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巫女士在網上花35.8元買了一件反季節的羽絨服,收到貨后女子很是滿意,沒想到她老公看到以后,非常氣憤,稱巫女士被騙了,接著拿著剪刀“咔嚓、咔嚓”就把羽絨服剪爛了,巫女士傻眼了。
巫女士當時在家上網的時候,就發現反季節的衣服還是挺便宜的,于是就打算給自己的女兒買一件羽絨服,看中款式和大小以后,巫女士就下單了一件粉紅色的羽絨服,這件衣服平時買還挺貴的,現在下單只要30多塊錢,巫女士感覺真是劃算。很快她就拿到貨了,仔細摸一下手感和做工,巫女士還是很滿意的,于是就忍不住在老公面前炫耀自己花很少的錢,買了一件非常不錯的羽絨服。
只是讓巫女士沒有想到的是,她老公直接拿起羽絨服看了看,就稱她被騙了,因為她買的衣服并不是羽絨的,巫女士不愿意相信,倆人爭執不下,于是她老公一氣之下,就拿著剪刀把衣服剪開,讓巫女士一探真偽。
這件衣服的吊牌上寫的是百分之90的鴨絨百分之10的毛片,但是衣服剪開以后,巫女士立馬傻眼了,這哪里是羽絨呀?分明就是“廢絲”,巫女士這才了解它屬于棉料中最差的那種料,而且現在這種料已經禁止使用了,卻沒想到有人直接拿著這種料做衣服了。
巫女士得知被騙以后,連忙給商家打電話,商家謊稱發錯衣服了,并通過很多的理由去搪塞,卻沒想到巫女士的老公是羽絨服行業出身的,于是對于商家冠冕堂皇的理由直接來了個下馬威,商家這才愿意承認衣服質量的問題,并愿意對女子進行退一賠三的處理。
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嗎?并沒有,這家店鋪的銷量顯示是1000件,也就意味著商家已經把這件羽絨服賣給1000多個人,只是沒想到會遇到老本行,直接抓住他的把柄。巫女士是幸運的,因為自己的老公很在行,但是在網上下單的1000多人就沒有這么幸運,買這么便宜的東西,還是假貨,只能自己認栽了。
不過巫女士一家非常善良,他們要求商家承諾買過衣服的人如果要求退錢,都一定要給退,并且現在在售的產品全部銷毀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所以說,商家對巫女士退一賠三還是非常合理的。
只不過,我們以后在買東西的時候,可要去長點心了,便宜的東西沒好貨,好貨都不便宜,尤其是像羽絨服這種東西,沒有百十來塊根本就買不住,尤其是那些好點的羽絨服還上千元。
有時候我們在網上看到的并不一定是真的,雖然說夏季買冬天的東西比較便宜,但是還是去專賣店或者那些旗艦店去買,不要到那些小店購買,尤其是價格非常不正常,便宜很多的東西,千萬要小心,不要以為自己賺大了,其實是掉進商家的陷阱里面了,到頭來衣服買了,不能穿,推了不值當,放那里又占地方。
不過像這樣的商家,感覺還是應該給點懲罰才行,不然會一直賣假貨,欺騙消費者,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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