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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有什么要說的嗎?”
“沒有。”
“確定放棄見家人最后一面?”
“確定。直接執行吧。我留了張紙條,麻煩法庭轉交。”
這段對話,發生在2015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被告席上站著的人叫牛學輝,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客戶部副處長,北京師范大學在讀法學博士。
他站在這里,是因為殺了自己的妻子。
一個農行副處長,三十七歲,名校法學博士,前途不可限量。
他到底做了什么,要對新婚僅十二天的妻子下毒手?
行刑前,他又為什么拒絕見家人最后一面?
牛學輝,1978年出生在石家莊,父母都是國企工人。
從小到大,他就是那種“別人家的孩子”——回回考試第一,年年三好學生。
高考以高分考進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在河北那可是一等一的光榮。
大學里他依舊風光無限,專業成績拔尖,還當上了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會主席。大三直接保送本校研究生。
畢業時,各家央企搶著要他,他選了農業銀行總行。
2001年入職,2006年被時任中國農業銀行總行行長張云看中,調到身邊當秘書。
干了五年行長秘書,攢夠資歷,2011年10月被下放到總行大客戶部客戶一處當副處長。
33歲那年,經人介紹認識了小芳(化名)。
小芳也是高材生,31歲,本碩連讀,在北京讀博,還是一名在職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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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門當戶對,又有共同話題,很快就墜入愛河。
2012年1月,正式登記結婚。3月24日,在牛學輝老家石家莊辦了婚宴。3月31日,又到小芳老家山東濰坊辦回門宴。
這期間,兩家父母一起去了青島旅游。
在外人眼里,這簡直是天作之合——兩個博士,郎才女貌。
可誰都沒想到,青島之行,出事端了。
旅游途中,小芳無意中看到牛學輝的手機里有一條曖昧短信。
她沒有當場發作。但從那以后,夫妻之間有了裂痕。
4月4日,兩人度完蜜月回到北京。
當天晚上22時許,小芳再次看到牛學輝手機里的曖昧短信,兩人大吵一架。
吵到深夜,小芳哭著去了臥室睡覺。牛學輝坐在客廳,一動不動,將近一個小時。
4月5日凌晨1時,他走進臥室,抄起一個木質花瓶,趁妻子熟睡之際,朝她的頭部猛砸下去。
一下,又一下。
妻子被砸醒,發出呼叫。他又扼住她的頸部,直到她完全沒了動靜。
經鑒定,死者系被鈍性物體多次打擊頭部致左顳部粉碎性骨折,腦組織多處挫傷,部分腦組織挫碎,致機械性窒息合并顱腦損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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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后,牛學輝沒有慌亂逃跑。
他冷靜地偽造了入室盜竊殺人的現場——翻亂柜子,取出財物,制造外人侵入的假象。
然后,他把兇器花瓶藏到西城區自己承租的另一套房子里,銷毀了相關物證。
天亮后,他換下帶血的衣服,照常去上班。
上午,單位領導讓他和新婚妻子“請假”出席當晚的應酬。牛學輝故意當著領導的面給妻子打電話,告訴領導聯系不上。
他還給妻子的單位領導發了一條短信,內容是:“孔處您好,冒昧打擾您。我是朱箏的愛人小牛。我今天打她的電話一直沒有信號,打辦公室電話也沒人接……她在單位嗎?”
得到否定答案后,他假裝著急,下班后趕回彩虹城小區家中。
18時15分,他打了120急救電話,又打了110報警電話,說家里失竊,妻子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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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一個細節,破綻太大了。
牛學輝報警后,先給石家莊的父母打電話,第一句話是:“爸爸,快來吧!屋里進人了,朱箏出事了,人沒了!”
問題來了——人都還沒到現場,“屋里進人了”這個推斷是怎么來的?
