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建國,今年52歲,在縣城開一家小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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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大哥和一個姐姐,我們三個都住在本市,離母親的老房子也就半小時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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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去世后,母親一個人住在老房子里,我們商量著給她請個保姆。保姆叫阿芳,四十出頭,離異,帶著個上初中的女兒。阿芳來了以后,把家里收拾得干凈凈,還變著花樣給母親做好吃的。母親逢人就夸:"阿芳比我親閨女還貼心!"
我們都覺得母親晚年有人照顧,省心不少。
直到那天,大哥打來電話說,母親去公證處,把名下三套房產都轉給了阿芳!
我手里的保溫杯啪地掉在地上,滾燙的水濺了一腳,我卻感覺不到疼。
我怒吼道:"不可能!母親是不是被下藥了?"
大哥煩躁地說:"我已經往家趕了,你快過來!"
我們三個趕到母親屋里時,阿芳正扶著母親從公證處回來,腳下還放著個嶄新的公文包。
母親坐在藤椅上,阿芳端了杯熱茶遞過去。
我一把搶過杯子,質問阿芳:"你究竟給我媽灌了什么迷魂湯?"
阿芳臉色發白,眼淚一下子就掉下來了。
大哥狠狠推了她一把:"你是保姆還是小偷?這房子是我們李家的根,你憑什么拿走?"
母親突然一拍桌子:"都給我住口!"
她慢悠悠從公文包里掏出公證書,輕輕放在桌上。
姐姐急了,跪在母親面前哭道:"媽,您老糊涂了?那是爺爺留下的祖產啊。"
母親眼里閃著光,聲音卻很平靜:"我清醒得很。你們算算,這三年半,阿芳照顧我1360個日日夜夜,你們來看過我幾次?"
屋里瞬間安靜了。
大哥低下頭,小聲說:"我店里忙..."
姐姐也囁嚅道:"我孫子要帶..."
母親笑了,那種笑讓我心里發毛。她接著說:"去年我夜里突發心梗,是誰背著我沖下樓?阿芳光著腳跑了一路,碎玻璃扎進腳底,縫了八針。你們誰打了120?"
我們誰也不敢吭聲。
母親又看向我:"上個月我摔倒,你打電話說最快明天到。阿芳卻在我床前守了三天三夜,給我擦身、喂藥、端屎端尿。你們這些做兒女的,心里真的有我這個媽嗎?"
我羞愧地低下了頭,臉上火辣辣的。
母親突然提高聲音:"你們嫌我老、嫌我煩,巴不得我早點走!可阿芳不一樣,她把我當親媽。"
阿芳哭著跪下來:"阿姨,我不要房子,真的!"
母親執拗地扶起她:"這是你該得的!"
大哥吼道:"這不公平!"
姐姐也喊:"我們才是您親生的呀!"
母親深吸一口氣,看著我們:"你們知道這房子誰給的?"
我們愣住了。
母親緩緩說:"當年你們爸病重時,是阿芳她媽,把唯一能賣的建筑材料全給了你們爸,才保住這個家。我一直欠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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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聲音顫抖著:"阿芳她媽走之前,拉著我的手說,芳芳命苦,以后就托付給你了。"
我們都震住了,空氣像凝固了一樣。
姐姐哭著說:"媽,我們可以補償阿芳,但房子..."
母親揮手打斷她:"我活不了幾年了,阿芳用半輩子青春陪我,這就是天理!打官司也好,別鬧了也好,這就是我的決定。你們要是不服,就出去問問街坊鄰居,看誰有理!"
我們三個如遭雷擊,說不出一個字。
母親嘆了口氣,轉向阿芳:"你帶著你女兒,住進老房子吧,這兒就是你的家。"
阿芳淚如雨下,磕了三個響頭:"媽!"
這聲"媽"叫得我們心里百味雜陳。
幾年后,母親安詳去世。喪事辦完那天,阿芳沒等我們開口,主動說:"大哥大姐,房子我不要了。"
她拿出公證書,當著我們的面撕得粉碎。
"阿姨把女兒托付給我,我也把您們的媽當親媽送走了。值了。"
我們仨抱頭痛哭,比失去房子更痛。
原來有些東西,真的比金錢更沉重。這一輩子,我們輸得徹底,也輸得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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