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將某公司涉嫌無許可證非法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案件移送至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據悉,這是太原市強化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公安三部門協作聯動,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違法犯罪的又一典型成果。
今年3月30日,太原市萬柏林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某公司在萬柏林區一洗煤廠院內的非法化工窩點里,違規存放大量廢機油、廢乳化液。經山西龍誠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上述物質均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5年版)列明的危險廢物。經初步核查,該公司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違法處置總量達45.48噸。
對此,萬柏林區應急管理局迅速將線索移送太原市生態環境局。4月2日,太原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約見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開展調查詢問,進一步固定證據。經審查,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條第一款關于禁止無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規定。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太原市生態環境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太原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人介紹,本案的成功查辦,充分體現了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公安三部門信息共享、線索雙向移送、聯合執法的長效機制成效。通過證據互信、高效協同,既提升了辦案效率與質量,也形成了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的強大合力。
山西經濟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劍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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