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從信用中國獲悉,云南昭通市慈明精神病醫院涉嫌使用超過保質期藥品被罰款2000元。
由魯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5月27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對昭通市慈明精神病醫院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超過保質期藥品的行為,該局依據《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作出沒收消旋山莨菪堿86片、碳酸鋰片68片、地塞米松片80片、羅紅霉素片4片;罰款2000元。
昭通市慈明精神病醫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魯甸縣桃園回族鄉鴨子塘社區,是一家集臨床診療、康復醫療、心理咨詢、健康管理為一體的民營二級精神病專科醫院。
澎湃新聞注意到,去年6月,昭通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3月18日,昭通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進行調查, 發現該公司建設的魯甸慈明精神病醫院能力提升建設項目醫院業務用房4079.22平方米,建設有醫技樓一棟、男病區一棟、工娛療室一棟、職工宿舍一棟。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屬于衛生項目類別中的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核準床位120張,需要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該項目于2024年3月建成投入運營,截至現場檢查時,未報審環境影響報告表,即“未批先建”。此外,魯甸慈明精神病醫院能力提升建設項目自2024年3月投入運營至今,未對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并編制驗收報告,即“未驗先投”。兩項違法行為被昭通市生態環境局合計處罰款2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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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顧穎
來源 |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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