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韓國空軍一名少校飛行員在最后一次飛行任務中,為拍攝紀念照擅自做出高風險機動,導致兩架F-15K戰機空中相撞,維修費高達8.78億韓元(約合400萬元人民幣)。這起被軍方隱瞞超四年的事故,因韓國監察院2026年4月發布的審計報告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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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飛行員A某當時隸屬于大邱第11戰斗飛行團,任務為兩架F-15K雙座戰機編隊飛行。飛行前簡報會上,A某明確表示這是他人事調動前的最后一次飛行,返航時想拍攝紀念照。
任務完成后返航途中,長機飛行員得知后表示愿意幫拍,并指示后座乘員為A某戰機拍攝視頻。A某在未事先告知長機的情況下,突然操縱戰機拉升并翻轉機身,試圖調整位置讓長機從上方拍攝。
飛行數據顯示,A某戰機以時速578公里大角度滾轉,實際側傾角度達137度,遠超計劃角度,導致同滾半徑急劇縮小。兩機急速靠近,最終A某座機左側水平尾翼與長機左側機翼相撞。所幸兩架戰機均安全返航,無人傷亡。
事后檢修發現,A某座機需更換6個零部件,長機需更換45個零部件,維修費用總計8.7871億韓元(約合404萬元人民幣)。
事發后A某被停職處分,后續退伍轉為民航飛行員。韓國空軍依據相關規定,以執行公務人員因重大過失造成國家財產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為由,要求A某全額賠償8.7871億韓元。
A某不服并提起申訴。他承認事故源于自身駕駛失誤,但主張自己的機動動作已獲長機默許。不過,監察院最終駁回了其辯解,其他飛行員均表示A某的動作突如其來、未經協調。
但令人意外的是,監察院最終將賠償金額下調至8787.1萬韓元(約合40.4萬元人民幣),僅為總維修費的10%。
減輕賠償的三個核心理由是:第一,飛行員趁最后一次飛行拍攝紀念照,在當時韓國空軍中屬于"普遍做法",軍方未制定明確規范限制空中使用私人拍攝器材,應負一定監管責任;第二,A某在簡報會上已公開表明要拍照,上級未加制止,存在默示縱容之嫌;第三,A某自2010年入伍以來飛安紀錄良好,且事故后沉著駕機安全返航,避免更大損失。
這起事故之所以被曝光,是因為A某對全額賠償提出異議后向監察院申請審查,空軍在此前長達四年多時間里未曾對外披露。
從金額看,個人承擔一成維修費,對平民而言仍是沉重負擔。但此事更值得關注的是:當"慣例"凌駕于安全規則之上,當個人虛榮心與戰機操作混雜在一起,最終買單的始終是國家安全。戰斗機飛行員的一念之差,代價從來不是個人能夠完全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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