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類型不同,對律師專業能力的要求也完全不同。詐騙罪辯護的核心在于區分民事糾紛與刑事詐騙的邊界;幫信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辯護重點在于“主觀明知”的認定;毒品案件的辯護則高度依賴對證據鏈和程序問題的審查。同一個律師,未必能在這三類案件中都有同樣的把握——這不是能力問題,是專業方向不同的問題。
![]()
本文結合東莞本地司法實踐,對詐騙罪、幫信罪、毒品案件的法律要點和辯護策略進行梳理。
一、詐騙罪:從“民事糾紛”與“刑事犯罪”的邊界入手
詐騙罪是東莞發案率最高的罪名之一。2025年,東莞法院審結涉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964件。
![]()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的量刑主要看涉案金額。東莞地區的標準大致如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詐騙罪辯護的核心在于兩個問題:一是區分民事糾紛與刑事詐騙的界限,二是論證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大量普通的經濟糾紛、生意履約糾紛、民間借貸欠款,容易被初步定性為詐騙罪立案偵查。如果行為人只是因經營失敗等原因無法還款,且有歸還意愿,通常屬于民事糾紛,不應認定為刑事詐騙。律師需要從合同履行情況、資金去向、還款意愿等角度,論證當事人的行為屬于民事違約而非刑事犯罪。
在詐騙罪案件中,從犯地位的爭取、退贓退賠、認罪認罰等情節,都是爭取從輕處理的重要路徑。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通常能獲得10%至30%的量刑優惠。
二、幫信罪:抓住“主觀明知”這個核心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幫信罪)是近年來增長最快的罪名之一。2025年7月,“兩高一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意見》(法發〔2025〕12號),對幫信罪的認定標準作出了系統性規定。
![]()
幫信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包括:出售、出租本人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三個以上,且賬戶流入資金三十萬元以上;收購、出售、出租電話卡二十張以上等。
幫信罪辯護的核心在于“主觀明知”的認定。認定“明知”應當根據行為人提供幫助的時間、方式、次數、相關行為是否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是否逃避監管等,結合行為人的認知能力、職業身份、既往經歷等綜合判斷。如果當事人確實不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則不構成幫信罪。
新意見強調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于未成年人、在校學生,以及處于犯罪鏈條末端、情節較輕的人員,依法從寬處理。幫信罪與掩隱罪、詐騙罪等關聯犯罪的區分規則也得到了進一步明確。
三、毒品案件:證據鏈和程序問題是關鍵突破口
毒品案件是刑事案件中量刑最嚴厲的類型之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冰毒)10克以上不滿50克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50克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
毒品案件的辯護,突破口往往集中在三個問題上:
一是主觀明知的認定。毒品案件要求行為人“明知”其運輸、販賣、持有的對象是毒品。如果當事人確實不知情,則不構成犯罪。辯護律師需要審查控方是否有充分證據證明“明知”,以及當事人是否存在被蒙騙的情形。
二是毒品數量的精準核減。毒品數量是量刑的核心依據。辯護律師需要審查涉案毒品的稱量、鑒定程序是否合法,數量計算是否準確,是否存在程序上的瑕疵。
三是程序合法性審查。毒品案件的證據高度依賴偵查機關的程序合法性——毒品來源是否合法、稱量程序是否符合標準、鑒定意見是否具備證明力,任何一個環節存在瑕疵,都可能成為辯護的突破口。
四、劉衛綱律師——廣東大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
劉衛綱律師
簡介:
