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人李昌業稱,自己成了“香港名媛碎尸案”被害人蔡天鳳母親張燕花的詐騙對象。
5個多月時間里,張燕花以銀行賬戶被凍結、投資項目等為由,陸續讓李昌業給她轉款。李昌業稱,總計達2745萬元。
張燕花以銀行賬戶被凍結、投資項目需資金周轉等方式,陸續讓李昌業轉款2745萬元,圖為其中一張轉款單。
自稱被掏空家底的李昌業在多番催促還款未果后,以張燕花涉嫌詐騙為由于2025年5月16日向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報案。同年6月11日,美蘭公安分局以涉嫌詐騙罪刑事立案并對張燕花上網追逃。
張燕花在得知自己被立案后,要求李昌業必須撤案后再和她談。
李昌業則懷疑海南警方有人向張燕花泄露了其被網上追逃的信息。今年6月17日,李昌業向澎湃新聞稱,他通過信訪程序得知,文昌市公安局一位與該案無關的民警查詢過張燕花的信息,但警方目前尚未對該民警作出處理。
針對李昌業的指控內容,澎湃新聞6月16日、17日多次撥打張燕花的電話予以核實,但都被拒接。截至發稿,張燕花也未對記者采訪的短信予以回復。
澎湃新聞6月22日下午聯系文昌市公安局了解李昌業反映的情況。6月24日下午,文昌市公安局答復澎湃新聞稱,接到舉報人(李昌業)相關投訴舉報線索后,經核查發現個別民警存在違規違紀的問題。目前,文昌市公安局已按干部管理權限,會同駐局紀檢監察組開展深入核查取證,現在審查調查中。對于民警違規違紀問題該局將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李昌業稱5個月向張燕花轉款2745萬元
李昌業說,他之前并不認識張燕花,但與張燕花的妹妹張某祝是校友。2023年7月,他經張某祝介紹,認識了剛剛在“香港名媛碎尸案”中痛失愛女的張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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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燕花的抖音照片
張燕花的抖音賬號資料顯示,她生于1973年,屬牛,海南文昌人。2020年,她曾在文昌舉辦“出嫁女回娘家”活動。
但李昌業提供的張燕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顯示,其生于1971年2月。
李昌業稱,根據張某祝的推薦,張燕花2023年7月25日主動添加了他的微信。
2023年8月2日,張燕花邀請李昌業到香港見面。其間,都住在五星級酒店,接待規格也非常高。
李昌業稱,在港期間,張燕花表示女兒蔡天鳳生前在文昌某銀行的賬戶中有2000萬元存款,因疫情回不去。不久她會回來取出來,將寄存1000萬元在他的賬戶里,并稱非常信任他。“我對此深信不疑,覺得她是一個很有錢的香港商人。”
李昌業稱,當年的8月至12月,張燕花以做珠寶生意、開麻將館等投資回報豐厚為由,讓李昌業為其陸續轉款,每次金額均在百萬元至數百萬元。李昌業稱,前后共計向張燕花轉款2745萬元;并以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證實他的說法。
對于為何一直都那么信任張燕花,李昌業告訴澎湃新聞,“她長期謊稱其人脈資源廣,認識國企上市公司老總等,并稱她做任何投資項目都能賺大錢,我對此信以為真,此前從來沒對她有懷疑。”
李昌業稱勞斯萊斯被收回,要錢無果后報案
2024年1月,當張燕花再度讓李昌業投錢時,他明確告訴她自己已掏空家底,希望她能還一些錢。
沒還錢的張燕花,立即讓林某在2024年1月29日將此前交給李昌業的一輛勞斯萊斯要了回去。
兩個人有了爭議,到2024年3月份,張燕花也不再支付投資麻將館的固定回報。此時,李昌業認為自己被騙了。
請律師赴港協調未果后,2025年5月16日,李昌業以被張燕花等人詐騙為由,到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報案。該局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立案告知書,決定立案,并對張燕花上網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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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業認為自己被騙后,向警方報案,美蘭公安分局經審查后立案
針對李昌業的說法,澎湃新聞6月16日、17日多次撥打張燕花的電話予以核實,但她都拒絕接聽電話,截至發稿也未對記者的采訪短信予以回復。
追逃信息疑遭民警泄露,李昌業向警方信訪反映
李昌業告訴澎湃新聞,美蘭公安分局立案后,該局刑警大隊辦案民警多次與張燕花溝通,并對其做工作以解決還款問題。但辦案民警從未告知張燕花其已被立案、上網追逃等信息。
在李昌業與張燕花溝通期間,張燕花于2025年12月23日表示,只有李昌業撤案后,她才會和他談,并要求按她擬好的《自愿撤案書》提交給美蘭公安分局。
這年12月25日下午,張燕花對李昌業說,“我現在找人查詢一下你到底有沒有真正撤銷案件”。
當天21時許,張燕花對李昌業說,“我已經被立案偵查,現在是一名網上在逃人員……現在你也別想拿回一分錢。走法律程序,100年都收不回錢,你要追錢就去找閻羅王去收錢。”
李昌業說,張燕花的反應,讓他懷疑有公安機關人員違法向嫌疑人通風報信。這不僅會讓嫌疑人無法歸案,也會導致他的巨額財產損失難以追回。
鑒于此,他于2026年2月的廳長接待日找到時任海南省公安廳廳長進行信訪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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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業懷疑有警察泄露張燕花網上追逃信息后,向省公安廳信訪,該信訪被交給海口市公安局處理
2026年2月28日,海南省公安廳將該信訪事項,轉送海口市公安局進行處理。
文昌市公安局:經核查發現個別民警存在違規違紀問題
相關知情人士告訴澎湃新聞,經海南省公安廳有關部門調查,在李昌業與張燕花就撤案問題溝通期間,只有文昌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多次查詢嫌疑人信息。
一名不愿具名的警察表示,查詢信息的民警違法查詢并泄露的嫌疑最大。首先,這名涉嫌違法查詢的民警并非辦案民警,他如何能精準地輸入嫌疑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值得懷疑;其次,嫌疑人姓名、身份證的來源也可疑;第三,在于查詢時間與網逃信息泄露的時間高度重合。李昌業經信訪程序了解到,截至目前,這名違法查詢嫌疑人信息的民警暫未被處理。
澎湃新聞6月22日下午聯系文昌市公安局了解李昌業反映的情況。6月24日下午,文昌市公安局答復澎湃新聞稱,接到舉報人(李昌業)相關投訴舉報線索后,經核查發現個別民警存在違規違紀的問題。
目前,文昌市公安局已按干部管理權限,會同駐局紀檢監察組開展深入核查取證,現在審查調查中。對于民警違規違紀問題該局將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喜豐認為,該民警違法查詢嫌疑人信息,若泄露給相關人員,其行為涉嫌濫用職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嚴重的將涉嫌犯罪。
周喜豐認為,如果查證屬實,即便其行為尚未構成犯罪,也應當對涉事民警進行黨紀政紀處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應當賠禮道歉;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由于張燕花身處香港遲遲無法歸案,李昌業在2026年3月向美蘭公安分局遞交材料希望能加快案件偵辦進度。
美蘭公安分局于4月9日書面答復李昌業稱,目前該案正在偵辦中,關于嫌疑人在香港未到案的問題,該局已上報上級公安機關,積極開展相關工作,爭取早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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