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的石先生大概沒想過,自家小區里會突然涌來十多名民警。原因不過是他用VPN登錄了境外網站,最終被認定為使用非國家公用電信網進行國際聯網,派出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聯網、并處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這事兒在鄰居圈傳開,不少人才意識到——翻墻這件事,真的會被查。
類似的故事,遠不止一樁。浙江省在2024年8月一個月內被行政處罰的案例就達到18起,一年累計超過60起。福建寧德的龔某某栽得更讓人后怕——民警在2024年7月日常工作中發現他早在2020年就有非法瀏覽境外網站的行為,時隔多年依然將其傳喚并處以行政處罰。四年前的點擊記錄,四年后照樣翻出來算賬。
可身邊用VPN的人確實不少,多數好像也沒事,這是為什么?一位律師的解釋挺直白——基層警力有限,對個人翻墻者通常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只要沒做出格的事就基本不主動查處,所以處罰案例顯得少,但近兩年這類處罰數量呈現明顯上升趨勢。所謂"沒事",不是合法,只是還沒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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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警覺的是技術端的變化。2026年3月披露的信息顯示,由福建紫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申請的一項專利方案,內容涉及識別電腦是否開啟VPN等功能,目前已進入實質審查階段。也就是說,未來誰開著翻墻工具、誰沒開,監管端看得會越來越清楚。
法律依據上更沒有模糊空間。《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2024年3月10日修訂)第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擅自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說"翻墻不違法"的,要么沒看過法條,要么揣著明白裝糊涂。
普通翻墻算"輕癥",那有兩類內容碰了就是"重癥",治起來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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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紅線是暴恐視頻。這類內容血腥殘忍,是公安大數據篩查的重中之重。很多人有個致命誤區——覺得不傳播、只是默默存著圖個"獵奇"就沒事。可這跟保存普通色情視頻是兩碼事,連"持有"本身就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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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輕一點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直接刑事追究。家里長輩或者孩子的手機里如果存著這種"獵奇視頻",別猶豫,立刻刪干凈是唯一正解。
第二條紅線,是邪教組織相關內容,以及境外勢力惡意編造的、扭曲國內重大事件的所謂"內幕揭秘"。
2025年11月10日,相關部門披露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是某國企員工長期訪問境外反華網站,觀看涉我政治謠言視頻并下載傳播,最終被依法逮捕。還有一起更值得反復念叨——某涉密單位工作人員為訪問境外學術論壇,誤裝了實為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研發運營的"翻墻"軟件,導致工作手機和電腦被遠程控制,大量涉密研究資料被竊取,最終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了這兩條核心紅線,還有幾個高危行為也別碰。境外賭博網站參與賭博,錢沒了不說,資金流水極易觸發反洗錢預警;登錄境內禁用的敏感社交軟件并接觸大量不良信息;在境外論壇發表分裂國家、宣揚恐怖主義的言論——任何一項,都是把自己往刀口上推。
很多年輕人沒意識到的一點是,翻墻留下的"污點",影響遠比一張罰單深遠。哪怕只是被警告教育、罰幾百塊錢,這條記錄就在檔案里躺著。將來考公務員、參軍入伍、報考公檢法崗位、應聘涉密單位、申請因公出境——任何需要嚴格政審的環節,這條小小的記錄都可能成為一票否決的那一票。年輕時貪圖幾個小時的"墻外資訊",把后半輩子的職業大門堵死,怎么算都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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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打擊同樣在加碼。2025年4月,四川達州開江法院審結一起販賣VPN"翻墻"鏈路犯罪案,被告人江某非法獲利2700余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同案被告曹某光獲利47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
再往下看一個更近距離的例子——2024年6月,李某通過微信和淘寶網店向多人銷售"翻墻"工具軟件,非法獲利僅3000元,6月即被抓獲,公安機關依據《網絡安全法》對李某處行政拘留15日、收繳違法所得3000元及手機1部。3000塊換來15天拘留加上案底,賬怎么算都是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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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點更實在的。學術研究有合規的國際數據庫可以申請使用;跨境業務有正規的商務VPN申報通道;娛樂方面,國內主流平臺的影視、綜藝、紀錄片資源也已經相當豐富。要找資料、看資訊、玩游戲,合法的路徑多得是,真沒必要為了圖省那一點訂閱費、圖一時"刺激感",把自己置于法律風險和信息安全風險的雙重夾擊之下。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每一次點擊都留痕,每一段行為都可追溯。手指頭點出去之前多想三秒——這家網站,值得拿前途去賭嗎?答案多半是否定的。
把翻墻刷資訊的時間用來讀一本書、陪一次家人、學一門手藝,遠比冒著違法風險換一紙處罰決定書來得踏實。這才是當下最聰明、也最體面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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