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快遞條例》今起施行
今年廣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廣東省快遞條例》(下稱“條例”)于7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結合廣東實際,對細化快遞服務規范、強化快遞安全要求、強化從業人員權益保障等方面作出進一步規定。
針對“快遞不送上門”“擅自投放快遞柜”等投遞痛點,條例規定,投遞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另有約定以外,快遞經營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加收費用;驗收時,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發現內件物品損毀或者與快遞運單記載不一致的,快遞員應當告知收件人有權拒收快件。
嚴格個人信息保護。條例對快遞服務中的個人信息保護作出嚴格規范,明確快遞企業及從業人員在收集、使用用戶信息時必須遵循合法、必要、最小影響原則,妥善保管相關電子數據;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用戶要求外,快遞經營企業對運單上個人信息采取加密、去標識化等保護措施。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予以配合。
為提升安全寄遞水平,條例要求規范收寄分揀操作,強調落實實名收寄制度,強化協議用戶收寄管理,確保全程可追溯;嚴禁以拋扔、踩踏或其他危險方式處理快件,防止丟失、損毀、短少。
為促進電商與快遞協同發展,條例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采用快遞方式交付商品的,應當明示快遞服務品牌,保障用戶對快遞服務的知情權。為暢通用戶維權渠道,規定用戶對快遞服務質量的投訴、申訴制度,以及快遞經營企業、郵政管理機構對投訴申訴的處理規則,及時有效解決用戶訴求。
另外,條例規定,快遞經營企業應當依法與快遞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按照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并規定依法建立科學的薪酬制度,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得克扣或者拖欠。此外,還明確快遞經營企業應當結合道路交通通行情況、勞動強度等因素,科學確定收派件數量和時間;應當完善快遞從業人員投訴澄清免責機制。
條例多方位加強對快遞從業人員的社會關愛。規定快遞經營企業應當依法建立針對高溫、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的快件停止或者延遲收派等作業制度,發放高溫津貼,保障快遞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新快報記者 黃聞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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