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聲明:內容取材于網絡
前言
不是非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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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于稻城亞丁景區占省道的事情,一直在持續發酵中,不僅網友鬧得沸沸揚揚,當地也成立了調查組徹查此事。
原以為有了當地政府的介入,事情很快就會真相大白,但誰曾想五天之后的調查結果讓人震驚無比,難怪新華社直接點名怒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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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再回應稻城亞丁占省道
說起事情的導火索,還得從一段視頻開始說起,一位旅游博主開車前往稻城亞丁,到了香格里拉鎮的游客服務中心,被攔下了。
前方就是S462省道,也是通往亞丁村的唯一通道,全程約38公里,景區工作人員明確告知:社會車輛不能進,想進去必須買觀光車票,120塊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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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景區這番操作,博主氣不過,直接把整段視頻發到網上,上面配文:一條省道,憑什么不讓走?
這句話戳中了無數人的痛點,評論區瞬間涌入上萬條留言,有人說“這是新時代的占山為王”,有人說“納稅人的路憑什么再收一次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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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翻出了舊賬,稱文旅部在新聞發布會上點名批評稻城亞丁,指出擺渡車“線路設計不科學、價格不合理、排隊時間過長、服務態度較差”。
也就是說,這不是稻城亞丁第一次因為收費問題被點名,上一次是口頭警告,這一次是證據確鑿的視頻實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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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景區發布了一則通報,說涉事工作人員因“違規放行”博主自駕進入景區,已被嚴肅批評并依規處理。
注意這個措辭“違規放行”,說簡單點著意思是,博主開車進去本身是“違規”的,工作人員放行反而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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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簡直讓人發指,更關鍵的是,這則通報簡直就是避重就輕,從頭到尾沒提“截斷省道收費”這件事合不合法。
網友不干了:你處理了一個工作人員,但問題的根源是“省道該不該收費”,這個你不回答,等于什么都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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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繼續發酵,四川省終于坐不住了,文旅廳、發改委、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林草局等六部門聯合成立省級調查指導組。
還有甘孜州同步啟動提級整治,組建多部門聯合工作專班進駐景區,同一天,甘孜州稻城亞丁景區問題整改工作專班發布通報,并暫停收取觀光車及電瓶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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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收費,是好事,但“暫停”不等于“取消”,“調查”不等于“結論”,核心問題依然懸著:這條省道,到底歸誰管?景區設卡收費,到底合不合法?
面對鋪天蓋地的質疑,當地在經過調查后再次給出了更詳細的回應,稻城縣交通運輸局交代了這條路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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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條路起于香格里拉鎮仁村,止于核心景區的亞丁村扎灌崩,全長約38公里,它是亞丁景區和亞丁村唯一的對外通道,準確來說是一條“斷頭路”。
路的盡頭就是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邊緣,不能再往里修了,這條路最初是當地群眾投工投勞修出來的通村公路,后來不斷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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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至2008年改成瀝青路面,2013年提升為三級公路,在2014年被納入省道S462線建設規劃。
當時之所以這么做,主要是因為稻城曾經是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納入省道規劃便于爭取財政資金,期間累計投入將近兩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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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說到問題的關鍵點了,這條路“不是過境通道”,所以由景區管理是合理的,因此不存在非法占用。
還有一個關鍵點是,亞丁既是景區,也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極其脆弱,若大量社會車輛進入,會對野生動物、植被、土壤、水、大氣等產生不可逆的生態損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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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設卡是出于生態保護的需要,聽起來,似乎都有道理,但問題在于:保護生態≠必須由景區壟斷交通并收費。
更關鍵的是法律層面的問題,里面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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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省道屬于公共交通資源,服務于社會公眾免費通行,不是景區配套道路,更不是私有財產。
這就形成了一個灰色地帶:保護生態是正當理由,但這個理由能不能成為圈占公共道路、強制收費的法律依據?答案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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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怒批:公共道路不是私產
5月31日,新華每日電訊發布長篇調查報道,標題就叫《稻城亞丁景區“道路設卡擺渡收費”調查》。
報道里有一句話,直接點出了問題的本質,坐落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公共道路,該遵循何種管護規則?景區經營性接駁服務,如何與公眾通行權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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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可以看出,新華社不是在問稻城亞丁,是在問所有有類似操作的景區,而且報道詳細披露了幾個關鍵細節。
第一,38公里的涉事路段中,約32.2公里在亞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但游客服務中心和卡點,都設在距離保護區還有6公里的香格里拉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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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景區把卡點設在了保護區之外,把非保護區路段也納入了管控范圍,如果說“保護生態”是理由,那這6公里非保護區,憑什么也要被攔住?
第二,稻城縣發改局坦言,觀光車票價“確有不合理之處”,目前的票價標準是2013年定的,沿用的是2005年的核定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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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交通服務費的定價固然應當考慮前期投入的成本,但計價成本應該嚴格核定,雖然亞丁管理局曾經投入了大量管護費用,但修路主要依賴的是國家財政。
這話說得已經很直白了:修路的錢是國家的,可稻城亞丁作為一位景區,憑什么按自己的成本來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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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關于“能不能自駕進去”的問題,當地給出的解釋是:亞丁不具備自駕條件。
自然保護區內不能建大型停車場,38公里道路全程臨崖臨邊、彎道占比超八成,游客又普遍有高反,自駕確實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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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理由有一定道理,但問題在于,這不是“自駕”和“強制擺渡”二選一的問題,景區完全可以提供兩種選擇。
愿意自駕的,可以自駕進去,但需要遵守限流和預約規則,不愿意自駕或者擔心風險的,可以坐擺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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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非要“一刀切”地禁止所有社會車輛?答案可能藏在另一個數據里,擺渡車每年為景區帶來的收入,遠遠超過門票。
景區賣的不是服務,是“通行權”,新華社的評論一針見血:“稻城亞丁們,該放棄‘捆綁消費’思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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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29日,稻城亞丁景區已經暫停了觀光車和電瓶車收費,但“暫停”只是第一步,這條路的管理權到底歸誰?已經收取的費用要不要退?以后怎么收費、收多少?
這些問題,都需要一個明確的答案,而這次事件真正讓人擔憂的,不只是一個稻城亞丁,它背后那種“把公共資源圈起來收錢”的思維,在很多景區依然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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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能圈一條省道,明天就能圈更多的公共道路,如果這次不了了之,下一個受害的就是你、我、每一個普通游客。
好在,這次省級調查組已經進場,新華社的追問還沒停止,等待最終結果的同時,有一件事是確定的: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占有國家資源!
毒刺,你們怎么看呢?
參考信源:
稻城亞丁景區在省道設卡禁行社會車輛、向游客售賣高價觀光車票,稻城縣發改局局長:收費確有不合理之處,修路主要依賴國家財政---2026-05-31---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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