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 據美國媒體多家媒體報道,大疆(DJI)及大疆靈眸(Osmo)已于當地時間6月10日和11日,向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對影石創新(Insta360)及其關聯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訴狀顯示,本次訴訟直指影石于6月9日剛在美國首發的Luna系列手持云臺相機。大疆指控該產品涉嫌侵犯大疆持有的2件外觀設計專利及4件發明專利。此次涉訴專利涉及大疆Osmo Pocket系列產品的相關技術和設計,覆蓋云臺機電控制、拍攝控制等核心底層技術。
據目前披露的信息,影石Luna系列相機的旋轉屏外觀、云臺模式切換及目標追蹤等核心功能,均涉嫌落入大疆早年在美獲批的專利保護范圍。公開檢索顯示,大疆在手持影像領域有著持續多年的研發積累,其全球專利布局已成體系,實質性覆蓋了該品類的外觀工業設計、機械結構、控制系統及影像算法等關鍵節點。
根據提交的兩份訴狀,大疆于2018年首次推出了 Osmo Pocket 系列手持云臺相機,隨后在2023年推出了配備可旋轉觸摸屏的第三代產品Pocket 3。大疆在訴狀中表示,如今影石推出的Luna系列云臺相機系列“明目張膽并全盤照搬地剽竊了大疆的技術與設計”。同時指出:“從外觀設計到功能設置,被控侵權產品與大疆近十年來為創新手持云臺相機系統所研發并申請專利的成果如出一轍” 。
大疆在訴狀中指出,在2026年5月26日已向影石發送專利告知函,影石在本訴狀提交并送達之時,已實際知悉各項涉訴專利。在明知涉訴專利存在的情況下,仍繼續制造、進口、銷售侵權產品,主觀侵權意圖明顯,已構成故意侵權,應適用加重損害賠償。
大疆在訴訟中請求法院(對銷售等侵權行為)判令永久禁止,同時要求影石返還侵權利潤、支付損害賠償金,故意侵權導致的加重損害賠償(三倍賠償),以及承擔相關訴訟費用和律師費。據悉,影石Luna系列于6月10日在中國及其他地區開售,大疆后續是否會在上述地區采取類似的法律維權行動,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更多信息:
在涉及兩項外觀設計專利的訴訟中,大疆指出,被控產品與 DJI Osmo Pocket 3 在外觀設計上的相似度令人震驚;影石Insta360 的被控產品與 Osmo Pocket 采用相同比例、相同的手柄搭載云臺架構,以及相同的組件排列方式。
訴狀指出,影石Insta360 將某些功能宣揚為產品的差異化優勢,例如帶顯示屏的手持形態,以及通過可活動頸部連接的云臺相機頭;但這些是大疆圍繞 Osmo Pocket 系列發明、改進、并申請專利保護的創新。
在第二起訴訟中,大疆在訴狀中指出影石Insta360的 Luna “抄襲 DJI Osmo Pocket 獨具特色的關鍵功能”,包括主體追蹤技術、相機拍攝方向跟隨用戶手柄動作變化的云臺模式切換功能,以及無論手柄如何移動都能保持固定拍攝方向的“鎖定”模式。這四項專利分別涉及:1)可通過單一控制件在跟隨模式和鎖定模式之間切換的云臺控制設備;2)集成主體追蹤和實時顯示功能、無需連接單獨手機 App 的手持云臺;3)由設備自身拍攝的目標圖像驅動云臺電機指令的云臺控制方法;4)可獨立運行、用于追蹤主體并在云臺屏幕上顯示圖像的系統。
大疆在訴狀中表示:“影石 Insta360 在本訴狀提交并送達之時,已實際知悉各項涉訴專利,并知悉被控產品涉嫌侵犯這些專利。被告在明知涉訴專利存在的情況下,仍繼續進口、制造、使用、銷售和許諾銷售被控產品,并通過相關行為誘導或促使被控產品的用戶侵犯涉訴專利,已構成故意侵權,應適用加重損害賠償。”
涉案的美國專利號分別為:11,009,181、11,245,855、11,381,751 和 11,539,893;美國外觀設計專利號為 D1,110,390 和 D1,072,023。
這兩起訴訟分別為:SZ DJI Technology Co. Ltd. 等 訴 Arashi Vision Inc. 等(案件號 2:26-cv-00462),以及 SZ DJI Technology Co. Ltd. 訴 Arashi Vision Inc. 等(案件號 2:26-cv-00463),兩案均由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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