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后悔啊!這以后還怎么面對女友一家人……”前來報案的王某,悔恨的向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國際港分局的民警傾訴著。
![]()
王某是一名參與傳銷人員,經姐姐王某某介紹,參加傳銷組織,并將女友李某一家發展為下線。可自從參與傳銷以來,不僅錢沒掙到一分,女友家還被騙7萬余元。
浐灞國際港分局經偵大隊民警接報警后,迅速展開調查,發現這是一伙打著“1040陽光工程”“連鎖經營”名義的傳銷組織,該組織具有極強的隱蔽性與迷惑性,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隨后浐灞分局迅速上報,由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立“5.18”專案組,重點圍繞該組織利益鏈條逐層深挖,精準刻畫其組織架構及人員分布,對案件開展偵破,共形成研判報告600余頁。
為徹底鏟除這一社會毒瘤,6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浐灞國際港分局共計出動320名警力,聯合市場監管局對“5·18”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開展集中收網行動。行動期間,專案組共計清查疑似傳銷場所180余處,抓獲涉傳人員130名,現場查扣大量涉案培訓資料、人員發展臺賬及電子數據,成功將該傳銷團伙予以全鏈條摧毀。收網行動結束后,專案組連夜開展突擊審訊與證據固定工作。在全面查清犯罪事實的基礎上,專案組聯合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抓獲的130名傳銷人員依法進行分類打擊處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對4名核心骨干成員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根據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對27名符合治安打擊的傳銷人員采取治安拘留措施;對21名一般參與人員,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時,對其余情節較輕的人員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進行了集中教育遣散
《治安管理處罰法》新修訂后,明確了對一般參與傳銷人員進行行政處罰標準,為多次參與人員的處罰提供了法律依據。此次行動,也是西安市第一次運用新修訂條款,對參與傳銷人員進行公開處罰。
此次行動不僅有力震懾了傳銷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也是西安市公安局經偵部門依托“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模式,實現精準研判、高效打擊的實戰展示。下一步,西安公安將繼續保持對經濟犯罪的“零容忍”態度,持續深化全省傳銷研判打擊基地建設,堅決筑牢防范經濟犯罪的堅固防線,全力守護好人民群眾的“錢袋子”。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于震 通訊員 杜鵬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