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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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中國綠色電力證書發展報告(2025)》(以下簡稱“報告”)顯示,截至2025年底,全國累計交易綠證已達14.83億個,其中綠證單獨交易9.95億個,綠色電力交易綠證4.88億個。今年一季度,市場更是延續了核發穩、交易旺、價格漲的鮮明特點。一季度全國核發綠證6.98億個,其中可交易綠證5.04億個,占比72.22%。一季度全國交易綠證2.4億個,同比增長21.19%,制造業、數據中心等仍是綠證消費主力。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綠證均價從0.72元躍升至5.57元,資源大省也從簡單的供需互補轉向身兼買賣雙重角色。不過,在量價齊升之下,消費動能不足、碳電銜接不暢、國際認可度待提升等隱憂尚存。
■■綠證價格呈現“梯度遞增”趨勢
2025年綠證市場,交易價格上漲最引人注目。報告顯示,2023年及以前電量綠證均價僅為0.72元/個,2024年電量綠證均價升至2.12元/個,而2025年電量綠證均價則大幅躍升至5.57元/個。今年一季度的數據印證了“梯度遞增”這一趨勢,2024年2025年2026年電量綠證均價分別為1.51元/個、5.71元/個、7.76元/個。這種價格梯度遞增趨勢,與新增綠證環境價值認可度高、市場需求旺直接相關。
業內指出,早期結轉的老電量綠證,往往被視為額外的“零成本”收益,因此低價拋售意愿較強。如今隨著社會對綠電價值的共識逐漸形成,特別是重點行業強制消費政策的落地,新增綠證成為剛需,價格自然向真實環境價值回歸。
綠證價格的回升,是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及時雨。長期以來,我國新能源發電的環境價值被稀釋,綠證價格的逐步回升,既使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價值得到體現,也增強了資本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投資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綠證價格上漲的同時帶來了管理考驗,如何在保障綠證環境價值的同時,避免下游用能企業的負擔過重,是管理者需要平衡的難題。尤其是當前綠證市場流動性不足、區域參與冷熱不均等問題依舊存在,單純價格上漲難以破局,需要從機制層面打通堵點。
一位綠證資深研究專家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重點需在兩個維度上統籌:一是加強省級層面的統籌優化。兼顧省內綠電供給、剛性約束下的綠電需求,以及省內外綠證價格差異,通過在省級層面對綠電資源和綠電需求進行統籌協同以及綠證的優化配置,促進當地綠證“買”與“賣”一盤棋。二是要強化綠證與宏觀政策的外聯與銜接。綠證的流通與交易并非孤立存在,它與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綠色電力消費比例、碳排放雙控及碳排放核算等政策機制息息相關。未來應當加強綠證機制與上述政策機制的銜接,進一步擴大綠電消費需求和增加綠證市場流動性。
■■資源大省轉向“雙重身份”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去年購入綠證數量前5的省區為廣東省、浙江省、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出售綠證數量前5的省區為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河北省、甘肅省和云南省。
廣東、浙江等東部負荷中心大舉買入,西部風光資源大省大量賣出,符合傳統的“西電東送、西綠東送”的電力供需錯配格局。但是,內蒙古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同時出現在了購入和出售的前5名單里。
“我并不覺得這單純反映了綠電資源和需求的空間錯配。我們知道實際是有錯配的,因為“三北”、西部風光資源和項目富集,東中部是用電負荷中心,這是傳統的電力供需錯配。但現在的綠電交易,主要還是需方市場。”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能源研究所研究員時璟麗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
談及緣何會同時成為綠證的“買家”和“賣家”?時璟麗指出,內蒙古、新疆等新能源富集地區,早已不是單純的“能源輸送基地”,它們同時也是傳統高載能產業,如多晶硅、電解鋁、鋼鐵、石化等以及算力等新型產業相對集中的地區。2025年,我國對電解鋁明確提出綠電消費比例要求并進行考核,對多晶硅、數據中心、鋼鐵、水泥等行業也提出了要求,這極大催生了這些行業的綠電需求。
作為“賣家”,內蒙古和新疆憑借龐大的風光裝機,向外省輸出綠證,獲取環境收益;作為“買家”,其本地密集布局的高載能和算力企業,在剛性政策約束下,必須大量購入綠證以完成綠電消費比例考核。當本地綠證供給不足以滿足本地激增的產業需求,或者本地特定時段綠證價格高于跨區購買成本時,這些資源重鎮的企業自然會進入全國市場采購。
“2025年的綠電購售集中度,充分反映了這一點。”時璟麗表示。這也標志著我國能源消納邏輯的重大轉變,即從單純的“遠方來電”向“就地消納與跨區互濟并重”轉變。西部不再只做原料和電力的供應商,而是通過引入高載能和算力產業,將綠電就地轉化為綠色生產力,綠證則是核算這種綠色生產力的核心憑證。
■■打通綠證與其他制度協同難點
盡管市場熱度空前,但綠證深層次問題逐漸顯露。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潘慧敏坦言,當前我國綠證消費相對動能還不足,可再生能源的綠色環境價值尚未得到充分體現;綠證與碳排放核算銜接路徑不夠清晰,企業對綠證的需求空間缺乏明確預期;此外,國際規則話語權還不夠足,綠證的國際認可度有待提升。
面對這些挑戰,潘慧敏認為,應從機制、需求、標準和認證多個維度協同發力。“上下”打通綠色環境價值市場化轉化機制通道,“左右”打通綠證與其他制度協同難點,“內外”打通相關標準國際互認堵點,系統性提高綠證市場活力。
潘慧敏強調,要持續完善綠證價格形成機制,研究制定綠證價格指數并適時向社會公布,穩定企業對綠證價格的預期。同時,應印發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指南,明確綠證納入碳排放雙控和碳排放核算的具體辦法,讓綠證成為行業企業降碳減排的基本核算工具。
在擴大消費規模方面,政策“有形之手”與市場“無形之手”需同向發力。時璟麗建議,未來激發綠證綠電市場活力,應擴大用能企業消費綠色電力比例要求的范圍和規模,且應落實到重點用能行業和單位。而對于中小企業,考慮到實際需求和政策執行度,建議從激勵機制出發,推廣“綠車充綠電”、居民綠電零售套餐等,營造全社會主動綠色消費氛圍。
更深層次的破局在于“碳電協同”與“國際互認”。時璟麗指出,核心是將綠電綠證與碳雙控、碳考核鏈接。在地方碳考核、企業碳管理、產品碳足跡核算中,將綠證作為消費綠電的合法有效憑證,這是有效帶動所有地區和各類企業消費綠電的根本途徑。
此外,構建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機制,擴大認證結果的采信和應用,為用能單位發放權威“成績單”和“證明函”同樣關鍵。潘慧敏表示,要加快構建綠色電力消費標準體系,積極推動我國標準國際化,把我國可再生能源的規模優勢和技術優勢,切實轉化為國際規則的話語權,讓中國綠證真正成為企業走向國際市場的“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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