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士鼻子流出的凝膠狀液體
陳女士提供的醫美機構病歷
注射后的出血狀況
三甲醫院診斷病歷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的注冊信息
近日,陳女士(化姓)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反映,自己于6月2日在某醫美機構花了近2萬元注射玻尿酸隆鼻,但注射結束約半小時后,就有玻尿酸從其右側鼻孔流出,“我感覺鼻孔非常堵,就拿紙巾擦了一下,結果流出很多白色的凝膠狀液體”。隨后她趕回醫院處理,醫護人員證實其鼻子里流出的液體確為玻尿酸,還發現她的鼻腔有出血現象,“她給我注射的時候,針從鼻子中間那一塊穿出去了,在鼻腔里打出了一個孔,玻尿酸才會流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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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陳女士還發現,醫美機構使用的玻尿酸材料僅適用于注射下頜,不能注射鼻部。因此,陳女士懷疑機構可能存在違規操作的情況,經過多次協商,醫美機構最終同意全額退還手術費,支付交通費、誤工費和數萬元的額外賠償,并承諾帶她去三甲醫院處理鼻部殘留的玻尿酸。
女子花2萬元隆鼻后玻尿酸從鼻孔流出,伴有鼻腔出血癥狀
陳女士告訴記者,她前往醫美機構是為了改善鼻梁塌陷的問題。這家醫美機構是朋友推薦的,一個月前她曾在那里做過提升皮膚緊致度的項目,當時體驗不錯,“給我打玻尿酸的人是副院長,有專家背書,而且18800元的玻尿酸隆鼻屬于比較貴的了,我覺得應該不會出問題。”因此6月2日,在簽署注射治療知情同意書后,陳女士接受了鼻部玻尿酸注射,注射從上午10點40分開始,持續到12點左右結束。根據陳女士提供的病歷,其鼻部注射的玻尿酸材料為含利多卡因注射用交聯透明質酸鈉凝膠,產品名為喬雅登朔顏,注射劑量一毫升。具體操作為麻醉30分鐘后,用27G銳針在鼻小柱底部、鼻小柱和鼻尖處填充玻尿酸0.5毫升,再在鼻背骨膜上分點填充剩余的0.5毫升。陳女士稱,注射期間她并未感到明顯異常,“醫生當時說我的鼻子難打,但我沒有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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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結束后,陳女士打車回到公司,但12點半時,“我感覺鼻子有點堵,有點喘不上氣,就拿紙巾擦了一下,結果流出來很多白色的凝膠狀液體,它不像平時流鼻涕,平時流出來應該是清的。”陳女士隨即聯系了給她注射的護士,對方確認其鼻子流出的液體為玻尿酸,“一點點流出來不用擔心,這個玻尿酸支撐力很強的,后面不會流出來了。”但半個小時后,陳女士發現液體仍在流出,于是下午2點,她重新回到機構做檢查,“他們用燈照我的鼻子,說鼻黏膜上有一個出血口,還用棉簽往里面捅了一下,當時出血量不多,就沾了一點血絲,他們給我塞了紗布。”根據陳女士提供的現場錄音,當時她曾詢問醫生這種情況是否為操作失誤或醫療事故,對方否認了這一點,“如果是醫療事故,需要去專業醫療機構鑒定。有一針我覺得是(打)空了,我就(把針)拿出來,重新再打。從鼻尖這進針,注射以后皮膚有壓力,玻尿酸從針口出來一點,這都是很正常的。咱們后期商量,看它流出來多少,我們再給你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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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從醫護室出來后,鼻子還在出血,“我以為我的鼻子流水,結果一摸流的是血,我當時很害怕。”她隨即要求機構人員帶她去醫院檢查,當天晚上7點,醫美機構的工作人員陪同她前往三甲醫院進行鼻內鏡檢查,診斷結果為鼻出血(右),建議暫觀察,避免用力擰鼻,保持清潔干燥避免感染,可口服抗生素預防感染。陳女士告訴記者,目前鼻部仍在恢復中,“現在鼻子還是有點腫,鼻子中間的玻尿酸我感覺基本都流出去了,但是一摸它還是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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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鼻注射材料不適用于鼻部,醫美機構賠償數萬元
除了玻尿酸流出,更讓陳女士感到意外的是,“他給我打的玻尿酸是不能用來注射鼻子的,對鼻子是不適應的,在喬雅登品牌的不同產品里,國家只批準了豐顏這一款可以打鼻子,朔顏不可以打,但當時我覺得隆鼻不是小手術,他們肯定不會亂推薦,而且朔顏的價格要比豐顏貴將近1.5倍,我就信了。”記者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了喬雅登朔顏(Juvéderm VOLUX)的醫療器械注冊信息,發現其適用范圍一欄中指出“該產品用于面部骨膜上注射,以改善中度下頜后縮患者的下頜輪廓”,并未提到鼻部,而在豐顏(Juvéderm VOLUMA)的適用范圍則明確寫道“適用于鼻背、鼻小柱和前鼻棘部位骨膜上層(硬骨膜上和/或軟骨膜上)注射,以改善外鼻體積及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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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天,陳女士向12315和衛健委投訴,并向機構提出涵蓋手術費、交通費和誤工費共計19000余元的賠償方案,機構同意賠償交通費和誤工費,但手術費用僅同意退回30%,還告訴她“其實醫生給您鼻子打得真的挺好的”。此后經過多輪協商,醫美機構最終同意全額退還手術費,支付交通費、誤工費以及數萬元的額外賠償,并承諾帶她去三甲醫院處理鼻部殘留的玻尿酸。
6月5日,記者撥打了醫美機構官網提供的號碼,對方表示陳女士確為機構的客戶,“一個月前咨詢過熱瑪吉”,但自己是銷售人員,對于隆鼻的具體過程并不清楚。記者也撥打了陳女士提供的機構負責人電話,對方稱“每個機構偶爾都有顧客反饋相關情況,我這兒并不清楚,可以去核實一下,這周內可以給反饋”,但后續記者再撥打負責人電話時,均無人接聽。
律師:醫美機構存在明確法律過錯
具有醫學、法學雙專業背景的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蔣忠順律師告訴記者,在本案中,醫美機構存在明確且多重的法律過錯,同時可能涉嫌違法使用醫療器械、醫療操作過錯、消費欺詐等。若上述情況屬實,機構應當承擔全額退款、賠償損失以及可能的懲罰性賠償。
蔣律師指出,喬雅登朔顏這一玻尿酸注射材料僅獲批用于下頜,不得用于鼻部,機構將其用于隆鼻,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強制性規定,屬于違規使用醫療器械;機構故意隱瞞材料的適用范圍,使陳女士基于錯誤認識付費并接受治療,可能構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的欺詐;未告知陳女士該材料不適用于鼻部,也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注射時針頭進入鼻腔,造成黏膜破損、出血、玻尿酸外漏,屬于注射層次錯誤、進針過深、偏離解剖層次,可能違反了醫美注射的基本診療規范。根據《民法典》關于醫療損害責任的規定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陳女士可主張“退一賠三”,即要求機構全額退還手術費,賠償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并主張手術費用三倍的額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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