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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湖南岳陽汨羅市,一段視頻在網絡流傳。
畫面中,兩名戴著口罩的女子和一只黑狗,被關在不銹鋼籠子里。籠子上方豎著一塊紙牌,寫著三個字:“偷人的”。幾名男子推著籠子沿街前行,一名女子敲著鑼隨行,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手機紛紛舉起來拍。
“浸豬籠”,是中國古代對通奸者的一種私刑:將人裝入竹籠,沉入水中溺死。這種私刑在法律意義上早已不應存在。但那天在汨羅市的街道上,有人造了一個不銹鋼版本,推著它穿行于現代城市的街道。
先說那塊牌子上的三個字:“偷人的”。
“偷人”在中文語境里,通常指女性的婚外性行為。籠子里是兩個女人。人們自然會問:如果真有所謂“偷人”,和她們發生關系的另一方在哪里?是在推籠子,還是在敲鑼,還是在人群里舉著手機拍視頻?
婚外關系需要兩個人,但懲罰往往只落在女人身上。這套邏輯不是新的,它在這片土地上存在了很久,只是今天以不銹鋼籠子的形態重新出現在攝像頭前。
然而,警方很快給出了調查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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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汨羅市公安局發布通報:此事并非“私刑”,而是策劃擺拍。何某(男,38歲)為博取網絡流量、牟取不當利益,自6月22日以來糾集龔某某等8人在公共場所多次擺拍低俗場景,制造網絡話題。目前,策劃組織者何某已被刑事拘留,龔某某等8人被行政拘留。
各方的回應也勾勒出事件的全貌:歸義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稱“是謠言”;岳陽市文旅局建議群眾報警或聯系網信辦;城北派出所則表示涉事人員正在調查中。
這件事真正值得警惕的,或許不止是那個籠子。
那兩個女人被關在籠子里,戴著口罩,口罩遮住了她們的臉,但遮不住她們被裝進籠子的事實。
無論她們是否知情、是否配合,將人裝入籠中、公開游街,都涉嫌非法拘禁、侮辱他人、尋釁滋事。那八九個推籠子的、敲鑼的,每一個參與其中的人,都為此付出了法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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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不安的,是圍觀的人群。他們舉著手機在拍——沒有人站出來說“這是違法的,放人”,沒有人攔住那幾個推籠子的男人。圍觀,讓這場鬧劇有了觀眾,有了傳播,有了繼續演下去的動力。
好在,法律沒有缺席。
警方迅速介入調查并通報結果,涉事人員被依法處理。《中國婦女報》也刊文評論,稱“封建糟粕惡臭,無底線‘擺拍’必須嚴打”。
這件事以“擺拍”定性,以9人被拘收場。但那個不銹鋼籠子出現在街道上的畫面,依然值得被記住,它提醒我們,有些東西雖然換了形態,但只要還有人圍觀、還有人轉發、還有人覺得“活該”,它就可能以新的方式重新出現。
在當下的中國,把人裝進籠子游街,不是“家務事”,不是“民間風俗”,不是“活該”。它是違法,是犯罪,應該被追究。那個不銹鋼籠子,應該成為證物,而不應該再出現在任何一條中國的街道上。
編者按
這不叫“浸豬籠”,這叫“互聯網流水線爛活”。為了博眼球、賺流量、收割一撥不明真相群眾的轉評贊,連“古代私刑”這種庫存IP都翻出來了。劇本越刺激越好,道具越羞辱人越好,至于法律、尊嚴、公序良俗?哪有播放量重要。
可惜,他們算錯了一筆賬,流量買不來自由。策劃者進去了,配合演出的也進去了,一個沒落下。這場“自導自演”的豬籠大戲,最終演成了一場“全員落網”的法治教學片。
那個不銹鋼籠子,以后大概只能在物證室里待著了。而參與這場表演的9位朋友,也終于有了一個全新的身份,法治教育反面教材流量天團。
挺好,換一種他們能聽懂的語言,告訴他們什么叫做“代價”。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湖南汨羅警方通報多人將兩女子關鐵籠游街:擺拍,策劃組織者被刑拘》、三湘都市報《拿浸豬籠換流量活該被關進法律鐵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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