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求購殲10戰機,我們該不該賣?中國軍貿主權絕不能臣服美國霸權,售伊戰機是反制美方圍堵的重要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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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伊朗本土媒體《Entekhab》獨家防務消息,伊朗空軍對比俄制蘇-35、米格29戰機后,因俄方戰機交付拖沓、采購成本高昂、售后保障缺位,伊朗軍方內部已敲定優先采購中國二手殲-10B戰機,該消息經俄羅斯Topwar軍事網站權威轉載,國內多家媒體同步跟進報道。伊朗現役F-14、F-4戰機全面老化,常年被動承受以色列越境空襲,急需殲10B重塑制空能力,采購意愿堅定且迫切。
從硬實力對比來看,殲10B對以色列主力F-16戰機擁有碾壓級空戰優勢。殲10B搭載國產無源相控陣雷達,搭載1100余個砷化鎵T/R收發單元,對3㎡空中戰機目標穩定探測距離170公里,可同時跟蹤16個空中目標、同步打擊4個高危目標,搭配機載光電靜默探測系統,可關閉雷達隱蔽鎖定敵機,感知能力全面領先。以色列主力F-16I搭載老舊AN/APG-68機械掃描雷達,有效對空探測距離僅80公里,超視距感知完全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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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打擊維度優勢更是一目了然,外貿專供霹靂12AE中距空空導彈最大射程120公里,具備發射后自主制導能力;以軍F16標配美制AIM-120實戰有效射程僅100公里,自研德比中距彈射程不足65公里。殲10B牢牢掌握先敵發現、先敵鎖定、先敵開火主動權,外加鴨翼布局帶來極致瞬盤機動能力,遠近距空戰均可壓制F16。伊朗批量列裝后,將徹底打破以色列獨享中東制空權的局面,徹底終結以軍隨意空襲伊朗的囂張局面。
當下諸多保守論調,顧慮美國不滿甚至制裁,本質是畏懼美國長臂管轄的妥協思維,完全不可取。
第一,對外合規外貿武器,是中國不可剝奪、不容置喙的國家主權。美國無權插手我國軍貿交易,美方單邊制裁、域外制裁完全非法無效,我國軍貿買賣,絕不看美國臉色,不需要美國批準,這是底線原則。且聯合國2231號決議早已全面解除伊朗常規武器禁運,對伊戰機貿易完全合規合法,無任何法理阻礙。
第二,全球大國博弈之下,伊朗是制衡美國霸權、拆解美國圍堵布局的重要伙伴。美國如今傾盡國力,聯合盟友在臺海、南海全方位圍堵遏制中國,妄圖阻斷中華民族復興進程。而伊朗常年正面硬剛美以同盟,牽制數十萬美軍常駐中東,消耗美國巨額軍費、外交資源,極大分散美國對華施壓精力。武裝伊朗,就是從側翼重創美國霸權,減輕我國周邊戰略壓力,是低成本、高收益的大國博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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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認清現實:美國對華遏制早已既定,不會因為我們妥協退讓、拒絕售機就手下留情。一味妥協換不來和平,只會助長美國霸權氣焰。
伊朗誠心求購、合規付款、自衛所用,我方完全應當果斷出售殲10B。堅守自主軍貿主權,無懼美方制裁施壓,武裝伊朗制衡美以,完全契合我國長遠戰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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