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非法代孕,來了一個標志性案件,見杭州臨平區(qū)的通報:
根據現有證據,區(qū)衛(wèi)健局擬對鄢某作出行政處罰,沒收藥品、醫(yī)療器械,罰款322萬元;對李某華(女)涉嫌非醫(yī)師行醫(yī),已進行調查、取證;對杭州甥寶醫(yī)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其他跨區(qū)域線索已轉報市級部門處理。公安機關已對與非法行醫(yī)相關的地下實驗室及關聯經營主體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并對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針對現場受傷人員案件,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立案調查,經鑒定受傷人員楊某(女,媒體從業(yè)人員)傷勢構成輕傷二級,犯罪嫌疑人李某陸(男,鄢某方人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該處罰的處罰,該追責的追責,該偵查的偵查。這就是杭州,沒有推諉,沒有回避,更不像有的地方怕丟臉處理了也不公開。杭州心里很坦蕩,有問題就處理問題,處理了問題就通報問題。
杭州的通報還稱:“我區(qū)以此為鑒,舉一反三,正在全域范圍開展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持續(xù)接受社會監(jiān)督。”要的就是這效果。工作中不怕出事,怕的是出事了不作為,不行動,若能以此為鑒,舉一反三,壞事就變好事了,善莫大焉。
從通報的處理情況看,違法犯罪分子都有了相應的“罪名”,追責的方向已經明確,各得其所,不存在懲罰層面的真空。前段時間就杭州非法代孕我曾經寫過文章《點贊杭州的效率,也給杭州一個心驚肉跳的忠告……》,該文章分析了非法代孕涉嫌的相關罪名,今日看杭州的通報,發(fā)現都在我文章的分析范疇,挺有成就感。
也得面對現實,非法代孕這個現象有點尷尬,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從非法代孕本身可能不直接構成刑事犯罪,這讓壞蛋們有恃無恐,無所畏懼。伴隨非法代孕,會存在其他犯罪行為,這是另一回事了。如果非法代孕本身即構成犯罪,則打擊非法代孕的力度就大多了,非法代孕也會受到較大程度壓制。
必須從刑事的立法層面明確代孕組織者、非法取卵者、胚胎買賣者的刑事責任和入罪標準,提高違法成本到“不敢干”“不想干”的程度。但即使當下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短板,杭州這次也是用盡氣力,竭盡所能了,工作可圈可點。
簡單從這三方面說。
不護短:記者被打、執(zhí)法受阻,沒有"內部消化",而是公開通報、刑拘到人。
不止于罰款:322萬罰款只是行政處罰,同步刑事立案,3人刑拘,這是"真抓"。
不局限一案:排查了6922家機構,線索已轉報市級,說明不是"滅火"而是"清場"。
對為政者來說,知錯能改、發(fā)現就治,比"從不犯錯"更實際。若追求“從不犯錯”,很可能就是碌碌無為,為怕摔壞碗,從來不洗碗。
輔助生殖技術是一個嚴肅的技術、規(guī)范的技術。杭州市衛(wèi)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提醒:“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必須在經過批準并進行登記的醫(yī)療機構中實施。非法輔助生殖看起來‘方便’,實際上風險極大。”非法機構常常強制促排、非法穿刺取卵,容易導致女性卵巢過度刺激、大出血、重癥感染,甚至面臨卵巢摘除或死亡風險。地下試管嬰兒窩點生命安全危險極大,根本玩不起,也玩不得,賠錢又送命。
但也得實事求是說,正規(guī)渠道的供給缺口,是黑產的"溫床"。這一層最容易被忽視,但最關鍵。有專家明確指出:正規(guī)渠道的贈卵幾乎無法開展。原因是,根據現行規(guī)定,提供卵子捐贈者必須是做試管嬰兒的患者,且自身成熟卵子須在20個以上,自留15枚后方可捐贈剩余卵子。
“從實踐來看,平均每位患者取卵僅8至9枚,能達到20枚以上的病例極少。更重要的是,絕大多數接受試管嬰兒的女性希望將多余胚胎冷凍保存,以備將來生育二胎、三胎,不愿捐贈卵子。”
結果就是,正規(guī)渠道卵子極度稀缺 → 黑產以"供卵"為賣點 → 需求方因信息不對稱墜入陷阱。
再看數據:我國醫(yī)保已將輔助生殖納入報銷,但正規(guī)機構排隊周期長、門檻高、有嚴格適應癥。而黑產打著"包成功""可選性別""兩年包成功不成功退款"的旗號——恰恰是利用了正規(guī)供給不足的焦慮。
不少受害者花了無數冤枉錢,多次移植失敗,還感染多項婦科病。人財兩空是常態(tài),黑產賺的就是這個"智商稅"。
所以說,堵是一個方面,還得疏。必須擴大正規(guī)輔助生殖服務供給——增加獲批機構數量、縮短排隊周期、完善卵子庫、精子庫制度,壓縮黑產的生存空間。
最后提一點深思的東西,這次是記者暗訪+輿論推動才暴露的。如果沒有媒體介入,輿論推動,這種地下活動還能持續(xù)多久?我們有回答這個問題的自信心嗎?
不僅僅是杭州要思考這個問題,其他地方也要思考。不能讓一次次本不該有的負面輿情消耗城市的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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