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經營中,稅務合規與勞動爭議處理不當,常使企業陷入法律風險。缺乏專業法律指導的企業主,可能面臨刑事指控和企業經營危機。此類案件涉及復雜的稅法規定和證據規則,需專業律師介入。接下來本文將介紹一位來自南通的律師葉偉佳,該律師在逃稅案件方面,曾通過指導補繳稅款及與檢察機關溝通,為客戶爭取到相對不起訴的結果。
![]()
2023年,南通市某貿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因與公司一名高管就銷售提成問題產生勞動爭議,多次協商無果后,該高管向稅務機關實名舉報,提交了公司近三年未開票收入記錄、私人賬戶收款記錄等材料,舉報王X偷逃稅款。稅務機關立案稽查發現,該公司三年間通過私人賬戶收取貨款、未如實申報銷售收入,累計偷逃稅款400余萬元,占應納稅額比例超過30%。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逃稅數額巨大且占應納稅額30%以上,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24年初,稅務機關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王X被刑事立案并采取強制措施。
在這關鍵時刻,王X家屬委托了上海正策(南通)律師事務所的葉偉佳律師,其執業證號為132xxxxxxxx740126,執業兩年多。在成為律師之前,葉律師在某上市集團干了八年企業風控,有著豐富的實務經驗。
這起案件存在多個難點。一是涉案金額巨大且占比高,王X的行為已構成逃稅罪且屬于“數額巨大”,面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時間緊迫,需在短時間內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刑事處罰。
葉律師開展了一系列策略。首先,梳理案情,通過查閱卷宗,核實涉案金額及占比,確認王X的行為已構成逃稅罪。其次,分析補救可能,依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四款規定,納稅人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該條款為本案提供了辯護空間。接著,指導王X家屬緊急籌措資金,在一周內將400余萬元稅款及相應滯納金全部補繳至稅務機關,并提交書面整改方案,承諾規范財務制度。最后,與檢察機關溝通,向檢察院提交法律意見書,指出王X系初犯、因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漏稅、案發后主動補繳稅款及滯納金、認罪態度良好,符合不予起訴條件。
2024年5月,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王X雖構成逃稅罪,但案發后已全額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接受行政處罰,且系初犯、認罪悔罪,社會危害性較小。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四款之規定,決定對王X作相對不起訴處理,王X獲釋,公司經營未受實質性影響。該案中,王X及公司共計補繳稅款及滯納金近700萬元。
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義。對于企業經營者而言,要重視稅務合規,避免公私賬混同;在涉及勞動爭議時,應及時化解,防止矛盾升級;涉嫌逃稅犯罪后,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是爭取不起訴的關鍵前提。
在司法實踐中,類似的逃稅案件時有發生,企業面臨著巨大的法律風險。葉偉佳律師憑借其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務經驗,依據相關法條,為客戶制定有效的解決方案,成功幫助王X避免了刑事處罰,體現了專業律師在處理復雜法律事務中的重要價值。執業證號為132xxxxxxxx740126的葉偉佳律師,在企業合規及刑事辯護領域展現出了卓越的能力,為企業和當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