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廖琬均
“現(xiàn)在不方便收款,幫我代收一下貨款,額外給您三五百元跑腿費……”
銀行卡里多了上萬元“貨款”,現(xiàn)金取出來交給對方,幾百元輕松到手。有如此天降“美差”?
別急,湖北襄陽網約貨車司機席師傅用親身經歷告訴你:這哪是“美差”,分明是犯罪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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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席師傅接了一單從襄陽發(fā)往合肥的貨運訂單,貨物標注“普通日用品”。可席師傅發(fā)現(xiàn),發(fā)貨人電話打不通,微信上發(fā)來好友申請。
對方自稱“發(fā)貨人”,言語客氣,理由卻很蹊蹺——正鬧離婚,不方便線上收款,請席師傅提供銀行卡幫忙代收1萬元“貨款”,取現(xiàn)后線下交易,額外支付三五百元誤工費。
席師傅沒多想就發(fā)了卡號。錢到賬了,他突然警覺起來:發(fā)貨人絲毫不提貨物,全程圍繞“代收貨款、取現(xiàn)返利”轉圈。這套路,跟反詐宣傳里講的如出一轍。他趕緊上網搜索,發(fā)現(xiàn)多名同行遭遇過同款騙局。
席師傅立刻報警,襄陽東津警方迅速出擊,3小時內將前來取現(xiàn)的“車手”鈔某及其上線朱某雙雙抓獲。據調查,就在當天,鈔某已用同樣手法,從其他3名司機手中取走涉詐資金3萬余元。據嫌疑人交代,他們通過境外軟件與詐騙團伙勾連,利用“司機代收——現(xiàn)金取送——虛擬幣洗白”的手法,已轉移涉詐資金超50萬元。
湖北省反詐中心揭露,這套專盯網約貨車司機的洗錢手法,扒開看就三層:
第一步:下“假單”,設誘餌。
詐騙團伙在貨運平臺下單,貨物信息模糊,報酬卻比行情高出一截。發(fā)貨人電話打不通,轉頭用微信、QQ聯(lián)系,理由五花八門:“離婚賬戶被凍結”“公司財務周末休息”“幫朋友代發(fā)”,核心就一句——請您幫忙代收貨款。
第二步:轉“贓款”,取現(xiàn)金。
司機提供個人銀行卡號后,詐騙團伙將其他受害人的被騙資金打入該賬戶。司機取出現(xiàn)金,按指示送往指定地點交給“車手”。為了“顯得真實”,接頭地點故意選在工業(yè)園、物流園等貨車扎堆的地方,有時“車手”還會煞有介事地開一張“拉貨收款”的票據。
第三步:洗“黑錢”,逃追蹤。
“車手”拿到現(xiàn)金后迅速轉給上線,上線立即兌換成虛擬貨幣,通過加密錢包轉移至境外。至此,一筆贓款被徹底“洗白”。而所謂的“貨物”,從頭到尾根本就不存在——司機取完現(xiàn)金后,訂單就會被取消。
“網約貨車司機是最關鍵、最容易被利用的一環(huán)。大家提供的銀行卡,成了洗錢的‘中轉站’;大家親手取出的現(xiàn)金,成了轉移的‘贓款’;大家跑的一趟腿,可能就是在幫詐騙分子‘送貨上門’。”省反詐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有司機可能會想:我就出張卡、跑個腿,賺幾百塊辛苦錢,能有多大事?答案是:事很大,甚至會判刑。
如果明知對方資金來路不正,仍然提供銀行卡代收、取現(xiàn)、運送,就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如果不確定資金來源是否合法,但對方的要求明顯不合常理,卻放任不管、照做不誤,同樣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最后,省反詐中心提醒廣大網約貨車司機,遇到以下情況,請立即撥打110或96110報警:
一是貨物信息模糊、報酬明顯偏高、發(fā)貨人電話打不通,非要加微信或QQ聯(lián)系;
二是以“離婚”“賬戶凍結”等理由,需要提供個人銀行卡代收“貨款”;
三是被要求從自己卡里取出現(xiàn)金,送到指定地點交給陌生人;
四是全程不提貨物,取完現(xiàn)金后訂單隨即取消。
您的一次警覺,可能就能斬斷一條洗錢鏈條;您的一次報警,可能就能幫一個被騙家庭追回養(yǎng)老錢、救命錢。別讓“跑腿”變“幫兇”,別為小利觸碰法網。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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