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近期關于長春“僵尸車”問題的系列報道,觸動了許多市民的神經。一邊是業主“一位難求”的停車焦慮,一邊是車身銹蝕、輪胎癟縮的車輛數年不動。這種荒誕的“并置”,折射出的不僅是資源錯配,更是城市治理中的一塊“硬骨頭”。
“僵尸車”之困,困在權責模糊、法律滯后。小區內部道路非市政道路,交警難以日常介入;物業沒有執法權,只能“勸說”了事;街道社區有心無力,協調成本高昂。由此形成管理真空,讓本該流動的公共資源被長期“私有化”,形成“公地悲劇”。
更值得警惕的是“破窗效應”:一輛報廢車占道數年未受懲戒,無異于向社會釋放“違規無成本”的錯誤信號。久而久之,從眾心理蔓延,“僵尸車”便從個案演變為頑疾。
破解這一困局,不能指望“一陣風”式的集中清理,必須要建立制度化的長效機制。
首先要解決“于法有據”的問題。現行法規對“僵尸車”缺乏明確定義——停放多久算“僵”?誰認定?怎么處置?一線執法人員往往“望車興嘆”。北京市的經驗是:通過地方立法構建“排查建檔-公示催告-拖移集中-分類處置”的法治閉環,讓每一次執法都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只有法律鏈條清晰,治理才能理直氣壯。
其次要打通“數據孤島”。杭州依托“城市大腦”,打通巡查、監控與報廢信息數據,實現精準識別、高效處置。數字化賦能與法治化規范,是破解“僵尸車”頑疾的兩條腿。城市完全可以將“僵尸車”治理納入智慧城市管理平臺,實現從發現到處置的全流程閉環。
同時也要看到,治理不能只講“堵”,不講“疏”。部分“僵尸車”的產生,根源在于停車資源嚴重供需錯配。一些外地車牌、老舊車輛的車主并非不想妥善處置,而是找不到便宜、便利的停車替代方案。深圳推行的“潮汐停車”“長停月卡”,就是用市場化手段疏導剛性需求,從源頭上減少“僵尸車”的增量。對確實喪失使用價值的車輛,還應完善報廢回收服務體系,降低車主合規處置的成本。
城市治理的精度,往往體現在對“角落問題”的應答能力上。“僵尸車”雖小,卻關乎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城市運行的安全性底線,以及居民對治理效能的獲得感。期待對“僵尸車”的治理盡快從“一事一議”的個案處置,走向制度化、常態化、智能化。唯有讓法律有牙齒、數據會跑路、服務能跟上,“僵尸車”才能真正“動”起來,讓城市有限的空間資源得到更加有效利用。(知白/文)
來源:中國吉林網長白時評出品
編輯:熊一黎 審校:王偉光
主編:曲翱 監制:陳尤欣
統籌:張燕
![]()
點喜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