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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反映,淘寶一女裝店鋪商品宣傳圖中出現模特吸煙動作,引發熱議。同日,淘寶商家客服向九派新聞表示,平臺明確規定商品素材中不能出現帶有吸煙動作的相關畫面,若發現可以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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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一女裝店鋪商品宣傳圖中出現模特吸煙動作。圖/淘寶平臺截圖
11日,發帖網友李女士(化姓)告訴九派新聞,她打開淘寶首頁后,系統自動推薦了一款女性褲裙,而這款褲裙的宣傳圖是一個模特正在吸煙的畫面。李女士表示,她不理解女裝展示和吸煙有什么關系,更不理解商家為何要將這種照片當成商品宣傳主圖。
九派新聞在淘寶平臺搜索發現,涉事店鋪總分4.8分,粉絲量12.6萬,年銷量30000+。截至發稿前,該店鋪已經下架了含有模特吸煙動作的商品宣傳圖片。
同日,上述店鋪客服向九派新聞證實,這款含有模特吸煙動作宣傳圖片的商品是2023年的款式,店鋪沒有及時關注到這一情況。其稱,會和店長反饋這一情況,并對店內其他商品進行自查自糾。
針對“商家發布含有吸煙動作的商品宣傳圖片是否合規”的問題,11日中午,淘寶商家客服告訴九派新聞,“平臺明確規定,在直播間以及各種商品素材中,不能出現吸煙行為或帶有吸煙動作的相關畫面。”該客服表示,平臺每天都會對商家發布的各種圖片進行檢測,但因為圖片數量較多可能會出現檢測不到位的情況,如果消費者發現上述違規圖片可以投訴舉報,平臺會進一步核實處罰。
對此,北京市煒衡(廣州)律師事務所鄭政昊向九派新聞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網店主賣服飾,但其服裝模特手持香煙的動作,有借服裝廣告變相宣傳煙草之嫌。另外,在平臺責任方面,《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互聯網平臺經營者在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過程中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制止違法廣告。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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