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分析人士對中國的殲-20隱身戰斗機,始終有一個錯誤的視角。那就是認為殲-20的主要獵殺目標,是美國空軍的F-22隱身戰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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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美國《1945》發布的一篇文章,本人翻譯、編輯并分享,主要是轉述部分外媒的觀點和看法,并不代表本人真實觀點。
美國分析人士分析中國的武器裝備,經常會犯“鏡像思維”,也就是認為對方會像自己分析的那樣進行行動。這種危險的假設,在遇到強大對手時會犯下致命的錯誤。
美國研發F-22隱身戰斗機的初衷,是奪取制空權。比如獵殺蘇-27這樣的空優戰斗機,掩護其他美軍軍機展開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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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殲-20隱身戰斗機則完全不同,這是一款優先考慮遠程作戰、高強度打擊能力和網絡化作戰能力的先進戰斗機。
殲-20隱身戰斗機的目標,并不是像F-22隱身戰斗機那樣奪取制空權,而是一位遠程空中指揮官。對支撐美國空中力量的加油機、預警機和情報、監視與偵察(ISR)飛機展開精準攻擊。
作為一款隱蔽的、聯網的“導彈卡車”,殲-20隱身戰斗機擁有非常強悍的導彈攜帶能力。雖然在隱身狀態下,殲-20戰斗機在隱身狀態下,只能夠在機腹內置式彈倉和側彈倉中攜帶6枚導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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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些人,很顯然忽視了殲-20隱身戰斗機的外掛能力,也就是“野獸模式”。
殲-20隱身戰斗機在“野獸模式”下,能夠額外攜帶8枚空空導彈。加上其隱身彈倉內攜帶的6枚空空導彈,一次就能夠攜帶14枚空空導彈。
并且,因為外部掛架不會對所攜帶的導彈尺寸限制降低,殲-20在“野獸模式”下,能夠掛載射程更遠的遠程空空導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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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就來了,讓殲-20隱身戰斗機犧牲隱身能力,換取成為能夠攜帶14枚空空導彈的“炸彈卡車”是值得的嗎?
答案是這種問題并不存在。
對于殲-20隱身戰斗機來說,完全可以在實戰中靈活切換自己的作戰狀態。
在作戰初期,最需要奪取制空權的時候,殲-20隱身戰斗機就可以使用全隱身模式,專心和其他的戰斗機配合作戰,努力殺傷對方的空優戰斗機,奪取制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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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已經大規模殺傷對方的戰術航空機隊,拿下制空權,又或者是拿下部分制空權,確定已經沒有什么太大的空中威脅之后,殲-20隱身戰斗機就可以使用“野獸模式”,帶上14枚空空導彈,化身“導彈卡車”,專心找對方預警機這類高價值目標的麻煩。
殲-20隱身戰斗機機腹內置式彈倉中攜帶的“霹靂-15”中距空空導彈,已經證明了擁有擊殺上百公里外高價值空中目標的能力。
而外掛的遠程空空導彈,則能夠威脅更遠位置上的空中目標。這種價值,遠遠高于讓殲-20去獵殺F-22,又或者是往地面扔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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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20隱身戰斗機的任務,是將反介入/區域拒止作戰體系延伸到空中,在“隱身”模式下,殲-20可以接近目標并伏擊高價值飛機。
在“攻擊”模式下,一旦環境條件允許,殲-20可以為中國的導彈齊射提供火力支援,盡可能的將對方的作戰體系逼退。
與其說殲-20隱身戰斗機是一款戰斗機,不如說是一套現代化作戰體系中的一環。在這套作戰體系中,殲-20可以根據需要隨時扮演不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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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奪取制空權時,是一款隱身空優戰斗機。需要網絡化指揮能力時,是一個空中網絡化作戰系統的指揮節點,在需要遠程攻擊時,則又是一款重型武裝導彈運輸車。
相反,美軍的武器裝備目前更加強調較為單一的作戰使命。F-22隱身戰斗機以空優作戰為主,F-35隱身戰斗機負責對地打擊以及一部分的空優作戰,F-15、F-16戰斗機負責在拿下制空權之后,為地面部隊提供戰術遮斷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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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僅讓美國空軍的體系化作戰能力逐漸落后于對手,更讓大量的美國分析師陷入了“鏡像思維”之中。
認為自己如何使用某一款戰斗機,對手就會跟自己一樣使用對標的裝備。對殲-20隱身戰斗機定位的錯誤分析,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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