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很“社會”的事情,鮮明的體現(xiàn)出了底層人一旦共鳴,意義非同凡響。
起因很簡單,知名連鎖品牌,“遇見小面”,市值幾十億,把一個普通夫妻開的小店給告了,因為那家夫妻開了家重慶面館,取名“渝見小面”,重慶的簡稱。
我都不知道,這哪里就侵權(quán)了。難不成漢字,就你一家可以用?老板娘直接崩潰,普通人怎么這么難?開個店怎么就侵權(quán)了,本來生意就不好,又飛來橫禍讓我賠1萬,1萬,我要賣出去一千多碗面。
強者眼中的一紙文書,可能是弱者一生的生計。有些人失去的只是利潤,有些人失去的卻是活路。
不過沒想到的是,事情曝光到網(wǎng)上,神奇的一幕出現(xià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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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各大媒體、網(wǎng)友轉(zhuǎn)發(fā)的消息下面,評論區(qū)被普通網(wǎng)民橫推,態(tài)度簡單而堅定。
“別說你這起訴還沒贏,就算你贏了,就算你從法律條例上逼的別人投降了,賠錢了,你這個品牌的面,不可能再吃一次。”
“沒別的原因,就因為我也是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普通老百姓。”
幾乎全是這種態(tài)度。遇見小面肯定沒想到,事情發(fā)展的方向會演變到這一步,否則打死他們也不可能為了那1萬塊錢去起訴一家小面館。
還有人表示不解。你們不好好關(guān)注自己的衛(wèi)生、食品,這么小一家夫妻店,是怎么被你們發(fā)現(xià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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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媒體描述的一些具體細節(jié)畫面:
一位深圳市民表示,自己以前是遇見小面的銀牌會員,每周都會去吃,但看到這次事件后,他無法接受,不僅以后不會去了,連卡里的168塊錢都去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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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已經(jīng)退費的廣州市民小柿明確的告訴了記者,他搜索發(fā)現(xiàn)遇見小面此前還起訴過其他類似名稱的小吃店,“不能接受”、“選擇退款,不想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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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對弱者的共鳴,都是普通人在為自己留一條退路。網(wǎng)友們不是在聲援一家面館,而是在聲援所有艱難謀生的人。
也許,你覺得網(wǎng)友們的態(tài)度雖然解氣,但對那家小面館來說,該賠還是要賠,沒得辦法。
你錯了,局面隨著這個勢頭發(fā)展,真正“無法接受”的其實正是本次事件的主角,那家大型連鎖店“遇見小面”。
據(jù)每日經(jīng)濟新聞報道,部分會員退費、股價一度跳水,“遇見小面”的創(chuàng)始人已經(jīng)出來道歉了,此前公司也宣布了“撤訴”。
很明顯,他們知道痛了,他們沒想到,這么小的一次事件,居然能讓那么多普通老百姓抱團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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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創(chuàng)始人的道歉,能不能得到諒解,那就不得而知了。
事實上,他們繼續(xù)去告,大概率是能贏的。只不過真贏了,相比此刻,失掉的人心恐怕會更多。
不只是企業(yè),歷史上很多王朝都犯過這種失誤,百姓餓著肚子,你來講法度;百姓沒飯吃,你來講程序。這樣的行為,都是可笑的,都只會引起矛盾,而不是好的一面。
就像悲慘世界里主人公冉阿讓的故事,偷了一塊面包,法律認為他有罪,可百姓卻會同情他。因為角度變了,人們不會問“他偷沒偷”,人們只會問“他為什么要偷”?
這不是偷換概念,這是最真實和需要的概念,當一個人為了活著而犯錯,人們往往先看見活著,而不是先看見犯錯。
換句話說,道理若不能照見人間煙火,再正確也會顯得冰冷。所以關(guān)于這件事,如果你要問我支持誰,我不會多猶豫半秒鐘,答案一定是那家普通老百姓開的夫妻店,是他們店里8塊錢一碗的小面。
我是網(wǎng)友,不是法官。看這樣的事情,我就是在照鏡子,看到的是小面館,是自己,而不是法條,更不是商標。
大部分人也都是網(wǎng)友,所以他們站了出來。不是為了那家店,而是為了那個可能成為那家店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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