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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糖實為低糖?食品重金屬超標?線上外賣平臺售賣過期食品……近日,佛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選取六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廣東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網絡食品銷售虛假廣告案
案情介紹:當事人在某平臺網店銷售飲品,為吸引消費者、提升銷量,刻意在商品詳情頁標注“無糖”宣傳字樣。經調查,涉案產品實際為低糖飲品,并非宣傳的無糖產品,相關宣傳內容為當事人自行編造,且無法提供任何真實性證明材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屬于虛假廣告行為。
處理結果:佛山市南海區西樵鎮人民政府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影響,并對當事人處以罰款。
科普警示:隨著健康消費需求提升,“0糖、無糖、低糖”成為消費者選購飲品的重要標準,也成為商家虛假宣傳的重災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無糖”是指固體或液體食品中每100克或100毫升的含糖量不高于0.5克,這里的“糖”通常指添加糖(如蔗糖、果糖、葡萄糖等),但不包括食品原料中天然存在的糖分。部分商家為博取流量、提升銷量,隨意標注無糖、低脂、零卡等健康標簽,誤導注重健康飲食的消費者。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預包裝飲品、食品時,不要只看宣傳標題,務必查看產品配料表、營養成分表,以產品實際標注信息為準,不輕信商家口頭和頁面宣傳,避免為虛假“健康噱頭”買單,理性規避消費陷阱。
案例二
廣東某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預包裝食品網絡銷售虛假廣告案
案情介紹:當事人在某平臺網店上架銷售普通預包裝食品,在商品頁面發布美白煥膚、抗衰養顏、進口原料等夸大、不實宣傳內容。經調查,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宣傳內容真實有效的佐證材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屬于虛假廣告行為。
處理結果:佛山市南海區九江鎮人民政府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虛假廣告,并對當事人處以罰款。
科普警示:當下網紅美白、護膚、養顏類食品備受消費者青睞,尤其深受年輕消費群體喜愛。但市場上多數養顏、煥白類產品均為普通預包裝食品,并無美白、抗衰、養顏等功效。部分不良商家夸大產品效果、虛構原料資質,利用消費者愛美心理虛假宣傳,且部分商家屢教不改、持續誤導消費者。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普通食品無美容護膚、美白抗衰功效,切勿輕信網紅食品的美顏宣傳,不盲目追捧功效型網紅食品,面對夸大其詞的營銷廣告保持警惕,樹立理性、務實的消費觀念,遭遇虛假宣傳可及時舉報維權。
案例三
佛山市某優品百貨商店經營重金屬超標食品案
案情介紹:市場監管部門對開展網絡食品宣傳的佛山市某優品百貨商店進行線下抽檢,經第三方專業機構檢驗,發現某批次綠豆芽重金屬污染物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執法部門依法對該起經營不合格食品行為立案查處。
處理結果:佛山市順德區北滘鎮人民政府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
科普警示:果蔬類生鮮食品是百姓日常餐桌剛需,部分生鮮食材在種植、流通環節易出現重金屬、污染物超標問題,這類食品安全隱患具有隱蔽性,肉眼無法辨別。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日常采購生鮮食品,優先選擇正規商超、合規商鋪,盡量選購來源可追溯、資質齊全的食材。不要貪圖低價、流動攤販的無溯源食材,同時養成良好的食材清洗、處理習慣。如購買到異味、異常或疑似不合格的生鮮食品,可留存購物憑證及時維權。
案例四
佛山市某便利有限公司網絡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案情介紹: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當事人曾通過線上外賣平臺售賣過期食品,執法人員立即對經營場所開展現場檢查,查獲多款已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飲品。經調查,當事人未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查驗主體責任,無法提供供貨商資質、進貨票據及產品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屬于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和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行為。
處理結果:佛山市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針對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情況,對當事人處以罰款,針對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情況,對當事人處以警告。
科普警示:網絡外賣、線上便利店購物便捷高效,已成為主流消費方式,但也存在過期食品售賣的風險。部分線上商家疏于食品保質期管理,未嚴格查驗貨品,導致過期零食、飲品流入市場。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線上購買食品務必養成收貨查驗的習慣,第一時間檢查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完整性。若收到過期、變質食品,無需私下協商,可保留訂單、實物憑證,向平臺及監管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堅決抵制過期食品流入餐桌。
案例五
佛山市某小吃服務店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該小吃服務店購進預包裝“海螺串”半成品,該半成品包裝標簽顯示“產品名稱:海螺串;主料含量:雞嗉子≥85%”,用于制作餐飲小吃并在外賣平臺銷售,該半成品食材實際主料為普通肉制品,但該小吃服務店在“海螺串”食品頁面顯示“主料:海螺”,屬于虛假標注食材主料,宣傳內容與產品實際成分嚴重不符。執法人員依法固定線上虛假宣傳電子證據,并開展全面調查取證,查實其虛假宣傳的違法事實。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屬于虛假宣傳行為。
處理結果:佛山市禪城區張槎街道辦事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處以罰款。
科普警示:在外賣點餐、選購餐飲小吃時,很多消費者會根據商家標注的食材主料、配料選擇餐品。部分餐飲商家為提升銷量、抬高價格,虛假標注食材成分、原料品類,用普通食材冒充優質食材,誤導消費者消費。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點餐時理性看待商家食材宣傳,對于價格異常、宣傳浮夸的特色餐品提高警惕。如發現餐品實物與頁面宣傳食材、成分嚴重不符,可留存訂單截圖、實物照片,向平臺投訴舉報。同時倡導大家理性點餐、按需消費,規避餐飲消費陷阱,倒逼餐飲行業誠信經營。
案例六
佛山市某食品商行經營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案
案情介紹:該食品商行通過某平臺運營網店銷售沙棘多肽酵素粉(固體飲料)、膠原蛋白肽果蔬粉固體飲料兩款食品,宣傳清腸、纖體。有消費者舉報食用后出現腹瀉癥狀,懷疑產品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經案件調查并抽樣檢驗,兩款產品均檢出番瀉苷A、番瀉苷B,上述成分屬于番瀉葉主要成分,為蒽醌類物質,并非普通食品允許添加物質,涉案產品單次食用攝入劑量遠超安全限值,存在危害人體健康風險。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涉嫌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處理結果:佛山市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為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科普警示:部分商家為提升銷量,在普通食品中違規添加具有瀉下作用的非食用物質,誤導消費者認為產品具有“清腸”“纖體”等功效,實際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宣稱具有特殊功效的食品時,應提高警惕,注意查看產品標簽、檢驗報告等信息,避免盲目追求快速見效。如食用后出現腹瀉等異常癥狀,應及時停用并保留剩余產品和購買憑證,撥打12345熱線投訴。理性看待“清腸”“排毒”等宣傳,選擇正規渠道購買,保障自身健康安全。
來源: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整理:南都N視頻記者 陳斌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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