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日常出行會選擇網約車,便捷又高效,但合規營運是保障出行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近日,呼倫貝爾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日常巡查中,查處一起私家車無證從事網約車營運的違法行為,駕駛人因違規接單載客受到行政處罰。
2026年4月23日8時50分,呼倫貝爾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海拉爾區開展路面常態化執法巡查時,發現一輛蒙EFXXXXX號小型轎車存在可疑營運跡象,疑似無證開展網約車載客經營活動。
執法人員隨即開展核查。經查,駕駛人李某在未取得網約車營運資質的情況下,私自依托“xx出行”網約車平臺承接客運訂單。當日,李某駕車從海拉爾區遠津鑫園117號樓搭載一名乘客,按照平臺指定路線,將乘客送至海拉爾區新港二路目的地,此次載客營運,李某通過網約車平臺實際獲利10.34元。
進一步調查確認,涉事轎車登記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私家車,車輛未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駕駛人李某也無相關合法營運資質,屬于典型的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違法行為。整個違法事實清晰、證據完整,當事人李某對自己的違規行為當場予以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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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法部門對該起違法行為作出嚴肅處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違法所得除依法退賠外需全部沒收,同時結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未取得營運資質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的,可處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結合《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相關規定,呼倫貝爾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最終責令李某改正違法行為,對其作出警告、罰款3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0.34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針對xx出行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涉嫌為無資質車輛提供網約車經營服務的違規行為,執法支隊已依法立案,開展另案調查處理,持續壓實平臺主體責任。
交通運輸部門在此溫馨提醒廣大網約車從業者及意向從業者:
網約車屬于特許經營行業,私家車嚴禁無證私自接單營運。想要從事網約車經營,必須提前辦理車輛、人員相關合法許可資質,嚴格規范開展營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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