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25年的再婚丈夫起訴離婚,還要分割亡夫留下的房子,怎么辦?
房子是前夫單位公房置換來的,再婚丈夫憑什么要一半?
七旬老人一旦失去住房,晚年生活誰來保障?
年過七旬的王阿姨,怎么也沒想到共同生活了25年的再婚丈夫張某會起訴離婚,更沒想到的是——他要分割她現在住的這套房子。
這套位于海淀區某小區的住房,來歷特殊:1989年,王阿姨的已故前夫楊先生作為清華大學附屬學校老師,承租了單位公房;經1991年、1995年兩次換房,2014年通過騰退置換獲得了現在的住房。購房款絕大部分來自騰退款和女兒女婿的資助,沒有用過王阿姨與張某的夫妻共同財產。
可張某在訴狀中堅持要50%產權,或至少確認居住使用權。王阿姨焦慮到整夜失眠——如果法院支持張某,她的晚年生活將失去基本保障。
亡夫留下的房子再婚丈夫要分一半,七旬老人何以安身?
王阿姨的困境遠不止一套房。她已年過七旬,這套房是她與前夫楊先生大半輩子的積累,是女兒對母親最后的念想,更是她晚年唯一的安身之所。
購房時張某沒出過一分錢,他親筆寫過“該房子與其無關”——可現在他翻臉不認,張口就要50%。
更讓王阿姨不安的是,她不懂法律,不知道怎么證明這套房和再婚丈夫無關,不知道張某名下還有沒有夫妻共同財產沒分到,甚至不知道自己除了守住房子還能爭取什么。被動挨打,是王阿姨走進北京市元甲律所事務所時的真實狀態。
再婚丈夫要分亡夫房產,元甲律師如何幫她守住房子還倒拿26萬?
元甲律師接手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急于應訴,而是證據閉環——幫王阿姨找到了2014年張某親筆書寫的“該房子與其無關”的情況說明,這份關鍵證據讓張某的產權主張瞬間站不住腳。
同時,元甲律師從房屋來源入手做法律關系切割:這套房屬于“職工住宅”,受政策限制不得上市交易;來源是王阿姨婚前承租公房的權益延續;購房款來自騰退款和女兒女婿資助,未動用夫妻共同財產——產權關系與再婚婚姻財產徹底切割,法院認定涉案房屋涉及案外人權益,在本案中不予處理,王阿姨的住房得到保全。
更關鍵的是,元甲律師沒有只守不攻——主動追查張某名下財產,發現其對他人享有53萬元債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判決:張某向王阿姨支付債權折價款26.5萬元;張某此前向王阿姨轉款14萬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王阿姨向張某支付補償款7萬元。
相抵之后,王阿姨不僅保住了亡夫留下的住房,還凈得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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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再婚丈夫索要50%產權,到法院認定涉及案外人權益不予處理;從被動應訴只求保住住房,到反追26萬債權倒拿近20萬——元甲律所憑借專業的家事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務經驗,成功幫助王阿姨維護了核心權益,讓她能夠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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