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河南唐河縣少拜寺鎮邢莊村的小邢,幫60歲的叔叔邢民金取低保金時,發現賬戶余額為零。一個靠低保金維持基本生活的老人,賬戶里竟然一分錢都沒有了。
順著流水往下查,小邢發現了一件讓人難以置信的事:叔叔名下竟然在2021年12月1日多出了一筆20萬元的貸款。到賬當天,這筆錢就被轉入了陌生賬戶,經過兩次過渡后被提現取走。
更讓人氣憤的是,從放款那天起,銀行一直在自動從叔叔的低保金賬戶里扣錢還貸。一個從未見過這筆錢的低保戶,莫名背上20萬債務,還用自己活命的錢替別人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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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曝光后,5月29日,唐河縣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同一天,這筆貸款被神秘結清了,此前被劃扣的15300元低保金也退了回來。
貸款結清了,錢退了,但問題遠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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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隱秘的產業鏈,獵物是“最弱的人”
這筆貸款是怎么來的?關鍵人物是村里的會計邢萬坡,他也是擔保人之一。
2021年12月1日,邢萬坡以“出門辦事”為由,把邢民金帶到了唐河縣農信社。老人不識字,在空白合同上按了手印。他不知道簽的是什么,更不知道在銀行的信貸調查報告中,自己成了一個有價值35萬元房產、10萬元私家車和10萬元存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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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現場調查并簽章確認的,是銀行客戶經理郭某和程某坤。一個不識字的低保戶,在紙上成了家產幾十萬的“有錢人”,而本應嚴格審查的環節,就這么糊弄過去了。
邢萬坡后來坦言,這筆貸款是他受銀行工作人員委托才找到邢民金的。對方的指令很明確:“找一個單身的、窮的、不識字的人來”“做成假賬不用還”。
這句話,讓人心寒,更讓人心驚。
這不是臨時起意,而是一套成熟的“選品邏輯”——單身、窮、不識字。這三個條件疊加在一起,意味著什么?意味著這個人沒有家人替他維權,沒有能力自己維權,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被侵權。他們是信息時代最弱勢的群體,也是最“安全”的獵物。
錢被取走了,債留給了老人。2024年,銀行把邢民金、邢萬坡和另一名擔保人告上法庭。邢民金本人未到庭,法院缺席判決他還款。如果不是侄子偶然發現低保金被扣,這個老人可能到死都不知道自己背上了一筆20萬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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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孤例,而是一再重演的“劇本”
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這種事在河南多地已經發生過很多次。
2010年至2012年,唐河縣智障者姚國杰兩次被“擔保”貸款共10萬元,貸款機構同樣是唐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原始單據上留下了6處字跡篡改痕跡,10多處日期混亂,其中一筆貸款的起止日期居然是同一天。被新華社曝光后,這筆五年沒還清的貸款,當天就“神奇”地結清了。
2018年,洛陽伊川農商行讓享受低保的智障人士孫維貝名下冒出36萬元貸款,低保因此被停發。
2019年,洛陽嵩縣農商行誘騙“不認數”的低保老人簽名貸款15萬元,隨后起訴老人并凍結其低保金。
2023年,嵩縣農商行原支行行長李某利用職務便利,以農村殘疾困難戶的名義,虛構貸款用途,分五筆騙取貸款總額高達1640萬元。李某被判刑三年十個月,但因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銀行1600余萬元經濟損失至今無法追回。而明知違規仍配合放貸的信貸員楊某松等人,直到2026年初才因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被立案偵查。
從唐河、伊川到嵩縣,從2010年到2023年,十多年間,劇本驚人相似——專挑智障者、不識字的低保老人,這些信息不對稱、維權能力最薄弱的群體,一次又一次成為騙貸鏈條上的“工具人”。
每一道防線都失守了,這不是“個人行為”能解釋的
這不是某個信貸員的個人行為。我們來看這筆20萬貸款是如何一路綠燈的:
偽造整套資產資料——需要人做;客戶經理明知不實仍簽字確認——需要人配合;上級批貸環節放行——需要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柜臺人員配合轉賬——需要人操作。
每一個環節都出現了刻意的違規操作。這說明什么?說明這很可能不是一個兩個人的問題,而是基層金融機構某些崗位上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銀行的風控審核形同虛設。一套明顯虛假的資料,一個不識字的低保戶,怎么可能通過正常的風控流程?要么是風控根本沒有發揮作用,要么是有人刻意繞過了風控。
內部監督長期缺位。這種事從2010年就開始出現,十多年間反復發生,如果內部監督真的在起作用,怎么可能一直沒被發現?
說到底,這不是“幾個壞員工”的問題,而是整個監督體系出了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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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了錢,然后呢?
5月29日,邢民金名下的20萬貸款被結清了,此前被劃扣的15300元低保金也退了回來。錢從哪里追回的?銀行沒有說明。
貸款結了,錢退了,但問題遠沒有解決。
那筆貸款到底被誰提走了?偽造的房產證、私家車材料出自誰手?簽字的兩位客戶經理郭某和程某坤現在是否還在銀行工作?調查組將核查到何種程度?銀行內部如何進行責任認定?
這些問題,公眾需要一個清楚完整的答案。
更根本的問題是:如何防止下一個邢民金出現?
退一萬步說,即便這次涉事人員被處理了,錢被追回了,但如果制度上的漏洞不補上,誰能保證幾年后不會再來一輪?換一批人,換一家銀行,換一個縣,同樣的劇本還會繼續上演。
過去十多年的歷史已經證明,光靠“曝光一起查處一起”是不夠的。從2010年唐河縣智障者被擔保貸款,到2025年邢民金被冒名貸款,十多年過去了,同樣的事還在發生。這說明什么?說明問題的根子沒有挖出來,制度的窟窿沒有堵上。
銀行系統的內部監管,不能總是一罰了事。每一次類似事件曝光后,涉事銀行最常見的操作就是:內部處理幾個員工,追回涉案資金,發一份整改聲明。然后呢?然后過幾年換一批人,同樣的事再次發生。
真正的整改,應該是讓每一筆貸款的審批都經得起倒查,讓每一道防線都真正發揮作用,讓每一個試圖鉆空子的人都知道:這事,瞞不住。
邢民金的貸款雖然還了,但他失去的不僅僅是那15300元。一個60歲的低保老人,莫名其妙被卷進官司,莫名其妙成了“老賴”,這種經歷帶來的精神傷害,遠不是退錢能彌補的。
而那些比他更弱勢、更孤獨、更沒有親人幫忙查賬的人呢?他們名下的“貸款”,什么時候才能被發現?他們被劃扣的低保金,還能追回來嗎?
這一次是小邢幫叔叔查到了,下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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