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盛夏。大革命的烽火正燃遍大江南北,一紙通告從中共中央發出,飛越暑氣蒸騰的黃浦江,悄然傳向全國各地的黨組織。
“堅決”二字擲地有聲,“清洗”一詞畢露鋒芒,《中共中央擴大會議通告——堅決清洗貪污腐化分子》(以下簡稱《通告》)全文僅數百字,卻字字如刀、直白犀利。在那個革命洪流奔涌的年代,它像一柄出鞘的利劍,直指黨內情弊。
這份簡短的通告,成為黨的歷史上第一個懲治貪污腐敗的文件,也成為解讀百年大黨何以始終做到自我凈化、自我革新的密碼。
大革命洪流中的清醒警覺
1926年的中國,正經歷一場前所未有的劇變。
兩年前,國民黨一大舉行,對三民主義作了“適應時代潮流的新解釋”,確立了“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第一次國共合作正式形成。共產黨員進入國民革命軍擔任政治工作,他們宣傳革命、發動群眾、組織工農,成為這場大革命中最活躍的力量。經過國共兩黨共同努力,國民革命的影響很快從中國的南部擴大到中部和北部,從國共兩黨擴大到工人、農民、士兵、青年學生和中小商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五卅運動,大大促進了群眾的覺醒,給了帝國主義和軍閥勢力一次前所未有的打擊。正如工人運動領袖鄧中夏所說:“五卅運動以后,革命高潮,一瀉汪洋,于是構成一九二五至一九二七年的中國大革命。”
在這場轟轟烈烈的大革命中,中國共產黨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黨員人數從1925年中共四大時的不足千人,如春筍破土般猛增至1927年中共五大時的五萬余人。
烈火烹油之際,往往也是沉滓浮現之時。就在革命烈火熊熊燃燒之際,黨內悄然滋生的投機傾向與紀律松弛問題,引起黨中央高度警覺。
1926年7月中旬,中央局在向中央執行委員會擴大會議的政治報告中,既充分肯定了黨的建設所取得的成績,也清醒指出了“黨員數量雖然增加而質量確是退化了”,主要包括:黨員“都缺乏理論及確定的革命人生觀,尤其是很少能將理論活用到實際工作上去”;負責同志“有雇傭勞動傾向,缺少從前那樣刻苦奮斗的精神和自發的革命情緒”;有些黨員“發生貪官污吏化(即有經濟不清楚、揩油等情弊)”。
針對這些問題,特別是“貪官污吏化”苗頭,會議結束不到一個月,中共中央8月4日發出《通告》。《通告》開篇,便以一種近乎冷峻的清醒,揭示了腐敗與革命之間的根本對立:“在這革命潮流仍在高漲的時候,許多投機腐敗的壞分子,均會跑在革命的隊伍中來,一個革命的黨若是容留這些分子在內,必定會使他的黨陷于腐化,不特不能執行革命的工作,且將為群眾所厭棄。”
“這份文件言簡意賅,把腐敗的危害和中國共產黨對堅決清除腐敗分子的態度講得清清楚楚。”武漢革命博物館黨委書記、館長萬玲分析,當時的中國共產黨成立僅五年,并沒有可供謀取私利的政治資本,黨內也談不上有多少滋生腐敗的物質資源。當時黨的發展勢頭正好,黨中央卻能夠未雨綢繆,敏銳地察覺到黨內混入“投機腐敗分子”的危險,并果斷采取措施加以應對。“這種清醒和決斷,正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先進性的體現。”
建黨初期的反腐宣言
《通告》全文不到500字,其歷史意義遠超篇幅所限。作為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個專門針對貪污腐化問題的文件,《通告》也是我們黨正式開展反腐敗工作的實踐起點,表明中國共產黨與腐敗水火不容,黨內決不允許有腐敗分子的藏身之地。
革命形勢的迅猛發展,像一塊巨大的磁石,吸引著各色人等向黨組織靠攏。其中,既有滿腔熱血的理想主義者,也不乏投機鉆營的逐利之徒。正如《通告》所敏銳洞察到的:“我們的黨乘著革命的高潮,有突飛的發展,這自然是一件可喜的現象。但同時投機腐敗分子之混入,也恐是一件難免的事,尤其在比較接近政權的地方或政治、軍事工作較發展的地方,更易有此現象。”
這番話,絕非杞人憂天。當個別黨員開始出現侵吞公款、化公為私、生活奢靡等腐化跡象,這些行為如同白蟻蛀梁,看似細微,實則致命。他們侵蝕的不僅是黨的經費,更是黨在群眾中的威望;他們損害的不僅是個人的品行,更是整個組織的生命力。
《通告》進一步剖析了當時黨內腐敗的主要癥候:“最顯著的事實,就是貪污的行為,往往在經濟問題上發生吞款、揩油的情弊。”
寥寥數語,精準畫像。“吞款”是鯨吞,“揩油”是蠶食,無論大小,皆為貪腐。《通告》更指出,此類行為“不僅喪失革命者的道德,且亦為普通社會道德所不容”。在革命者眼中,清正廉潔是做人的基本底線。一個連普通社會道德都無法遵守的人,何以擔當改造社會的革命重任?
在大革命的洪流中,出現一些貪污腐化現象,對于中國共產黨來說,盡管是個別現象,是支流,但也是堅決不允許的。基于這樣的“診斷”,《通告》開出了“猛藥”:“應該很堅決的洗清這些不良分子,和這些不良傾向奮斗,才能堅固我們的營壘,才能樹立黨在群眾中的威望。”“如有此類行為者,務須不容情的洗刷出黨,不可令留存黨中,使黨腐化,且敗壞黨在群眾中的威望。”
“堅決”“不容情”“洗刷”……這些詞匯傳遞出一種毫不妥協、絕不姑息的態度,一種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決心。為了堅固營壘,必須剔除腐肉;為了樹立威望,必須清洗污名。
這是一個極具警示意義的案例。王復元,中國共產黨早期黨員,1926年10月被任命為中共山東區執行委員,實際上成為黨在青島的主要負責人。這位曾經投身革命的青年,在權力和金錢面前卻敗下陣來。1927年,王復元赴武漢出席中共五大后,黨中央委托他將撥給山東黨組織的活動經費一千元帶回。他卻謊稱這筆錢在途中被盜,將錢據為己有。此后,他又以去上海聯絡工作為名,從山東省委機關印刷單位——集成石印局拿走兩千元,導致這家承擔著印刷山東黨內刊物《紅星》、黨的文件與宣傳材料重任的石印局,后因經濟困窘被迫停業。
不久,王復元的貪腐行為暴露,時任山東省委書記鄧恩銘到青島找到王復元,并給予嚴厲批評,督促其退款。王復元一開始還辯解,謊稱只是暫時借用、很快歸還,后來干脆四處躲藏、不再露面。在此情況下,山東省委決定開除其黨籍。由此,王復元成為黨史上第一個因為貪污腐化被開除黨籍的黨員。
原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原文有刪減)
本文來源:共產黨員微信公眾號
編輯:孫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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