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通報】今年1-3月福州發生16起安全事故,死亡6人)
一、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一)事故總體情況
1—3月份,全市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16起,同比減少3起,下降15.8%;死亡6人,同比減少8人,下降57.1%。全市未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道路運輸事故15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4起、減少1人,分別上升36.4%、下降16.7%,沒有發生較大事故,同比持平。
扣除道路運輸事故,商貿領域共發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雙上升”。
(二)縣(市)區事故情況
1-3月份,10個縣(市)區發生事故,福州新區(長樂區)(2起,1人)、倉山區(2起,1人)、晉安區(2起,1人)、馬尾區(2起,1人)、連江縣(2起,1人)、福清市(2起,0人)、臺江區(1起,1人)、鼓樓區(1起,0人)、閩侯縣(1起,0人)、羅源縣(1起,0人),其余縣(市)區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福州新區(長樂區)、臺江區、馬尾區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雙上升”,倉山區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上升,晉安區、福清市、閩侯縣、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同比“雙下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汛期安全生產防范工作。密切關注氣象預警信息,加強水庫、山塘、地質災害隱患點、低洼易澇區等重點部位巡查值守;督促建筑工地落實深基坑、高邊坡、腳手架、臨時用電及塔吊等設備防風防雨措施;強化危舊房屋、地下空間、廣告牌匾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遇突發險情災情第一時間響應、科學處置、高效救援。
(二)抓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吸取近期事故的教訓,時刻緊繃安全這根弦,從嚴從實抓好“五一”假期期間安全防范各項工作。要加強重點行業領域高位作業安全監管,嚴厲打擊交通運輸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據節日特性,細致落實公共安全領域的管控措施。著重抓好文化旅游場所及設施隱患排查,強化酒店民宿、餐飲娛樂、養老院、醫院、老舊小區、冷庫等重點場所隱患排查,不斷深化電動自行車全鏈條治理,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升公眾防災減災能力。此外,氣溫轉暖,需加強江河湖泊及周邊安全警示宣傳和巡查勸導,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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