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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前天寫的文章:
今天看到的新聞,四川成立省級調查指導組,對稻城亞丁擺渡車收費不合理,省道設卡等問題進行調查和整改。在指導期間,擺渡車,電瓶車暫停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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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里,幾個觀點:
一是,
其實在省級調查指導組成立之前,甘孜當地也已經意識到情況不妙,對外的語氣變軟了,也承諾要整改,而非是事件輿論發酵的時候那般硬氣,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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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白了,稻城亞丁景區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當時有多硬氣,現在就有多丟臉。
二是,
稻城亞丁事件,為何說如此任性,其原因就只有一點,幾個硬性的法律條款擺在這里:
《公路法》第九條: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攔截車輛;
《公路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條:國道屬非收費公路;僅政府還貸、特許經營的特定公路可收費;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六條:任何單位不得擅設收費站;非法收費,車主有權拒繳并舉報;
國務院“三亂”通知:僅公安、交通、林業可依法設站;景區無權攔車收費。《民法典》:攔截國道、限制通行,侵犯公眾通行權,需承擔民事責任。
上面每一個法律條款都屬于上位法,你一個甘孜市制定的規則,公示,在這些上位法面前都是需要讓路的。如果面對這些硬性的法律條款稻城亞丁依舊我行我素,那就是告訴世人,這些上位法就是擺設,是在公然叫囂法律無用。
如此的話,一個鄉鎮有一座山,也可以制定一個規則隨意攔路收費。
三是,
這件事給我最大的感慨,其實不是事件的本質,而是稻城亞丁攔截省道收費的問題不是一天兩天,也不是一年兩年,每天經過無數的車,游客,但面對這個違法的行為,大家卻都選擇默認服從,交錢完事。
生活中其實很多的事情都是這樣,我五一期間車檢的時候就是這樣,面對捆綁的勒索式消費,整個檢車大廳呢只有我一個人沒有妥協,幾個年齡大的也好,年輕的也罷,說一句燈光不合格,明知就是捆綁消費,也會依照它們的指令去做,而我選擇退款,舉報,投訴,反被另外幾個一樣待遇的人戲謔著看,認為我這個人真是不懂得圓滑世故。
當然,我的不妥協并沒有給我自身帶來利益,后面折騰一天費用退了,再折騰一天去上海車檢,耗費的時間和精力的金錢成本都是要比捆綁消費還多的。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每一個人都不去妥協,不去像孫子一樣被這么宰割,不是那么的“圓滑世故”。這個惡的捆綁就一定會消失。
也所以,有時候我們生活中遇到的糟心事,其實都是那些圓滑世故的人慣出來的。都是這些骨子里所謂精明的人一手造就的。
這是不是很悲哀。
四是,
稻城亞丁很任性的文章寫出來,也有人留言說,曝光的博主搞這么大有啥用,作者寫的文章有啥用,以前寫的那么多有啥用,具體的問題都沒解決啊,也所以啊,倒不如兩耳不聞窗外事,好好過自己的日子。
咋說,這種麻木其實占據的比例非常大。
還是那句話,不要恥笑那些發聲的人,你麻木是你的事,但切記不要恥笑人家站出來的人,因為人家爭取到的光,不也照耀到你了,人家爭取到的公正,你經過的時候也會是受益者。
你不去點贊,贊賞可以,但你站在一邊說風涼話,就是標準的平庸之惡。
平庸之惡概念的提出者漢娜·阿倫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里說:
“惡一向都是激進的,但從來不是極端的,它沒有深度,也沒有魔力,它可能毀滅整個世界,恰恰就因為它的平庸。”
平庸之惡的核心是無思——不思考、不判斷、不反思,只是服從與執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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