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記者 陳浩
只在周末穿一穿,半年左右,鞋子已經嚴重破相,壞得離譜。
上海市民陳女士向新民晚報記者反映,她在淘寶“adidas官方旗艦店”購買的一雙運動鞋出現質量問題,之后,陳女士竟發現這是一雙售出時已經“壓箱”4年多的老款鞋。“商家打折促銷,為何不向消費者明示是‘庫存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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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購買的運動鞋
沒穿幾次
壞得太離譜
2025年5月25日,淘寶網的“618促銷活動”已經進入“搶先購正式開啟,適合鎖定高需品早期優惠”的第一波現貨活動階段。陳女士在淘寶“adidas官方旗艦店”選中一雙運動鞋,原價470元,她享受店鋪和平臺優惠后,最終實付價3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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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的訂單信息
陳女士告訴記者,她買回此鞋后,很長時間內并沒有穿過。“很快上海的氣溫也不適合穿這雙鞋,我便收了起來。”直到2025年10月左右,秋天來了,她才第一次穿。
陳女士表示,她工作日都穿職業裝,這雙運動鞋只在周末穿一穿。
今年4月,她注意到運動鞋的側面不知何時已經開膠。沒多久,她發現鞋后跟的內側也開始碎裂。很快,碎得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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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曬出的圖片
記者看到她發來的圖片中,兩只鞋子的側面都已開膠,開膠形成的縫隙足有三四厘米長;鞋子內部腳跟位置的“后幫內里”區域,更是碎得猶如破棉絮,露出里面的藍色部分;這層類似鞋墊的下面,也嚴重破損,露出里面的“結構”。
陳女士表示,后來她找出鞋盒,在鞋盒上找到這雙鞋的生產日期:2021年1?1?。也就是說,這雙鞋在售出時,已經“庫存”了4年又4個多月。
客服回應
庫存屬隱私
是消費者疏忽“誤買”庫存鞋?還是店家“知庫存而不報”令陳女士吃藥?
陳女士點開了當時的購買記錄。記者看到,該款運動鞋已下架,交易快照顯示相關介紹:“經典魅力,輕松造型,百搭風格……這款經典鞋,采用新穎設計,旨在展現adidas在2024年前實現只使用再生聚酯纖維的決心。外底由橡膠廢棄物制……”
記者找遍當時的銷售頁面,并沒有找到“庫存鞋”的提示,也找不到任何關于這雙鞋生產日期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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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找到的鞋盒
銷售頁面沒有標注鞋子生產日期,陳女士在鞋盒上找到“生產日期2021年1月1日”
陳女士聯系客服人員,質疑店方為何把庫存4年多的庫存鞋賣給客戶?“我很疑惑,穿了半年,怎么會是這種質量,才發現鞋盒上顯示2021年1月就生產了。這也太離譜了吧?”
她提出3個問題:庫存放了4年多的鞋子還在銷售,是否符合阿迪達斯公司規定?公司允許的最長庫存期限是多久?消費者是否該默認,打折款就是放了很久的庫存款?
最后工作人員答復:倉庫發出的商品,都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也是符合店鋪(上架)條件的;而倉庫最長存放商品時間,“涉及到店鋪隱私,無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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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給出的回應
律師觀點
保障知情權
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冬律師表示,我國目前對鞋類產品庫存年限沒有任何強制性規定。
他說,一雙鞋在銷售之前可以在倉庫里存放多久,完全由商家自行決定,一年,三年,五年,甚至更久,法律并未禁止。這些信息在商家不如實告知的情況下,消費者是無從知曉的。然而,鞋類材質對庫存時間還是敏感的,PU中底、膠水、合成革等材料會隨時間自然水解、老化、變脆。“一雙庫存4年半的鞋,表面可能光鮮如新,內部分子結構卻已悄悄劣化。”
更棘手的是,這種老化具有“潛伏期”。消費者購買時無法通過肉眼察覺,正常穿著幾個月后,問題才可能爆發——開裂?掉底?粉化。而此時,早已超過鞋子通常的三包有效期。于是,一個消費者無法維權的邏輯閉環形成了。
吳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也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性能、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有關情況。“這意味著,無論是否促銷,無論庫存多久,商家都有義務明確告知消費者這雙鞋已經存放了多長時間。這是商品全面信息的一部分,也是消費者判斷老化風險的關鍵依據。讓消費者在充分知曉這雙鞋在倉庫里躺了幾年的前提下,自主決定是否購買,而不是稀里糊涂地為看不見的庫存老化買單。”
新民晚報·幫儂忙工作室
圖片:受訪者
策劃:錢俊毅
編校:楊葉
編輯:錢俊毅 姚儲杰韋嘉維
編審:周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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