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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歲的趙大爺,終于離婚了。
據《羊城晚報》報道,山東濟南的趙大爺近半年來三次走進派出所,希望結束自己近60年的婚姻。起初,民警按照慣常思路進行調解,希望兩位老人重歸于好,但隨著調解深入,民警發現雙方積怨已深,關系早已名存實亡。直到趙大爺說出,想在有生之年把婚離了,民警終于改變了想法,認為離婚才是對老人最好的解脫。
最終,在四個子女的見證下,兩位老人結束了近60年的婚姻。離婚后,趙大爺做的第一件事,是買了一包喜糖送到派出所。
一包喜糖,慶祝的是一段長達60年婚姻的結束,這樣的情節令人感慨,也讓一個長久以來被忽視的議題擺到公眾面前:對于老年人的婚姻,社會是不是還停留在“勸和不勸離”“湊合過一輩子”的舊觀念里?
長期以來,“勸和不勸離”被視作一種應有做法。在很多人的認知里,婚姻是人生大事,能不離就不離,尤其是老年夫妻,幾十年風風雨雨都走過來了,更沒有必要“折騰”。遇到婚姻矛盾,親友勸、子女勸、鄰居勸,基層調解往往也以和為貴,希望夫妻重歸于好。
這種觀念有其現實基礎。婚姻穩定,家庭和睦,當然值得珍惜。對于一時沖動、誤會導致的矛盾,多一些耐心調解,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但“勸和不勸離”的老觀念并非不能改變。婚姻的目的,不是為了維持一種社會關系的外殼,而是為了讓身處其中的人獲得幸福、尊嚴和安全感。趙大爺長期被家暴,精神和身體都很痛苦,這種“勸和”本身,就值得重新審視。
現實生活中,人們對于兩個人共同生活幾十年,本身就有一種浪漫想象,也強化了人們對于“老人怎么能離婚”的刻板印象。
遺憾的是,社會對老年人離婚的寬容度,往往遠低于年輕人。年輕人離婚,人們會說“性格不合”“及時止損”;老人離婚,卻總有人覺得“沒必要”“晚節不保”“讓子女難堪”。這種傳統觀念,本質上是一種對老年人主體性的忽視。社會習慣把老年人看作家庭中的長輩、需要照顧的人,卻很少把他們當作擁有獨立情感需求和人生選擇權的個體。
婚姻自由,從來不是年輕人的專利。一個成熟的社會,應當樂于見到年輕人轟轟烈烈地戀愛,也允許老年人平靜從容地分開。
事實上,近年來,越來越多老年人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婚姻和生活。有的人選擇再婚,尋找人生后半程的陪伴;有的人選擇結束名存實亡的關系,重新安排余生。這并不是所謂的“折騰”,而是隨著社會進步,人們對個體幸福越來越重視的體現。
趙大爺在離婚后買包喜糖的細節之所以打動人,恰恰因為它打破了人們對于離婚的刻板印象。離婚不一定意味著失敗,對有些人來說,它也可以意味著解脫和新的開始。
夕陽戀值得尊重,“夕陽分”也應值得尊重。人的選擇,不該被年齡定義,更不該被“湊合過一輩子”的觀念所束縛。
文|張兆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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