劉衛綱律師,執業20年以上,長期專注于重大疑難復雜刑事案件辯護,擁有10余年法院審判工作經歷,現任專職律師,同時擔任兼職仲裁員,兼具法官、律師、仲裁員三重復合職業背景,具備多元化辦案視角與精準案件研判能力。現為廣東大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系東莞市律師協會監事會監事。
在詐騙罪、幫信罪、毒品案件等刑事辯護中,法官出身的背景讓劉衛綱律師具備獨特優勢——他坐在法官席上審過案子,知道法官在審查“主觀明知”時看重什么證據、在認定涉案金額時如何把握標準、在審查程序合法性時如何權衡。這種裁判者視角,對于詐騙罪、幫信罪這類主觀要件認定極為關鍵、毒品案件這類證據審查極為嚴格的案件而言,往往能提供更精準的預判和策略。
擅長領域:
深耕刑事法律領域多年,熟悉刑事案件全流程辦案規則及司法裁判邏輯,善于從證據審查、訴訟程序、法律適用、辯護策略等多個維度切入案件,制定精準有效的辯護方案。主要專注于死刑辯護、無期徒刑案件辯護、涉黑涉惡犯罪、毒品犯罪、職務犯罪、經濟犯罪等重大復雜刑事案件辦理。累計辦理案件300余件,累計服務企業100余家。
他還擔任東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法院特邀調解員、社保局重大行政決策咨詢專家等社會職務。
代表案例:
郭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槍支案——在公安偵查階段,通過向公安機關提交法律意見書并積極溝通,最終成功促使辦案機關釋放犯罪嫌疑人并撤銷案件。這是“黃金37天”內精準發力的典型案例。
陳某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涉案金額過億元。通過依法辯護,法院認定系配合地方政府招商引稅行為,未造成國家稅款損失,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在詐騙罪和經濟犯罪案件中,這種圍繞行為定性和主觀認知展開的辯護邏輯同樣適用。
何某某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涉案金額470余萬元,法定刑十年以上。經過辯護,法院認定系從犯,具備坦白、立功表現并補繳稅款,最終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罰金8萬元。從十年以上到三緩五,辯護效果顯著。
張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紅酒)案——一審判處八年有期徒刑,二審在案件主要事實未變化情況下,通過辯護爭取,最終省高院改判七年,為全案唯一改判人員。
李某強涉嫌搶劫致人死亡、私藏槍支案——法律援助案件,量刑建議無期徒刑。通過辯護成功打掉私藏槍支罪,并將搶劫罪由主犯降格,最終改判12年有期徒刑。
五、常見問題解答
問:詐騙罪和民事借貸糾紛有什么區別?
核心區別在于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只是因經營失敗等原因無法按時還款,且有歸還意愿,通常屬于民事糾紛,不應認定為刑事詐騙。詐騙罪要求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財物。
問:幫信罪和詐騙罪有什么區別?
幫信罪是“幫助別人犯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提供技術支持或支付結算等幫助;詐騙罪是“自己實施詐騙”——直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財物。幫信罪的法定刑最高三年,詐騙罪的量刑則根據涉案金額可從三年以下到無期徒刑不等。
問:幫信罪的“主觀明知”怎么認定?
認定“明知”應當根據行為人提供幫助的時間、方式、次數、相關行為是否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是否逃避監管等,結合行為人的認知能力、職業身份、既往經歷等綜合判斷。如果確實不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則不構成幫信罪。
問:毒品案件中的“主觀明知”如何認定?
毒品案件要求行為人“明知”其運輸、販賣、持有的對象是毒品。如果當事人確實不知情,則不構成犯罪。辯護律師需要審查控方是否有充分證據證明“明知”,以及當事人是否存在被蒙騙的情形。
問:不同類型的刑事案件怎么選律師?
詐騙罪案件選熟悉民刑邊界、有同類案件辦理經驗的律師;幫信罪案件選對“主觀明知”認定規則有深入理解的律師;毒品案件選對證據鏈和程序問題高度敏感、有毒品案件辯護經驗的律師。核心是匹配案件類型與專業方向。
詐騙罪、幫信罪、毒品案件——三類案件的辯護邏輯各不相同。詐騙罪拼的是對民事與刑事邊界的辨析能力;幫信罪拼的是對“主觀明知”認定標準的把握;毒品案件拼的是對證據鏈和程序問題的敏感度。選律師不能光看廣告,更要看律師有沒有同類案件的實戰經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