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這樣一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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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畫線處了沒? 浙江瑞安這起案子,本身其實沒什么爭議。1歲多的小孩,菜市場亂跑,伸手進無防護兔籠,被兔子咬到差點斷指,法院判監護人大頭、店家三成,法理清清楚楚,責任劃分也說得通。真正有問題的就是糟糕的媒體,連家長的性別都搞得這么魔幻,內文都說了是母親,結果標題搞成“男子”。
當然你現在去瀟湘晨報的微博去看,已經改成了家長買菜時兒子逗玩兔子被咬傷#,再看編輯記錄,隱藏了修改后公開,仿佛沒事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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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專門去翻了最早的報道,是6.2也就是昨天由瑞安市的上一級地級市溫州市的媒體溫州晚報發布的《》——
法院經審理認為,峻峻系不滿2周歲的幼兒,對動物危險性缺乏任何認知能力。其母親作為監護人,未全程看護幼兒,未盡法定監護職責,是致害發生的主要原因。 公眾號:溫州晚報
這篇原稿根本沒提到什么男子,也沒有任何的修改記錄。也就是說,而瀟湘晨報在今天6.3轉載時,正文內容全部照搬該稿,但標題里的“男子”卻是它從其他媒體那一窩蜂跟著添加上去的,比如合肥日報的合新聞、黑龍江廣電的新聞夜航,只不過瀟湘晨報可能流量更大,就成了被吊起來打的活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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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這就是流水線小編從別處扒稿,正文都不仔細看,標題要么自擬要么直接照搬,隨后扔出去坐等流量上門。
我在媒體行業待過就知道,“三審三校”是標準流程,但這樣一篇稿子,從一審到終審,都沒發現標題寫的“男子”、正文說的是“母親”,也沒發現“爸爸帶娃”的敘事跟法律文書對不上。然后出了事呢?先是微博隱藏,然后偷偷改“男子”為“家長”,假裝無事發生一樣,接著奏樂接著舞。
這套操作對于老網友來說可太熟了,先是標題黨引爆情緒,然后評論區吵成一鍋粥,發現事實不對后靜默修改或刪帖,反正零成本、零追責、下次繼續。
此外為什么很多涉及“看護不力”“帶娃出事”的場景,主角總容易被默認寫成男的?還經常有人傳播“孩子沒危險時爸爸就是最大的危險”。這與其說是某種性別陣營的有組織操作,不如說是網媒敘事工廠的一種結構性偏見。
因為“男子/爸爸”+“帶娃出事”這個組合,天然更方便制造“甩手掌柜生物爹”的評論區狂歡;而“媽媽帶娃出事”則更容易觸發另一套話術。涉事編輯未必是在執行某個KPI,但他們在選模板詞的時候,潛意識里就是在往更容易炸的方向擰。
想想看,一個一歲多小孩差點廢掉一根手指的司法案件,竟然被當成了標題飼料,連當事家長的性別都是可以隨手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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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類亂象,我并不打算把它歸類為“打女拳”,因為這反而給了這些媒體臺階下。畢竟一旦你把戰場拉到性別互撕,它們就贏了,網友的注意力就從“這家媒體連基本事實都不核對”轉移到了“你站哪個性別”,然后拳師們瘋狂維護,搞得主要矛盾都偏離了。
我想真正該追問的是,為什么連“當事人性別”這種寫在正文第一段的硬信息,標題都能寫錯?這與其說是立場問題,不如說是職業能力歸零的問題。還有,為什么“修改不標注、編輯不署名、糾錯不置頂”成了全平臺潛規則?
悄悄把“男子”改成“家長”就算完事了?“三審三校”到底審了個寂寞還是校了個空氣?如果連身份代詞都對不上,那這個制度存在的意義是為了裝飾媒體花名冊嗎?
回到本案,兔子咬人這事,店家確實有錯,判三成沒啥問題,但更大的教訓是,一歲多孩子在菜市場脫離視線范圍才幾秒鐘,就出了這種事,這對所有家長都是一次血的教訓提醒。
而對于空調房媒體這邊,你罵它女拳也好、低能也罷,它根本不在乎。它在乎的是你點進來罵還是進來贊,反正流量到賬就行。一個連“這位家長到底是爸還是媽”都懶得核對的編輯車間,壓根不配擁有“輿論公器”這四個字。
咱也不用問它們頻繁這么搞,為什么從不受懲罰?因為很多媒體從來就沒打算好好做一個負責任的新聞產品,它已經淪為一個轉來轉去的內容菜市場。一旦你認真了,它就贏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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