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梅訊記者:羅會青/文:陳孔齊/黃梅縣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層的單位,處在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線,也是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前沿陣地。近年來,黃梅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新時代人民法庭“三個服務”“三個便于”“三個優化”原則,在推進和服務基層社會治理中不錯位、不越位、不缺位,積極將法治力量融入基層社會治理,讓小法庭實現大作為。
一、不錯位:聚焦主業,筑牢基層社會治理“基礎樁”
人民法庭參共同締造的立足點是審判,公正高效的審判就是最好的參與。近年來,我院認真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讓轄區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全面提升審判質效。認真抓好審判執行第一要務,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找準解決問題的法理、情理結合點,及時高效、審慎的處理涉及婚姻家事、勞動爭議、鄰里矛盾、民間借貸、侵權責任、社會保障等與老百姓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鬧心事、揪心事,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把人民法庭建成老百姓心目中的一把“公平秤”。2022年,基層法庭受理案件2042件,占全院案件的28%,法定審限內結案率、一審服判息訴率、訴前調解成功率、生效案件發改率等反映審判質效的重要指標全面向好、審判質效全面提升態勢初步形成。全力抓實案源治理。將典型案例、優秀法律文書納入員額法官的考核內容,引導員額法官作出“偉大的判決”,發揮示范判決作用,盡最大可能減少衍生訴訟。健全判后回訪答疑機制,特別是針對矛盾較大的離婚、贍養、相鄰權等糾紛,判決后第一時間與鄉鎮、村委會對接,并適時開展跟蹤回訪,有效提升服判息訴率,確保“民轉刑”案件零發生。全程注重案結事了。積極發展“楓橋經驗”, 不斷加大調解力度,加強法官與人民調解員訴前調解的有效銜接,訴訟和訴前調解之間雙向引導、雙向分流。同時,強化訴前、審判與執行的銜接,逐步形成“訴前調解+司法確認、訴訟調解+智能審執銜接、執前和解+快執辦案”的立、審、執一體推進新模式。2022年,調解、撤訴結案2030件,案件調撤率47.61%,服判息訴率96%。
二、不越位:非訟導向,劃好基層社會治理“同心圓”
人民法庭既要重視“庭上辦案”,也要注重“庭外做事”。近年來,我院注重改變“低頭辦案”的習慣做法,更多地向引導端疏導端發力,凝聚多方合力,構建多元解紛大格局,推進訴源治理,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庭外、處置在源頭。構建“人民法庭+聯調”工作模式。著眼于涉及社會公共利益、人數眾多、具有示范效應、影響較大、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等五類案件,建立人民法庭庭長、派出所所長、司法所所長、鄉鎮副鎮長“四長”聯動調解制度,合力化解區域內“大事”,推動實現“大事不出鎮”。與人社、住建、交警等部門設立的9個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委員會全面聯動,吸納行業調解專家和律師入駐法庭,開展訴前委派調解,訴中委托調解,推進訴調解紛功能延伸,逐步形成了“法院主導、部門參與、全民共治、訴調銜接”的工作格局。2022年,通過聯調聯動模式,有效化解家事糾紛、鄰里糾紛213件,道路交通糾紛180余件、勞動爭議糾紛30余件、住建領域糾紛13件,調解成功率達80%,收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構建“人民法庭+網格”工作模式。充分發揮黨政支持優勢與群眾力量,通過與縣委政法委對接,形成“人民法庭+網格”機制,充分發揮基層網格化治理體系覆蓋廣、信息全、網格員人熟地熟等優勢,使黃梅轄區內1000余名網格員成為法院工作的“千里眼”“順風耳”。 網格員在駐點法官的指導下開展調解工作,化解社區、村居內婚姻、繼承、贍養、土地等家庭鄰里“小事”。2022年,通過“人民法庭+網格”機制,化解矛盾糾紛近800余件,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同時,利用網格員成功送達100余位當事人,有效提升了人民法庭審判效率。構建“人民法庭+代表委員”工作模式。在院機關設立“代表委員聯絡站”,在7個人民法庭設置“代表委員聯絡點”,并將轄區16個鄉鎮的“代表之家”納入工作聯絡體系,形成覆蓋全縣的“1+7+16”代表委員工作聯絡網,方便就近對接代表委員參與法院工作。開展常態化聯絡,有針對性征詢聽取代表委員對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見建議,借助代表委員來自群眾、熟悉群眾、受群眾信任的優勢,邀請代表委員參與接訪群眾、調解案件等工作,在推進矛盾糾紛化解上充分發揮代表委員的身份優勢。
三、不缺位:便民惠民,唱響基層社會治理“法聲音”
基層人民法庭直接面對的是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審理的是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案件。讓無縫審判貼近民情。指導村社依法制定村規民約,對彩禮、擔保等常見糾紛編制案例展板,著力培育鄉村“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隊伍,以法治建設傳承提升孝德文化。推行“假日法庭”“晚間法庭”“預約上門立案”“全天候值班”“半小時司法確認”等系列便民舉措,為偏遠鄉村提供貼身貼心司法服務。對于農村及交通不便、人員稀少等偏遠地區的當事人,堅持在案發地巡回審判,到農戶家里就地開庭、當庭調解、當庭結案,讓群眾近距離接近司法。2022年,累計開展巡回審判30余次,把人民法庭開到人民群眾“家門口”,讓群眾切實體會到司法服務的便捷,有效發揮了“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職能作用。將群眾工作能力、調解能力等列為法庭干警評優評先重要指標,2022年,將一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庭長提拔為副院長。讓智慧服務對接民需。立足“人性化”“信息化”“集約化”,拓展“互聯網+”訴訟服務,人民法庭與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有效銜接,積極提供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交互式、立體化訴訟服務,讓當事人到法庭即可繳費、立案,減少路途奔波。依托電子送達平臺,當事人通過手機短信等形式查看相應的法律權利和義務,通過網絡即可查詢案件的進展情況。利用手機APP多元化調解平臺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還可以形成調解筆錄;借助“云上法庭”開庭審理案件90余件,實現“隔空對屏”化糾紛,最大程度的減少當事人的訴累。讓法治宣教走進民心。積極為黨委政府重點工作、重大項目決策提供法律意見,依法開展美麗鄉村、美麗屋場建設。組織召開“優化營商環境”懇談會,制作“守法誠信”“防范集資詐騙”“利劍護蕾”等專題普法展板在集市場院布展。開展“以案說法”式巡回法治宣講,為人民群眾提供“家門口”普法宣傳。針對農村地區存在的突出糾紛,專題設計教案、講義,制作發放《法治鄉村權利保障》宣傳冊4000余冊,開展 “屋場夜話”、法治副校長主題講座等宣傳80余次。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日常審判典型案例的宣傳引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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