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幸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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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本是云邊月,聚散原如陌上塵。不必強留風過處,半生離合是常倫。
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就會明白一個道理:人和人的關系,就像趕集。熱鬧的時候,摩肩接踵,你覺得全世界都是你的熟人;等到集市散了,攤子收了,你站在原地,手里拎著那點東西,看著滿地的狼藉,才恍然大悟,原來熱鬧是湊出來的,孤獨才是自己本來的底色。
咱們年輕的時候,總覺得“永遠”這個東西,是靠咬牙切齒的決心撐出來的。朋友得是一輩子的,愛人得是白頭偕老的,誰要是中途退場,那就是背叛,就是天塌了。
于是我們拼命地去抓,去留,去寫血書一樣地承諾。結果抓了一手的汗,最后風一吹,涼颼颼的,什么都沒剩下。
其實,人心這東西,最像那天邊的月亮。你看著它掛在樹梢,清清亮亮的,好像伸手就能夠著。可你要是真伸手,就知道那是個笑話。它掛得高著呢,云來了,它就隱了;夜走了,它就淡了。
你沒法子把它摘下來裝進口袋里,更沒法子命令它只照著你家的院子。它的來去,有它自己的時辰。人心也是這樣,這一刻它映照著你的好,下一刻可能就被烏云遮住了。
再說這聚散,就更輕了,輕得像路上的灰塵。兩個人走著走著,鞋底沾上了同一撮塵土,就算是緣分了。
可風一吹,塵就散了,各奔東西。你粘著你的,它飛著它的。哪有什么深仇大恨,不過是因為風來了。環境變了,際遇變了,自然而然就分開了。
你若非要追問那粒塵埃:“你去年此時是不是也在我鞋底?”那就顯得有點憨了。它早就不知輪回了幾世,變成了別處的泥土。你還在這里念念不忘,不是深情,是閑得慌。
人生最累的活法,就是“強留”。留一個決心要走的人,比熬夜寫稿子還傷神。他明明心已經飛到窗戶外頭去了,你還非拉著人家在屋里聊靈魂,風要過,你是攔不住的。
你張開雙臂,以為能抱住它,結果它瀟瀟灑灑地從你咯吱窩底下鉆走了,順帶還吹亂了你的發型。你惱羞成怒,罵它無情無義,可風本就沒有情義,是你自己給它加了太多戲。
灑脫一點。與其在那里筑壩截流,不如順著水勢,看它流向何方。他要走,你就把門口的燈開亮一點,照著他走,別讓他絆倒了。
這不是什么高尚的成全,這是一種聰明的自保。你想想,要是你把門堵得死死的,他在里頭撞得頭破血流,你也落個遍體鱗傷,最后屋子塌了,你們兩個灰頭土臉地坐在廢墟上,除了互相怨恨,還能剩下什么?
倒不如讓他體面地離開,你把門輕輕關上,轉過身,這屋子雖然空了,但好歹是干凈的。
承認“常倫”,是一個人成熟的標志。常倫就是常態。春天的花開,秋天的葉落,都是常態。你不會因為葉子落了就尋死覓活,你知道明年它還會長出來。
人也是這樣,這一程走散了的,在下一程說不定換了個面孔又遇見了;這一程遇見的,走不了幾步可能又要說再見了。
半生過去,誰不是拍拍手,抖落一身的灰塵。離合悲歡,那不是命運的懲罰,那是呼吸一樣自然的事情。
我以前總覺得,遺憾是一種需要被填平的窟窿。后來發現,遺憾是填不平的,也無需去填。它就擺在那里,像一件舊家具,你平時用它放放東西,偶爾抬頭看一眼,想起一些舊事。
這時候,你心里可能還有一點酸,但更多的是感激。感激那個人在那個特定的時間,陪你消耗了那么一段無處安放的青春。
所以,別再把別離搞成一場聲勢浩大的悲劇。它就是生活里的一杯涼白開,喝著沒味兒,但解渴。你得有這個肚量去消化它。別去計算得失,感情這筆賬,要是算得太清,就成了一筆生意。
生意場上,盈虧都是常事,但做人,圖的是個不虧心。你來,大風大雨我都去接你;你走,我不送了,因為我要花點時間,把被你弄亂的屋子收拾干凈,泡杯茶,坐下來歇會兒。
這世上,能陪自己走到最后的人,屈指可數。那個永遠不走的,只有你自己。把自己哄高興了,把心里那面鏡子擦亮了,比什么都強。
至于那些來了又走的,就當他們是一陣穿堂風吧,關上門的那一刻,帶上一句“走好”,也就罷了。
往后余生,月還是那個月,塵還是那捧塵,只是我們看它們的眼神,多了幾分通透和安靜。這,大概就是所謂的豁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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