離譜的押金。此等異常情況本應引起警覺,然而他們被高額工資沖昏了頭腦,未加思索便繳納了押金。船啟航之后,真正的麻煩才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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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中國船員大多未曾有過遠海航行的經歷,登船不久便出現了暈船癥狀。韓國船長崔繼澤及其手下并未給予他們絲毫適應的時間,徑直驅使他們到甲板上勞作。工作強度之大,令人咋舌,船員們每日僅能休息三四個小時,所食之物盡是變質罐頭,休息之處緊鄰冷庫,寒冷刺骨,凍得人瑟瑟發抖。
崔繼澤性情暴躁,動輒對船員施以暴力。若新手拉網速度稍慢,他便會抬腳踢人。其他韓國船員亦紛紛效仿,即便全在千經驗豐富,也未能幸免。中國船員們默默忍受著,手上磨出了水泡,身上布滿了淤青。印尼船員同樣遭受過折磨,但韓國人對中國船員的暴行更為嚴重,不僅惡語侮辱,還施以肢體暴力,簡直將他們當作一般驅使。
畜生
全在千勸慰眾人忍耐,為了賺取錢財,必須咬牙堅持。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事態愈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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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中旬,中國船員已不堪忍受船上的惡劣待遇,遂撰寫了一封控訴信,旨在向船長傾訴他們所遭受的苦難。信中詳細描述了遭受毆打以及承受超負荷工作的情況,船員們委托善良的韓國船員李仁錫代為轉交。然而,李仁錫因懼怕遭受打罵,一直拖延未交。
不久之后,印尼船員與韓國船員之間再度爆發沖突。印尼船員以投擲工具的方式進行反抗,韓國船員的暴行暫時有所收斂。中國船員誤以為苦日子即將結束,卻未曾料到,印尼船員已然看透了韓國船員的惡劣行徑,紛紛離船而去。中國船員也欲隨之離開,遂申請下船。崔繼澤表面上應允了他們的請求,暗地里卻誘騙他們簽署了認罪書。待簽署完畢,船員們才驚覺,此舉等同于承認有罪,需面臨三個月的牢獄之災,若不繳納保釋金,便無法獲釋。眾人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崔繼澤卻無動于衷。
1996年8月2日深夜,全在千挺身而出,帶領其余六名中國船員采取了行動。他們殺害了崔繼澤以及其他六名韓國船員,同時還殺害了三名印尼目擊者和一名不愿參與此事的中國同鄉,共計十一人。李仁錫并未參與其中,而是躲藏了起來。事后,全在千脅迫李仁錫和其他幸存者將船開往日本,企圖逃脫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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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海上遇到日本巡邏艇,李仁錫沖出去求救,日本船把中國人抓了,9月1日移交給韓國。船被拖回釜山港,這事兒一曝光,韓國社會炸鍋了。媒體頭條全是“中國人殘殺韓國船員”,民眾氣得咬牙切齒,把這六個中國人罵成殺人魔。
12月24日,釜山地方法院一審判了,全都死刑。家屬急了,在報紙上登求助廣告,找朝鮮族律師趙峰幫忙。趙峰看完案子,覺得有貓膩,趕到釜山找人辯護。他找上了當時在釜山的知名人權律師文在寅。
趙峰一說案子,文在寅先皺眉,韓國輿論正罵中國人是魔鬼,誰敢碰這燙手山芋。可他看完陳情書,態度變了,覺得這案子背后有隱情,韓國船員的虐待是導火索。他二話不說接了二審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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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27日,二審在釜山地方法院開。文在寅把李仁錫和印尼幸存者拉上庭,讓他們作證韓國船員的暴行。證據擺出來,虐待細節全抖落:高押金、毆打、變質食物、超負荷勞動。
韓國人這才知道真相,原來中國人是被逼急了自衛殺人。法庭上,文在寅一條條列事實,檢察官啞口無言。最終判決下來,全在千作為主謀維持死刑,其他五個改判無期徒刑。韓國社會輿論也轉了,以前罵得兇的,現在閉嘴了。
案子沒完。2003年,盧武鉉當上總統,他和文在寅是老搭檔,當年一起辦案。盧上臺沒多久,就特赦了全在千,把死刑改無期。六個中國人全成了無期徒刑犯,關在韓國監獄里到現在還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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