警察趕到現場,經驗豐富的辦案人員掃一眼就覺得不對勁。
案發現場雖然被翻亂,但所有腳印都指向一個事實:案發前后,只有牛學輝和小芳兩個人出入。周邊監控錄像也證實了這一點。
更關鍵的是,兇器花瓶上干干凈凈,沒有任何指紋。一個真正破門而入的歹徒,不會干這種事。
警方當場將他列為重點嫌疑人。
在派出所做筆錄時,牛學輝撐不住了,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
他起初說,殺人是因為兩人因財產問題發生糾紛。
但檢方當庭出示的證據揭開了真相——牛學輝的手機里,有多名女子發來的曖昧信息,內容曖昧露骨。
他婚姻存續期間與多名女子保持不正當關系,這才是殺妻的真正動機。
他怕的不是妻子要離婚,而是怕出軌的事被捅出去,苦心經營多年的“好男人”人設會徹底崩塌,行長秘書出身的仕途也完了。
你想想看,一個法學博士,殺人后偽造現場,還試圖通過一系列操作把自己擇得干干凈凈。
但他忘了一件事——犯罪手法再高明,也騙不了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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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0日,牛學輝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因涉及隱私,此案未公開審理。
最讓人觸動的,是小芳父母在法庭上的表現。
他們放棄了全部民事賠償要求,只對法庭說了一句話——要求嚴懲兇手。
沒有眼淚,沒有哭喊。但那份決絕,比任何話都有分量。
2013年1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牛學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官認定其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手段極其殘忍,情節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
牛學輝不服,當即表示要上訴。
2013年9月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二審維持了原判。
法庭外,牛學輝的母親嚎啕大哭,連說“判得太重了”。
而參與辦案的政法干部只有一聲慨嘆:“作死啊!”
你可知道,“作死”這兩個字,在這里不是罵人,是一句痛惜。
一個法學博士,在中國政法大學讀的是經濟法,在北京師范大學讀的是法學博士,卻在殺人后偽造現場、毀滅物證——他學的那些法律知識,全用到了犯罪上,卻沒有一條攔住了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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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核準后,牛學輝被關押在看守所里。
從2013年二審宣判到2015年執行,他在看守所待了一年半多。
2015年5月29日,牛學輝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二中院將牛學輝驗明正身后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行刑前,審判長問他是否見家人最后一面。
他拒絕了。
刑場上最后說的三個字是“直接執行”。
他留了一張紙條,請法庭轉交給家人。
沒人知道紙條上寫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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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有個法律常識。死刑判決之后,不是馬上就能執行的。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核準通過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才能交付執行。牛學輝案2013年10月二審宣判維持死刑,到2015年5月才執行,中間隔了一年半。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下級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后,應當在七日以內交付執行。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有會見近親屬的權利,在執行前提出會見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安排。
牛學輝沒有提出會見申請。他說“直接執行”。
從名校精英、行長秘書、法學博士,到死刑犯,牛學輝用三年走完了這條路。
他以為殺死妻子就能守住“完美人設”,卻讓所有人看清了他的虛偽和冷酷。
那張紙條上,他可能寫了抱歉,可能寫了懺悔,也可能什么都沒寫。
有一點是確定的——他這輩子,再也沒有機會表達任何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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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禮記》里的一句話:“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
意思是說,一個人的修養,先從夫妻關系開始。
一個法治金句送你:“學法者,當先守其法;執法者,先正其心。”【14字】
罪惡臨頭才想起自己學過法律,為時已晚。
真正的聰明人,懂得管住自己。
管住自己的欲望,管住自己的脾氣,管住那只拿花瓶的手。
可惜牛學輝到最后,也沒學會管住自己。
三個法治互動問題**
第一,牛學輝作為法學博士,你覺得他比普通人更清楚刑法的量刑標準嗎?如果他知道殺人最高可判死刑,他為什么還會這么做——是僥幸心理,還是覺得自己能逃脫?
第二,小芳父母放棄全部民事賠償、只要求嚴懲兇手。你覺得在司法實踐中,“放棄賠償”對法院的量刑會產生什么影響?
第三,死刑核準后到執行之間為什么還要等?除了最高法核準這個必經程序,還留給了被判處死刑的罪犯什么法律權利?
把這篇文章轉發給家人,多一人知道法律常識,少一人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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