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成都應急
近期,成都持續查處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以下2起典型案例敲響安全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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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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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彭州市消防救援局監督執法人員在天彭街道朝陽中路一經營部,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專項檢查時發現,該經營部經營者在建筑物公共門廳停放電動自行車并進行充電,該行為違反了《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存在消防安全隱患。依據《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彭州市消防救援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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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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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邛崍市文君街道上林郡小區物業人員反應小區某住戶多次攜帶電池進入電梯,疑似入戶充電。6月1日下午,文君街道會同邛崍市消防救援局、文君派出所組成聯合執法組,直奔上林郡小區開展入戶調查。執法人員現場查獲改裝電池兩組,經詢問,該住戶周某承認其電動三輪車曾在某商家處進行非法改、加裝,并將改裝后的電池帶入家中充電。
邛崍市消防救援局執法人員現場出具了《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邛消當罰決字〔2026〕第003號),依法給予當事人警告處罰,并當場進行了嚴肅的消防安全教育,講明改裝電池入戶充電的嚴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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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電動自行車一旦起火
可能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損失
要正確規范地使用
并進行科學充電
堅決杜絕進樓入室行為
以消除火災隱患!
這份安全使用指南
請時刻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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